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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管春节后催停车费范文

    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停车费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收取停车费

    现在的小区公共场所的停车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一、两百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前者收的只是车辆管理费,而后者还包括了场地租赁费,很多纠纷便由此产生。物业公司对车辆收取车辆管理费是无可厚非的,价格主管部分对此收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但物业公司收取场地租赁费显然是不应该的,因为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物业公司。问题是,相关法律(包括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有业内人士认为,一个比较可行的操作方式是,管理费部分归物业公司所有,场地租赁费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收取,后者费用由物业公司转交给业主委员会。但《草案》中缺乏相应的规定,很可能因各利益团体的利益冲突而产生纠纷。这或许是《草案》做得还不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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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是注册物业管理师

    1、如果物业确实能够出示政府方面的批文,则收费行为本身是合法的。至于能不能收费,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是否含有停车管理服务的项目。如果有,就是合理的,如果没有,则可以向当地住建委物业科投诉。另外您提到的停车收费调查表,请参考下面第5条回答的后半段解释。

    2、如果没有政府批文就是违法行为,任何时候都不能收取停车费。

    3、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停车管理费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应属于利用共用部位的经营收益,应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依照《物权法》第74条,管理公司应该允许并优先小区业主的车辆进入并停放。但是在您驶出小区时,应该缴纳停车管理费,否则管理公司有权限制您使出。《物权法》第六章的核心内容就是公共区域业主共有,作为有车一族的的您,在小区内停车,同时也是占用了其他没有车的业主的权益。缴纳管理费,就是对其他业主权益的保障。

    5、业主对物业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在社会实践中,一般要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来实现。财会行业属于特种行业,作为个人,您既无时间精力,又无财务审计经验。建议您最好还是聘请第三方的专业评估公司或财务审计公司来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估、审计工作。您可以重点提示审计公司查看您文中提到的业户同意调查表,核对是否是真实的业主签字。并且要超过您所在小区所有业户的50%。如果发现有造假行为,或没有超过半数。则业主有权拒交停车费,并向当地住建委物业科投诉。如果经审计一切正常,则可以视为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对全体业主也同样具有约束力。

    不知以上回答是否解开您的疑惑,愿您生活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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