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木器厂管理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
(1)按作业区要求,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或特定服饰,戴好个人标识牌。
(2)进入作业区后,原则上不得惊扰正常作业。
(3)需了解情况,讲究语言谦逊,勿大声。
(4)必须与操作者交谈时,则需待操作者离机后方能进行。
(5)勿随意踏进安全禁区。
(6)明文标识非操作者勿入的地方也应谨慎遵守。
(7)遵守作业区内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吸烟或随意摘取安全帽。
(8)不得与作业人员作过久的交谈,以免影响作业秩序。
(9)必须遵守不越级处理问题的原则。
(10)不得擅自带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现场处理问题的一般原则
(1)对上、对下均不越级行使权力原则。
(2)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原则。
(3)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原则。
(4)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原则。
(5)问题不隔班,不过夜处理原则。
(6)不推卸责任原则。
(7)第一时间查清问题原因的原则。
(8)充分尊重现场管理人员意见及建议的原则。
(9)及时恢复正常生产作业原则。
(10)维护基本管理人员威信的原则。
(11)遇事多协商原则。
(12)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实现现场管理目标的一般方法
(1)观察的方法。
(2)咨询、询问的方法。
(3)查询的方法。
(4)清查、排查的方法。
(5)临时会议处理临时问题的方法。
(6)专项调查、专项处理的方法。
(7)多部门会诊的方法。
(8)重大事故停产清查的方法。
2.木器厂应如何制订规章
为了维护本厂及员工的利益,制定如下的规章制度:
1.凡进入我厂的员工,必须有厂方技术人员的监督试工合格录用。
2.员工进厂必须参加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厂方代办,保险费员工自负,如有工伤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医疗费由厂方先垫付。但有违章操作产生的一切后果或没有参加保险发生意外事故的员工,厂方概不负责。
3.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中午1:30—6:00,晚班7:00—10:30。以厂为家,团结工友,员工不得无故罢工,生是非或争吵、打架的事件发生,如有,一律按厂规每人处罚100—5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赶货时候不得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出厂外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经本厂批准生效。如有故意旷工,按每班罚款100元。连续旷工叁天,作自动离厂,扣除工资押金贰仟元。
5.员工如有特殊原因辞工离厂,必须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辞工书,经厂方批准生效年底结算余额工资押金,未经同意离厂的员工,扣除工资押金贰仟元。
6.入厂材料分配,下刨花板,拼板,木工同一下车,杉板木方木工负责晒好,下甲板木工每车二人下一次,入厂的白坯半成品由灰工负责下车,大车材料或人力不够由全厂员工共同合作下货。
7.本厂出货分配:批灰工、贴纸工、喷油工人数,每次以套班二人装一车为一次,以下环节类推,在装车过程中,每班必须用毛毯垫好货物,以免损坏,无理由抗拒。
8.厂内严禁赌博,车间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方吸烟,否则每次罚款伍拾元。
9.下班后各自岗位必须关灯,关闸刀,否则每次罚款拾元。晚上必须在十一点以前回厂,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或电话声明何因,爬大门或围墙回厂的每次罚款贰佰元。
10.本厂计时工应坚守岗位,打扫环境卫生,下雨天注意厂内进水漏水,如加班必须服从,以便本厂工作顺利。
11.用料必须合理安排,不得浪费,如有故意浪费材料或翻工等人为造成损失加倍赔偿。
12.本厂员工一律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内,厂里工具不得私借,否则罚款伍拾元。
13.严禁携带厂内任何财物包括木屑、柴火出厂,否则罚款壹佰元。如发现员工偷厂里电动工具、五金配件、油漆等,工资全部扣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14.注意清洁卫生(包括厨房、厂内外场地),严禁随地乱倒生活垃圾、废水和随地大小便,否则每次罚款贰拾元。
15.必须爱护本厂的公共财物及设施和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必须定期保养和检修,按操作规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机械设备如有故障必须及时汇报。
16.厂内电路、灯管、机械、床架开关等,按照原样不得自改,不得用厂里材料做工具箱或做其它私人用品,违者罚款10—100元。
17.非本厂员工严禁在本厂过宿,如确需过宿的应书面申请,经本厂同意方可过宿,如未经本厂同意罚款处理。
18.产品质量:本厂各种工序质量互相监督,灰工检验木工工艺质量,贴纸工检验灰工工艺质量,安装工检验油漆工工艺质量,环节监督质量,如某工种质量有直接影响产品质量问题则罚款处理。
以上条款,自进厂之日起生效。
3.木材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知道下面是不是朋友所要: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
4.木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家具企业生产计划管理 第一章 生产计划管理 第一条 生产厂长根据销售计划,拟定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要人力、设备负荷等作好计划。
第二条 计算所需的主副料在购备前,通知仓管安排原料库存情况。 第三条 安排拟订生产进度表,如需外协加工计划应联系并通知外协厂商。
第四条 依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给生产主管工作命令和发料单。 1. 工作命令单(制造单)发给生产主管(同时附上操作、检查标准及工艺流程)。
2. 领料单(发料单)给仓库领料。 第五条 由每组每日报来日报表,了解实际生产进度,适时追查、督促。
第六条 各组 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应尽快将原因通知主管生产的厂长,予以调整工作。 第七条 每张订单(或每床)生产完毕,将有关资料汇总,并对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发生。
第八条 生产过程中,生产厂长应与各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保持弹性地适应。 第二章 生产过程组织制度 第九条 制定好生产计划后,生产厂长应同开发部和仓库取得联系。
1. 生产技术部门的工作大致分为:产品设计与改善、工艺流程的制作,设备的准备与产前检查。 第三章 半成品与在制品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工序生产,尽量避免有半成品和在制品积压。
第十五条 对无法避免的半成品要分类放整齐,要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脏。 第十六条 把物料分款式放置(可以分码、分色)分区域,分为A、B、C、D等。
A类:在用料即操作者正需要使用该物品。处于可以随时取到的状态,未制品放操作者的左边,完成品放操作者右边。
B类:如,暂存放一边待用物品,等过一个阶段后即转入使用的物品,放离较A类物品较远的地方。 C类:即,待转出本单位的物品。
D类:处理类。 2. 仓管保证物料适时、适量的入库,确保生产所需物料。
第十条 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进度计划表安排各部门的生产,并控制进度。 第十一条 本厂的基本生产工艺为:裁床——印花——扎骨(四针六线)——包头脚(刀车、人字、缶车)——打枣——剪线——整烫——打标——包装 第十二条 尽量采用流水线作业,防止生产脱节和积压,尽量使物流顺畅无阻。
第十三条 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生产进度控制,保持生产过程连续性、平行性、协调性和适应性。 第四章 班组岗位制度 第十七条 每天组长工作须做到: 1. 上班前: 提前5-10分入车间。
先检查环境卫生。 当日生产备料情况。
当日生产再确定。 设备的使用状况检查。
2. 上班后: 确认无临时请假人员。 缺勤人员的补充。
