关于司法公正的范文
有关法律公正的作文
公平规则与物竞天择 创造和谐,除了一个“才尽其能、物尽其用”平台之外,给人们公平的竞争规则也是非常必要的。
这样才能有“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勃勃生机。 和谐之道在于公平,若失之公平则必有所乱。
公平包括很多种,比如规则的公平就相当重要。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体现了规则的公平性。
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此,各个地方各个小单位的规则同样如此,在制度和条文的要求下,每个人都必须遵守,都不能逾矩。但如何让规则体现公平则相当重要,任何规则制定时都不能以偏向某一方为原则,或从单方面的角度去思考,或站在一方的立场上来制定。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批评某某某是霸王条款,其意就是规则不公平,是制定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并非从双方或多方的利益考虑来制定的。像商场里的一些告示、条款,像电信部门的一些规定,像旅游公司的合同等等,数不胜数,其条款之所以可以如此制定,也由其垄断性所决定,试想如果一项服务只有一家承办公司你又如何不受人制约,不被霸王条款“霸”上一回呢?所以,市场经济要求引入多个竞争对象,以此来促进行业的发展,这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
社会竞争的不公也同样体现在规则上,比如招收或选拔人员,往往人为地限定条件,如年龄、身高、学历、性别、甚至阅历经验等都能纳入,使很多优秀人才与机会失之交臂,有时只因为身高差一厘米,有时只因为工作年份才一个月,有时只因为年龄大了一岁,如此种种,在还没见“阎王”之前,就被“小鬼”给踢出去了。这样,真正有能力有才华的人有时也可能输在规则上。
当然,更可怕的是根据人来定规则,比如听说有卫生单位要组织外出旅游,想按工龄来划分,定规则的领导的亲属工龄八年,他就按八年作为分界线,如果亲戚工龄十年,他就以十年为分界线,总之,规则因人而定。涨工资、出台新政也常有此种关系。
有时,上级部门要提拔自己的亲友,但又不好明说,于是便为亲友制定出量身定做的规则来,让其他人在这些莫名其妙的规则面前望洋兴叹。 看过在斗牛场上人与牛之间的生死决斗,规则告诉我们公牛必须经受很多人的反复折腾捉弄,并在东奔西突中筋疲力尽之时才与斗牛士决斗,此时两者是无法比的,牛必输无疑,它可能至死都无法明白为何人类会用这些伎俩来体现他们的聪明与勇敢,公牛在没有比赛之前就已经输了。
如果是在自然界的话,我想公牛是绝不会让人赢了它的。 和谐之道应在于物竞天择,给每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机会,给每个单位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让人们乐于向上、积极努力地去工作。
这样,人的和谐、单位的和谐,才能创造出社会的和谐。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优胜劣汰的经济,只是有太多的隐性因素左右了本可以健康发展的社会,像任人上的主观臆断、政商间的互相利用、社会问题的包庇纵容,都让“物竞天择”的公平性打了折扣。
或许有人说,这种不公平本身就是一种“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自然法则。然而在这种法则下所诞生的只能是不和谐的社会发展音符,是隐含着危机的“虚胖”。
创造和谐,除了一个“才尽其能、物尽其用”平台之外,给人们公平的竞争规则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有“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勃勃生机。
从人民的名义论司法公正的论文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是活的力量。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①天平与宝剑共同构筑了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理想和信仰,也是法治社会的崇高目标。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也是司法独立的基础和原因。
什么是司法公正
公正是人类社会一直追求的美德和理想,也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
公正的含义则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司法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
司法公正既是一定的司法过程的产物,也是正义的制度和科学文化进行运作及人类文明的产物。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
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两者互相依存,并重结合,构成司法公正之整体。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归宿和落脚点。
