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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部门什么情况下发红头文件

    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

    “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

    现在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扩展资料:红头文件五大怪现状遭吐槽:啥事都敢发文 第一怪:闹剧频出,啥事儿都敢发个“红头文件” 今年以来,先有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后有徐州丰县农委通过下发“红头文件”激励下属人员搞罚款“创收”。

    又有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发红头文件批食堂“拆迁任务重,菜里却没肉”……时常上演的“红头文件”闹剧引发网友质疑:“红头文件”本该是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现在“红头文件”制定无程序、不规范,是否在一些地方成为公权滥用的“尚方宝剑”。第二怪:互相打架,企业叫苦连连 西部某大城市今年初在24天内连发三份“红头文件”,均专门针对水泥企业关停并转问题,但三份文件对水泥生产线关闭和转产期限这一实质性行政管理内容作出不同规定,导致相关企业不知按哪个文件执行。

    对此,有专家指出,各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在内容之间存在矛盾,对权力与责任设定不够合理的情况较多,主要原因是有的部门有本位化、利益化倾向,尤其在加强市场监管与促进企业发展的统筹考虑不足。第三怪:层级越低执行力越强,一定范围内“超过法律” 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借着“上面有规定”随意执法、野蛮执法,依仗的多是基层单位的“红头文件”。

    再如目前很多工业园区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常常通过发“红头文件”的方式,将“先租地后征地”“先建后补办证”等明显有违法律的规定操作模式在实际中大为推广;更有一些基层单位通过发“红头文件”的地方粮票,使上级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走样变形。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副主任委员陈光国表示,现实生活中往往效力层级越低的“红头文件”执行力越强。

    因为执法者对自己制发的文件具有执行上的积极性。这些规范性文件或多或少对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影响。

    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副教授刘青表示,党政机关“红头文件”和“会议纪要”等,社会上一般归纳其为“软法”,这些“软法”提出的政策、意见,实施中可能比法律更适用。第四怪:只管发、不管收,睡大觉、束之高阁的数不清 基层某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陈萍告诉记者,自己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接收并转交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在岗不到3年时间,她签收的文件不止千份。

    有专家指出,陈萍的工作经历是反映我国各地滥发“红头文件”一个缩影,“红头文件”尚无有效期等规定,导致许多部门文件只发不收的问题,过多过滥的“红头文件”致使公信力、执行力大打折扣。第五怪:违法“红头文件”无追责先例、无纠错机制 陈光国副主任委员表示,目前立法法规范的只有行政立法和规章,应尽快将“红头文件”纳入立法法规范的范畴。

    据了解,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公民尚不能对“红头文件”提起诉讼,“红头文件”违法引发部分网友调侃称“违了就违了”,实质还是“权力大于法律”。有专家指出,一些部门发布违法的“红头文件”多涉及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等,直接影响企业和公民的利益,应尽快建立追责机制,建立谁签发谁担责原则,并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审查。

    “红头文件”之所以争议重重,焦点集中表现为公权部门的“越权错位”问题,文件制定、发布主体超越自身权限管了不应该管的事,是公共权力的行使偏离了公共价值目标。在强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当下,如何规范一份小小的“红头文件”,考验着公权部门的法治智慧与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红头文件 人民网-红头文件五大怪现状遭吐槽:啥事都敢发文。

    中组部文件-我要找一个中组部1992年下发的文件1992年中组部文件关

    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1992年9月25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为了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作用,从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的实际需要出发,经中共中央原则同意,现对县(处)级女干部的退(离)休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六十周岁。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本人不愿意延长退(离)休年龄的,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执行。 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工作的相应职级的女干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办理;专业技术干部按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执行。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退(离)休的不再重新办理。

    四、本通知作为内部文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掌握,不转发,不宣传。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1992年9月25日 。

    什么单位可以发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 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

    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

    哪些单位能发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 :hóng tóu wén jiàn 解释:党、政机关下发的文件,刊头的名称常印成红字。

    出处: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三卷第四章:“这是中央的‘红头文件’,还是田专员的信口开河?” 例:我们不能小看那些~的作用。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

    据说,在南北朝的西魏时期,有位出色的政治家苏绰,他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长算术。据《周书·苏绰传》记载:西魏官员有疑难问题,都会在征求苏绰的意见后才作出决定。我国今天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

    “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由此可见,“红头文件”已经有1400余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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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怎么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4月1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文件纸型与格式规定),这份文件发布于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文件纸型与格式规定),这份文件最早发布于1996年5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6]14号,1996年5月3日),全文共十二章四十条。 二、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八条 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第九条 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书写习惯排印。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

    左侧装订。 三、2012 年4 月,中办再次发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

    将原条例修订为八章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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