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范例是怎么样的
具体如下:1。
印章的种类:(1 )印鉴指的是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2 )职章指的是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2) 部门章指的是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对于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 “对内专用”。
(3) 职衔签字章指的是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2。
印章的规定使用办法:(1 )涉及政策性问题、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 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需要盖公司章。(2)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以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 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3) 以部门名义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这时应盖 经理职衔签字章。(4)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 及收发文件时,加盖部门章。
3。 印章的监印:(1) 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要由总经理指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2) 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监印人员为管理部主管。(3 )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4。 印章的盖用:(1) 用印前,需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可以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 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 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 档。 5。
各种印章都是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果发生遗失现象,也要由监印人负全责。6•监印人对未经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对于违章者要给予一定的处罚。
7。 印章遗失时除需立即向上级报备外,还应按相应法规进行公告作废。
8。 本办法需要得到总经理核准后才可以进行修改和施行。
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章的使用
1、加盖A、B级公章须进行登记。登记册保留于公章责任人处。登记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文件名、份数、用途内容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
2、盖章由保管责任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情况下加盖,之后立即收回存放处。
3、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详细资料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经批准后的支票签出等。
非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须经以下程序:
4、A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对需盖章文件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非日常、常规业务范围的报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总经理确认批准;由公章保管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5、B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盖章申请人将需盖章文件进行确认;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由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6、C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由公章责任人自行确认、登记并加盖。
公章的管理
1、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任何人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使用印鉴,印章的使用地在办公室内,如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在外使用的,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签字同意再由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到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印章方可带出。
2、印章使用应坚持“谁负责,谁认可”,印章保管人在有关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使用,印章保管人无权在不属主管范围内的资料、文件盖章。
3、空白资料、介绍信和信纸等,一律不得加盖印鉴。
4、印章使用时要压在落款或其它文字上,不得盖在空白处,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5、印章保管人长时间外出时,应报告总负责人,经指定代理人后,移交有关人员代管,代管结束,代管人应将印鉴使用登记一并交回。
6、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7、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参考资料来源:古交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一、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 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1、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3、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4、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5、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求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各种公章的管理,便于公章的刻制、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工作,减少和避免因公章疏于管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公章的刻制、使用、保管、销毁中负有责任的部门及个人;适用于对公司将产生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作用的所有印章;适用于公章的刻制、留档、保管、备案、使用、销毁全过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称公章,是指以公司的名义经正常申报后统一刻制和销毁,在公司内予以保管,对各种文件加盖后将对公司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作用的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章、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印章、公司内各部门印章、涉及技术内容的印章、专门用途印章等。
第四条:公章等级:根据公章重要程度和使用分类,分为以下三级: A级: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结算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B级: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印章;公司内各部门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章;工会章;涉及技术、品质确认内容的专用章。
C级:对文件、原辅料、其他物资的收发章;日常生产、检验用章;在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等。 第五条:公章刻制: 1、由公章使用人以《书面请示书》形式向总经理请求刻制。
2、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办公室向国家法律法规指定有资格刻制的单位统一刻制,其中需要向公安、工商、银行等申请并备案的由行政办公室办理。 第六条:公章使用 1、加盖A、B级公章须进行登记。
登记册保留于公章责任人处。登记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文件名、份数、用途内容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
2、盖章由保管责任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情况下加盖,之后立即收回存放处。 3、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详细资料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
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经批准后的支票签出等。非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须经以下程序: 4、A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 对需盖章文件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 非日常、常规业务范围的报公司法律顾问审核; 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由公章保管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5、B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盖章申请人将需盖章文件进行确认。 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由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6、C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由公章责任人自行确认、登记并加盖。
第七条:公章留档和备案: 1、公章刻制完成后,由行政办公室在印章登记册上登记,包括刻制时间、刻制经办人、公章全称、使用期限、使用范围、保管责任人等。 2、在将公章交付保管责任人之前,行政办公室须在公章预留印鉴上第一次加盖,以区别于伪造、仿制、冒用行为。
3、A级印章除以上登记、预留印鉴程序外,还须向公安、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八条:公章保管: 1、公章一律存放于公司内。
其中A级公章存放于保险柜内;对于B级、C级公章,有保险柜的部门存放于内,没有的,存放在办公桌抽屉中并须加锁。 2、公章保管人为公章责任人,要与公司签定《公章保管责任书》。
对公章的使用负有首要责任。 3、因事由特殊必须将公章带离公司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A级公章带出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其他公章带出必须经该分公司或该部门负责人特别批准; 要有两人以上监管和控制,其中一人是领导干部; 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带回公司并不得晚于18:00前收入保管处。
第九条:公章丢失: 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丢失责任人以《书面请示书》形式向总经理报告。写明丢失时间、原因、可能去向、自己应负的责任和建议处罚程度,公章使用范围和可能对公司造成各种权利、义务上的损失等。
2、丢失公章按本规定第五条进行重新刻制:留档、备案和保管。 3、A级公章须向有关部门重新备案,并在公章丢失后三日内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在报刊上刊登原章作废和启用新章的声明。
4、由总经理决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需要向业务关联单位通报的,在公章丢失后三日内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公章保管责任人负责进行。
第十条:公章损毁: 1、由保管责任人以《书面请示书》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写明损毁时间、原因、公章使用范围。 2、重新刻制程序和对责任人的处罚执行上一条规定中第1、2、4项。
第十一条:公章销毁: 1、由责任人以《书面请求书》形式向总经理报告,写明销毁时间、原因、公章使用范围等。 2、由行政部在两人以上监控下彻底销毁并登记。
3、需办理登报作废或需向业务关联单位通报的执行第九条第3、5项规定。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责任: 1、对于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有关人员、主管部门领导均有权责令其改正和执行(或提出建议)相应处罚措施。
2、严重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害时,给予责任人行政、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行政和经济处罚措施: 1、行政处罚:警告;书面检讨;降职;降薪、开除(解除劳动关系)。
2、经济处罚:罚款XXX—XXXX元,对损失予以赔偿或部分赔偿。 第十四条:本规定。
印章、印鉴的使用有什么规定
(1)不得携带印章、印鉴外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的,携带印章、印签外出前,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携带公章外出必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加盖印章的,必须在空白凭证上注明“仅供(某具体事项)使用”等限制性字样,并报总经理批准。当事人必须在事后交回该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4)印章保管人员不得随意私自使用公章,不得擅自让他人代管、代盖公章。 (5)对非法使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劝退或开除的处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6)需要签发支票付款时,一般先由出纳人员根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填写好票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审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计划、是否符合开支规定,如无不妥,则加盖其余印鉴正式签发,这样也就真正起到了付款时的复核作用。
公章的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公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散文阅读:www.sanwen.net )公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公章使用损坏;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三、公章使用(一)使用范围如下: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司的公章管理制度怎么做
公章管理制度目的: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公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公章使用损坏;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一)使用范围如下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二)使用程序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司部门用章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三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四条 :公司法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五条:财务专用章,法人财务印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三、印章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第八条 :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第九条 :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第十条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三条 :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四、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违规刻章使用、管理的行为和行为人追究行政、经济到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七条 : 印章使用人不经批准,私盖印章的给予纪律处分;偷盖印章的给予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印章保管人履行职责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给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盖印章的,给予行政处分,不经批准使用印章的,给予除名:因违规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丢失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有哪些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局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
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
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局营业执照、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工商所(分局)印章在授权委托的职权范围内使用。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
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案件核审印章统一用蓝色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
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科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