而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有关法律公正的作文
公平规则与物竞天择 创造和谐,除了一个“才尽其能、物尽其用”平台之外,给人们公平的竞争规则也是非常必要的。
这样才能有“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勃勃生机。 和谐之道在于公平,若失之公平则必有所乱。
公平包括很多种,比如规则的公平就相当重要。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体现了规则的公平性。
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此,各个地方各个小单位的规则同样如此,在制度和条文的要求下,每个人都必须遵守,都不能逾矩。但如何让规则体现公平则相当重要,任何规则制定时都不能以偏向某一方为原则,或从单方面的角度去思考,或站在一方的立场上来制定。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批评某某某是霸王条款,其意就是规则不公平,是制定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并非从双方或多方的利益考虑来制定的。像商场里的一些告示、条款,像电信部门的一些规定,像旅游公司的合同等等,数不胜数,其条款之所以可以如此制定,也由其垄断性所决定,试想如果一项服务只有一家承办公司你又如何不受人制约,不被霸王条款“霸”上一回呢?所以,市场经济要求引入多个竞争对象,以此来促进行业的发展,这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
社会竞争的不公也同样体现在规则上,比如招收或选拔人员,往往人为地限定条件,如年龄、身高、学历、性别、甚至阅历经验等都能纳入,使很多优秀人才与机会失之交臂,有时只因为身高差一厘米,有时只因为工作年份才一个月,有时只因为年龄大了一岁,如此种种,在还没见“阎王”之前,就被“小鬼”给踢出去了。这样,真正有能力有才华的人有时也可能输在规则上。
当然,更可怕的是根据人来定规则,比如听说有卫生单位要组织外出旅游,想按工龄来划分,定规则的领导的亲属工龄八年,他就按八年作为分界线,如果亲戚工龄十年,他就以十年为分界线,总之,规则因人而定。涨工资、出台新政也常有此种关系。
有时,上级部门要提拔自己的亲友,但又不好明说,于是便为亲友制定出量身定做的规则来,让其他人在这些莫名其妙的规则面前望洋兴叹。 看过在斗牛场上人与牛之间的生死决斗,规则告诉我们公牛必须经受很多人的反复折腾捉弄,并在东奔西突中筋疲力尽之时才与斗牛士决斗,此时两者是无法比的,牛必输无疑,它可能至死都无法明白为何人类会用这些伎俩来体现他们的聪明与勇敢,公牛在没有比赛之前就已经输了。
如果是在自然界的话,我想公牛是绝不会让人赢了它的。 和谐之道应在于物竞天择,给每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机会,给每个单位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让人们乐于向上、积极努力地去工作。
这样,人的和谐、单位的和谐,才能创造出社会的和谐。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优胜劣汰的经济,只是有太多的隐性因素左右了本可以健康发展的社会,像任人上的主观臆断、政商间的互相利用、社会问题的包庇纵容,都让“物竞天择”的公平性打了折扣。
或许有人说,这种不公平本身就是一种“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自然法则。然而在这种法则下所诞生的只能是不和谐的社会发展音符,是隐含着危机的“虚胖”。
创造和谐,除了一个“才尽其能、物尽其用”平台之外,给人们公平的竞争规则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有“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勃勃生机。
如何才能保证司法公正
我思考过很久关于法官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我想,在中国,法官独立同样是司法公正的最重要保障,而选拔最优秀法律人才充任法官,淡化法官管理中的行政色彩是实现法官独立的前提。 修改《法官法》,统一司法考试无疑是改善法官基本素质的重要举措。
但是,在我看来,由谁,通过何种程序将那些合格的人才任命为法官更为重要。 因为谁控制法官的生活,谁就控制法官的意志。
在法官的选任上,我们现在有两套规则:显性规则是法院院长由同级人大选举,院长以下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等均由院长提名、人大任命,助理审判员则由院长任命。隐性规则是院长、副院长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选拔考察提名,由同级人大办理有关手续;副院长以下的法官由院长或者法院组织部门选拔提名,人大办理手续。
前一种选拔权在人大和法院内部,而后一种选拔权在组织部门和法院内的组织部门。无论是哪一种规则,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法官的任命与一般的公务员并无二致,遵循由上而下的行政化规则。
这种选拔任命方式的结果就是抽掉了法官独立的最重要基石,使得法官成为听令于上级的普通办事员,加上等级森严的晋升奖惩机制,法官想要得到重用和提拔,必须按院长庭长的意思办,如果违背上面的意思坚持依法办案的话,则不仅提拔无望,而且面临被辞退开除的危险。 正因如此,法官们各个唯领导马首是瞻,与此同时,很多法外干预也乘虚而入,司法的公正性就是在这样一种法官选拔晋升体制下被消解的。
