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投诉答复函范文
投诉信回复范文
投诉信回复范文如下: 尊敬的客人: 您好!很感谢您对我们酒店的服务提出意见,我代表我们酒店向您道歉。
对于我们员工的失误,我们感到很抱歉,我们一定会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我们企业坚信一个道理就是“100-1=0”。
她有两个含义:一是酒店出售的产品由多种服务项目购成,每项服务产品如客房、餐饮、娱乐等都代表着一个整体的酒店形象,如果其中任何一项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损害的不仅是这项产品的声誉,而是整个酒店的名声,故100-1=0。 二是客人入住酒店消费,其消费项目由多种服务项目购成,顾客对服务项目的任何一项不满意,他们的满意度不会因此按减法递减,而是全面否定,因为他不可能体验所有的服务项目。
在他看来,他体验的那个项目就代表了所有项目的服务质量。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他不会当“回头客”,再消费这家酒店提供的服务,对这家酒店来说,它的服务收益便等于零。
所以从根本上说,服务质量是酒店的生命。 它告诉我们,对顾客而言,服务质量只有好坏之分,不存在较好较差的比较等级。
好就是全部,不好就是零。服务不是零零散散的行动,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挑剔的顾客,会因为系统中一个“点”的问题,而对整个系统的其他部分予以否定。 这其实不是顾客的非理性,而恰恰就是“顾客理性”。
在顾客理性面前,任何抱怨都是无用的。服务,就必须要追求顾客满意。
对此,我们酒店对 “满意”的诠释是:没有投诉,并不等于满意;没有不满意,也不等于满意;真正的满意是让顾客感动,是让顾客的积极情感发酵、膨胀,不由自主地想对别人讲述自己的被感动状态。只有这样的“满意”,才是真正的“满意情感”。
我们会设立服务质量管理组织结构。作为服务质量体系的组织保证,建立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控制严密的服务质量控制系统,通过一定的制度、规章、方法、程序等,使酒店质量管理活动系统化、标准化、制度化,把酒店各质量活动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系统中。
我们将对各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环节明确质量标准,制定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使员工服务行为有章可循。对酒店各岗位、各环节的服务过程进行如实记录,仔细分析研究,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改进,使之合理化,并以文字和图表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服务程序。
同时,我们还将制订服务质量检查程序和控制标准,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收集分析服务不符合标准的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感谢您对我们酒点的服务提出的意见,我们以后决不会出这类的问题了,我们会以最优质的服务来回抱给顾客。
我们翘首以待,期待着您对我酒店的宝贵意见,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够“不断地创造新服务,围绕宾客创造价值,与宾客一同成长发展!” 祝您们事事顺心! xx酒店 20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处理顾客的投诉原则 第一,不能与顾客争执。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倾听事实,进而寻求解决之道。
争论只会妨碍我们聆听顾客的观点,不利于缓和顾客的不良情绪。 第二,尊重顾客的感觉。
顾客进行了投诉,说明我们有什么地方肯定做的不对或者不好。我们尽量认同顾客的感觉,这种默许的方式有助于缓和顾客的烦躁和不满。
为我们下一步圆满的处理好问题打下良好的感情基础。 第三,处理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
服务失误发生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处理,时间越长,顾客的伤害就越大,顾客的忠诚度就会受到严重的考验。
行政机关对投诉人的回复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能否复议或诉讼
被告是复议机关。对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当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在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前,只能列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法修正后,规定应作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为共同被告;当复议机关改变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则应列复议机关为被告。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到政府行政部门投诉应该给书面回复吗
只要是公民以各种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举报、控告,依法应当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条例第二条)都是信访,国家机关的范畴又非常大。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例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因为纪委和检察局合署,检察机关也是国家机关。
如果行政相对人有诉求,通过口头,书面形式提出获得书面答复的申请,遭到的拒绝的理由主要汇集有以下两点:
1:部门以“没有硬性规定”为由拒绝。
2:部门以“可以自由选择书面或者口头答复”为由拒绝。
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予以解决;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无明确规定又需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其实条例说的很清楚,只要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的理由合情合理,就算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硬性规定)-------如果遭到政府机构的拒绝,该部门已经违背了妥善处理的原则。
公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担心追责,奉行少做少错的办事原则,书面材料---能不给书面尽量不给,毕竟白纸黑字就是证据。作为公民还是要拿好书面证据才能切切实实的保护自身权益,否则真到了申诉甚至行政诉讼的时候,有关部门突然来个矢口否认会让你欲哭无泪!