新进工人的技术指导。 借进、借出人员的安置。
3. 上班中: 检视机器,工具是否正常使用及保养。 作业中人力不平衡时,有无即时处理或请求上级支援。
查看每位下属的工作有无依照标准作业。 制程中,确认产品质量。
品检员不良品查看,并追踪原因改善。 有无产品堆积情况应予即时处理。
有无人员工作情绪不稳定应予协助。 随时准备4小时之内生产。
生产环境随时保持流畅。 报表、图表查看。
4. 下班前 上级指示及下属反应之问题应当日处理。 次日工作预作准备。
应保留思考时间(人员任用,工作指导,推动事项,改善工作)。 下班前检视部门内工作环境及安全事项(关门窗、电源)。
查看当日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第十八条 操作员岗位制度 1. 劳动纪律: 二点:准点上班,准点下班(特殊情况例外)。
5不准: 不准在上班时间看书看报。 不准串岗或私自离岗。
不准闲耻聊天。 不准吃东西。
不准接待客人。 2. 质检做到:自验、互验、查验。
3. 安全生产:十禁 禁止嬉戏、喧哗。 禁止吸烟。
禁止酒后上岗。 禁止穿高跟鞋。
禁止乱扔工具。 禁止违章操作。
禁止自调车速。 禁止越位用车。
禁止未切断电(气、火)源离岗。 4. 工艺纪律:5序 借:工人开机前,借齐图纸工艺文件。
看:看清图纸、工艺和标准、核对检量具。 提:有疑问的地方及时提请处理。
办:按有关规章办事。 检:自验合格后流入下道工序。
5. 设备使用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 四会:会使用。
会保养。 会检查。
会排故障。 6. 文明生产“五不走”: 下班时,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
工件不堆好不走。 记录不好不走。
地面卫生不打扫干净不走。 工具不清点和摆放不好不走。
第五章 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5S”管理(略) 第二十条 目视管理(看得见管理) 1. 开展目视管理不能追求形式,要讲实放、醒目能对生产活动进行指导、约束作用。 2. 定置管理在生产现场,为了达到人、物、现场三者处于最佳结合状态,有必要对现场所有物品,按A、B、C、D分类,划分区域,定位摆放。
3. 挂牌管理,对设备占检卡等挂(贴)上醒目标识,即要工人能知道也让其他管理员知道。 4. 对设备发生故障时,可以挂“正在调试,请勿动用”的标识牌,表明设备所处的状态。
5S 管理 5S管理是什么? 工作现场做到—— 1S 整理(SEIRI) 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必要的和不必要的 必要的留下,不必要的清除掉 2S 整顿(SEITON) 把留下的依照规定的合理位置放置,并明确标示 3S 清扫(SEIOS) 将工作场所清扫干净 4S 清洁(。
5.求:木材加工安全生产厂规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1、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各区域(专业)公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半年对其下属各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及公司所属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 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 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⑤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⑦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⑧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⑩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③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 ④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⑤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⑦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⑨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 ⑩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情况。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区域(专业)公司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各级安全生产例会: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所属各区域(专业)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各项目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8、各单位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十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项目部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用电、深基坑支护、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
6.谁有木制品加工厂管理制度 发个给我啊
你可以去这里看一下: .cn/manage/ 以下文件仅供参考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 第七条 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 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 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
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 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 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会计。
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 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
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 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 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 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 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 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 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 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
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生产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
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生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 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四条 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
第二十五条 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 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八条 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映。
第二十九条 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厂长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