因此,取消法院内部法官的层级制,统一法官的选拔权,由设立在人大系统内的法官遴选委员会提名,由人大任命的选拔制才是改变目前行政化倾向的出路。 如果法官过于独立,那么,又如何防止司法腐败和滥用权力导致的司法不公呢?修改后的《法官法》强调了法官的责任和对法官的监督,不管是过去的法官考核辞退制度,还是现在的错案追究制和院长引咎辞职制,其用意均在于此。
从表面上看,这些措施似乎有一定作用,但实质上只会加剧现行法官的的行政化色彩,从而瓦解法官独立的基础。 一个随时会丢掉饭碗的人只会对端他饭碗的人负责,而不是法律。
所以,这种叠床架屋式的监督制度不仅很难保障司法公正,相反,还会损害法官的独立性,最终影响司法公正。为此,应当确立法官的特殊保障制度,尤其是职务保障制。
除非构成犯罪并经人大罢免程序,任何法官都不得被解除职务。 我认为现行的考核制和辞退制是目前法官素质尚无保障的情况下的过渡措施,最终应当被取消。
我们必须承认,改革法官的选拔制,将最优秀的法律人才吸引到法院中,再辅之以法官地位的独立保障制度,最终是有可能消除腐败,保障司法公正的。
关于公正的作文800字
上帝耶和华是公平的。
面对四个来到他跟前祈求人生的人,他给了他们每人一盒葡萄,里面有好的,有坏的,且好坏各半。耶和华说?quot;好的葡萄代表顺利和幸福,坏的则代表苦难与挫折。
你们开始各自的人生吧!“第一个人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挑了一个好的葡萄:“多甜啊!于是他吃光了所有好的。他人生的前半段自然是顺利无比,可从40岁开始便以历着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事业失败等一系列的厄运。
前半生的美满早已让他失去了斗志,于是他在痛苦中了却余生。第二个人看了第一个人的惨剧,似乎汲取了教训,专拣坏的葡萄,最后才吃好的。
也许在他看来,有个好的结局才是最重要的。可殊不知,在经历了前半生只有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后,突如其来的所谓幸福,比一切都更残忍。
最后他被葬在了财富堆成的坟墓里面却面目狰狞。第四个人倒是很聪明,他细细地挑出每一颗好葡萄,美滋滋地品尝着,把剩下的坏葡萄扔得一干二净。
于是,他的人生近乎完美:春风得意少年时,富甲一方在中年,功成名就年老时。可回忆人生时,他却后悔:“我这一生毫无意义!”再看那第三个人,他一手捧着人生之盒,一手招呼耶和华:“我们来下盘棋吧!他看也不看那盒葡萄,拿起一颗就吃,无论好坏都细细品味:好的,他面带微笑;坏的,他皱皱眉,而后仍带着微笑。
于是,耶和华输了,他输了这盘棋,因为他被第三个人的微笑迷惑了、震撼了。其实不用我说,想来便知那第三个人的人生是最充实的。
他没有刻意去挑拣好坏,而是相信自己的双手,相信自己的选择,勇于面对未知的一切。生活,本来就是一种形式,而不是框住你身心的工具;人生,本来就是一种选择,无论好坏都是真实。
我欣赏第三个人,他看似洒脱不羁,其实他身上所闪耀出来的是一种坚忍、一种执着、一种对人生的希冀与渴求。面对生活,我不会祈祷一生与风险危机无缘,我拒绝享受波澜不兴的安逸,我更不愿用”平庸“来概括自己的一生。
面对耶和华送上的人生葡萄,我想我会像第三个人那样潇洒:“我们来下盘棋吧!”他定会被我杀得一败涂地!。
怎样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对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 着力推进审判公开。
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 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 平台。
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人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 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 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二是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
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 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实 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 程信息。
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 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 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 公开答复。三是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 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 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