附相关条例信访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行政部门或称为执法部门的工作就是执行法律,是三权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在现代社会,负责执行法律的公共机构通常称为政府,执行由立法部门订立的法律。
处理客户投诉回函格式
http://img.jiaoyuz.com/upload/202103/31/21-03-20-41074-1.jpg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栏目2008年3月21日发出的红调字[2008]0227号湖南红网调查函已于2008年4月1日收悉,现将调查处理和投诉原因及整改措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4月1日,经调查落实用户投诉情况属实,我公司已于2008年3月28日给完成点火通气,并已与该用户进行了电话联系,用户表示满意。 二、引起投诉的原因。
1、任务量增加是造成用户投诉及未按期履约的原因之一。 去年10月份起至今年1月底,我公司按天然气民用户安装计划是6000余户,而从10月份起我市广大用户申请报装天然气的热情高涨,为尽量满足百姓的这种需求,我公司接纳用户的数量已达14000户左右,并且绝大部分是要求在过年前点火送气。
虽然在施工力量、施工措施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准备,但任务量的增大和部分用户或小区的施工环境未达到要求,有的甚至人为阻工,经多方协调仍不能解决问题,致使工程不能按计划完成。 2、冰冻期长是造成用户投诉及未按期履约的原因之二。
今年从元月以来,南方数省及我市遇到了百年一遇的冰冻灾害,冰雪灾害期达三十余日,致使2000余户居民安装不能如期完成。 3、施工队民工不能按国家规定休假正常上班是造成用户投诉及未按期履约的原因之三。
“春节”是国家和民族的传统佳节,按农村的传统习惯,一般要出正月十五才进城上班,而施工队大部分是农民工,致使冰灾过后较长一段时间仍不能组织正常施工。 4、去年10月,为适应市场和公司管理需要,我司信息化上线,信息化的实施对公司原新有业务流程有更高的要求,原业务模式将按要求进行变更,业务岗位人员将有一段适应过程,也给业务流程的正常进行带来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1、成立用户投诉处理小组。
从3月初起,公司根据用户的投诉情况,迅速成立投诉处理小组,全权处理未按合同履约的用户投诉,根据用户需求,重新按时间、计划、按要求尽快保证用户履约天然气安装、通气。从处理的用户投诉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2、制定业务流程的实施考核办法和投诉受理考核办法。 3月初起,公司先后制定了《业务流程的实施考核办法》和《投诉受理考核办法》。
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认真组织学习,公司按办法认真进行考核,并在3月15日开始执行,尽快理顺业务流程。 3、在短时间内力促合同履约。
截止春节前未按时安装的天然气合同民用户大约有2000余户,公司正采取措施,在4月底以前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这部分用户的履约。 4、加强施工队的培训教育。
认真组织施工队人员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服务规范教育,以确保用户对安全和服务满意。 5、吁请政府、媒体及相关部门给予我们更大的理解和支持,帮助我们协调和化解一些矛盾及问题。
我们相信,在政府及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支持下,通过全司人员的不懈努力,我们将迅速改变现状,不辜负政府及老百姓的期望,更好地去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公章)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行政机关对举报的答复是否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
这里的行政行为是指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答复不具备这一特征,即对举报人的权益不产生任何实际的影响。
行政答复是对申诉咨询举报内容逐项作了明确的说明,是告知行为。因此不能引起举报人权利、义务的变更和灭失。
这种行政答复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是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的投诉答复是行政行为吗
举报答复行为是行政行为。
参照上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首先,从主体要件来看,本文所研究的行政性举报,均是由举报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举报事项,并要求其依法处理,依法也应当由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给出答复。其次,从职能要件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明确规定了举报受理机关负有依法答复举报人的职责,行政机关的答复是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最后,从法律效果来看,举报人依法享有举报和获得答复的行政法权利。相对于获得答复权,行政机关的举报答复行为不仅包括实体意义上的法律效果,还包括程序上的法律效果。
此外,还有很多举报行为是当事人基于直接维护自身利益需要而进行的,相关举报答复行为在实体上同样产生了明确的法律效果。因此,行政机关对举报的答复行为符合前述要件,其行政行为属性可以确定。
投诉证明怎么写
投诉处理函是指回复客户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的信函。
一,格式与要求
投诉处理函的内容包括:
1.引述投诉函要点。
2.表明己方态度。
3.提出处理意见。
回复客户投诉,态度必须认真坦诚,记住“顾客永远正确”这句商业名言,不管对方的投诉理由是否充足,都应对其投诉表示接受,感谢对方对己方的工作提出意见。信尾庆有单位领导的签名,语言礼貌得体,用词冷静事平和。
二,范例
回复投诉函
XXX先生:
X月X日来函收到,感谢您在信中指出我们工作上的差错。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未及时发货。对由此而给贵方工作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已作出安排,今天以加快方式将所订货物发往贵方。我们保证今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况,望能继续加强合作。
特此回复。
XX家用电器厂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