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入户调查范文
城市低保入户调查表中调查意见及结论怎么写
该户确实困难,请有关部门给予低保办理。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农村低保入户调查如何计算家庭纯收入
一、保障范围和对象(一)保障范围: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定居并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年人均收入700元)农村困难居民,均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保障对象及补助水平:在起步阶段要突出保障重点,实行分类救助。 一般概定为:1、对未享受五保待遇的、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家庭给予重点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40-50元;2、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有效救助,月人均补助水平20—30元;3、对因灾、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救助,月人均补助水平15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离开户籍所在地,举家迁往其他县(市)1年以上的;已有住房又新建(购)住房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而不从事生产劳动的;有承包土地,无正当理由不耕种的;3、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5倍以上(含5倍)非生活必需品的;4、法定赡养、扶(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包括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将无劳动能力的父母分居的,有抚养能力的父母将无劳动能力的子女分居的);5、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或拒绝核查的;7、家庭虽有痴、呆、傻、残人员,但不属主要成员的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保障线标准的。
8、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按规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四)农村散居孤儿纳入低保范围。
应保尽保、定量救助。二、保障标准农村低保线标准是指维持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需求的标准。
按照我县农村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穿、住费用,适当考虑燃料费用,参照2006年县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确定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700元。 农村低保线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指数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三、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计算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所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一)计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七种:1、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业、加工业生产的劳动收入;2、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3、出租或变卖家产获得的收入及转租承包地获得的收入;4、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抚)养费;5、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和退休金、养老金、补偿金及各种保险金、储蓄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等;6、农村五保户五保供养金;7、其它应计入的收入。
(二)不计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九种:1、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费;退役费;2、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学校、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收入;3、独生子女费和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的医疗补助费和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救助金;5、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6、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7、见义勇为奖励金;8、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9、其它按照规定不应计算的收入项目。 四、保障对象管理严格政策,规范管理是低保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环节。
我县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工作要坚持高标准起步,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1、申报审批程序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
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
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以上通过。 被评议通过人员由村委会指定专人填写《竹溪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在此基础上,由乡镇民主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按贫困程度采取“倒排序”的办法,对基本确定符合救助的对象在乡、村、组公示7日,群众无异议的,在《竹溪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人。
家庭低保(重残补助)入户调查表怎么填
按照上面的提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有问题的话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
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
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农村低保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以及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