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范文临时医嘱
长期医嘱单的正确书写《详细》
(1)医嘱按时间顺序抄写在医嘱单上,每行医嘱顶格书写,第一个字应对齐;一行未写完的内容,书写第二行时应后移一格;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
(2)长期医嘱应抄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写明日期和具体时间;停止医嘱,则在原医嘱的停止栏内写上日期和具体时间。
(3)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执行前需查看上一次医嘱执行时间;每执行一次后,均应在临时医嘱栏内做记录,并注明执行时间。
(4)临时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
(5)临时备用医嘱(SOS)执行后,抄在临时医嘱栏内,未用者不予抄写。
(6)药物过敏试验后,应将结果填写在临时医嘱栏内。阳性反应者应用红墨水笔注明“+”,以示重视,记入体温单,并在应头卡、门诊病历卡上做醒目标志。执行者在医嘱本相应栏内签名。
(7)医嘱已抄写后又作废,用蓝黑墨水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作废。
(8)凡转科、手术、分娩或整理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的下面画一红横线,表示停止执行以上医嘱;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横线下用红墨水笔在长期医嘱栏内写上“整理医嘱”及日期。整理医嘱时,必须整理和准确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并写原开医嘱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将护理级别、饮食、病危、陪护等医嘱整理在前面,治疗医嘱按原来的日期排列顺序抄录。如有空格,用红墨水笔从左下至右上顶格画一斜线。
(9)病人转科、出院或死亡,应在临时医嘱栏内注明转科、出院及死亡通知时间,停止有关执行单上所有医嘱。
(10)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处理完毕,需每班核对,每周总核对一次,并由核对者签名和登记。
(11)医嘱较多、一张医嘱单不够记录时,可续一页,未用完部分仍按原格式依次抄录。
临时医嘱的临时医嘱
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有的临时医嘱又限定执行时间,如会诊、手术、检验、X线摄片记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如阿托品0.5mg im st。
护士看到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几分钟执行
1. 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2. 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分钟。
3. 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4.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扩展资料医嘱有分长期医嘱、重整医嘱、临时医嘱三种: 长期医嘱单由医师填写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并签全名;由执行医嘱处理工作的护士签全名。
重整医嘱在医嘱栏第一行书写“重整医嘱”字样,在其下划单红线,重整医嘱的时间据实书写,对继续执行的医嘱照抄原医嘱时间及内容,执行医师栏由重整医嘱医师签名。 临时医嘱应由医师填写开具医嘱日期、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及医生签全名;由执行临时医嘱的护士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医嘱。
长期医嘱怎么开
1、长期医嘱: 第一项 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儿科护理 第二项 护理级别,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 第三项 饮食,如普食,半流食 第四项 病重病危,如一般疾病不用写 第五项 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 第六项 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小时一次,雾化吸入 第七项 各种药物,按静脉、肌肉、口服顺序书写。
2、临时医嘱:按处理的时间顺序书写。 长期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隔离种类,饮食种类,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
(七)医嘱单书写要求 ⑴、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未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余项用直线连接。
⑵、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余项用直线连接;临时医嘱执行后,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⑶、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一般宜在上午10时前可开出,然后集中处理,如转科、手术、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⑷、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
临时医嘱是医师根据病情随时决定的一次性治疗或抢救医嘱,包括出院带药。临时医嘱只限执行一次,包括内服药、注射剂、术前用药、特殊治疗、检查和皮试等。
除术前准备第一项医嘱,例如“明日上午8时在硬膜外麻醉下行阑尾切除术”外,均应写明具体执行时间。 ⑸、药名用英文、中文、不许用化学分子式, ⑹、可用全药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不可用自编药名缩写,并标明剂型。
⑺、液体必须写浓度,合剂不用写浓度。 ⑻、液体以毫升(ml)表示,固体以克(g)或毫克(mg)、微克(ug)表示。
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克可以省略。 ⑼、药物名称、剂量、单位、用法的字体要一致,即用英文都用英文,用中文都用中文,不能中英文混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