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建议范文
企业改革意见书怎么写;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革质量,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依据 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和县政府批复企业的改制方案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标准 (一)企业性质变更 1、改制企业是否按县政府批准改制方案中批复的改制形式实施改制。
2、破产解散企业的印章、财务档案等是否移交企业主管部门保存,原企业是否在工商部门注消。 3、实行民营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民营公司是否按《公司法》规范组建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制企业,主管部门是否明确企业年度考核主要经济指标。 (二)职工安置 1、改制方案是否按程序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同意,同意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2、是否按企业有效资产合理设置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标准,职工补偿金是否发放到位,以资产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是否履行资产变更手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3、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标准是否超过县上规定的上限。
4、职工的养老统筹费是否足额补缴,伤残、遗属及离退休等人员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补偿。 5、职工与原企业是否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书),合同上是否使用县上统一的规范文本。
(三)资产处置 1、改制企业产权清晰,属于企业的资产是否全部登记鉴定;资产评估是否合理,国有资产是否有流失现象。 2、企业资产是否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置。
3、资产处置后,资金支出情况是否合理;涉及的相关税费是否交纳或履行免交手续;县政府明确的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4、剩余的国有资产是否已由企业主管部国有企业规范企业改革意见…… 本站提供原创文章定制和论文发表服务。
为保护作者权益,浏览全文请在首页登录……国有企业规范企业改革意见缴,未收缴部分是否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收缴;符合核销条件的是否报财政部门核销。 2、银行债务是否签订偿还合同或协议,并按议定数额清理;财政借款是否清算;有关债权债务清理手续是否办理完毕。
3、职工欠企业款项是否了结;企业按规定是否补发在岗人员工资和规定标准的生活费。 (五)档案管理 1、企业原有的各种档案是否整理并全部移交主管部门管理。
2、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记录是否齐全并交主管部门管理。 3、解除劳动关系后,原职工人事档案是否移交托管或由主管部门代管。
(六)遗留问题 1、留守费用是否提留,留守人员是否按规定人数确定,有关报酬是否明确,留守时限是否确定。 2、改制遗留问题是否理清,有关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或方案是否明确。
三、验收程序、方法和要求 1、改制方案批复后,改制企业原则上在一个月内(资产进入市场处置的企业放宽到两个月)开始验收,部门驻企业工作组及企业要按改制有关验收标准对改制企业进行自验,写出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初验后,申报县企改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2、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由县企改领导小组组织县企改办、财政、劳动、审计、监察、国土及相关银行等部门人员专门进行验收。
3、验收工作组采取看资料、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企业的改制情况,特别是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进行全面验收,对改制工作进行总体评价。 4、经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县企改领导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文件,视为改制工作完成任务;验收未合格的,要限期补课,重新进行验收。
5、未进行验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办理有关资产转移证明、土地房产证件过户等手续,情况特殊的需经县企改领导小组同意。
国企改革《意见》相关内容都有哪些
《意见》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意见》提出的新要求,确立的新定位,明确的新任务,为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企业应对新常态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省属企业特别是重化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形势严峻、情况复杂。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越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国企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省属企业负责人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回避矛盾,不逃避风险,不躲避困难,大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着力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确保深化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党的领导不削弱、党的建设不淡化、党的组织不边缘化,保证国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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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企改革仍然是下一步中国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我觉得国企改革重点不在于产权改革上,而在于国企的市场定位上,在于政府机构如国资委在中国产业、市场结构中的功能定位上。
本文就国企绩效与国企市场定位谈几点看法: 2004年国企(尤其是央企即中央直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利润 可超4500亿元)取决于:(1)油 价与主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这个因素的贡献会占新增利润的1/3左右);(2)垄断。央企利润的2/3来自于石油、电信等7个特大企业。
因此,央企的"成绩"其实是央企体制存在问题的反映。 国资委在2004年的政策取向有6点:(1)在国有股、法人股转让与流通、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采取与证监会不同的姿态;(2)在央企管理人员薪金制度上重新强调不应与职工平均工资差距过大;(3)在电信业动用人事权让三大电信集团首脑对调,客观上重塑中国电信其实是一家的形象;(4)实行央企的主辅业分离,逐步分解国企办社会的负担;(5)公开招聘几十位CEO就任中央直属企业;(6)叫停MBO,不允许给予国企管理人员在购买国企时打折优惠。
为评价国资委上述政策取向,我们应澄清在目前中国的法律框架下与中央十六大确定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在新的体制下,国有经济的主要控制形式应是控股方式,国有经济应与合作经济、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在市场平等相互关系中为中国人民做贡献。
政府应当追求的是中国人民福利总和极大化,而不再是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利润极大化。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市场上应是平等的,不应享有先天的垄断优先权。
如市场竞争导致垄断,那也应是市场自然竞争的结果,不能由于是国企或央企,就"老子天下第一"。各类企业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的主要方式是:上缴税收,提供就业、创造GDP。
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应主要体现在中央掌握了多少家直属企业上,因为一国经济的性质不是由政府是否办企业决定的,而应当体现在公有产权通过间接控股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上,体现在政府税收为民服务的使用方向上,体现在广大人民事实上享受到的物质与文化财富所提供的福利上。 如果我们认同上述原则,那么国资委只是受广大人民与政府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一个董事会,其行使的职权只应在企业内部,而在市场关系上,国资委只相当于一个企业主,应受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
而国资委在决定电信企业高管人员互换时,运用了人事权,在现存体之下是合法的,但这样做合理吗?这种做法事实上把国家电信视为一家企业,没有尊重市场竞争规则。同样,当国资委决定央企高管人员的薪金标准不能与职工平均工资差距过大时,也没有承认经理市场的价值规律,而是按类似于政府任命公务员的规则办事。
国资委正在实行的央企主辅业分离的举措具有改革取向,有利于国企剥离沉重的社会包袱,但一家家企业由行政推行主辅分离,由国资委规定什么是主业?什么是辅业?这实际上相当于让国资委承担了产业布局的领导者角色。主辅分离事实上涉及到产业政策与市场结构,这本来应受市场竞争的约束与市场监管机构的管束。
但在目前,国资委可以单独运作。不妨想一想,国资委管辖的181家央企跨越中国众多产业,如果让国资委这么运行下去,这会不会在中国经济中出现一个巨无霸?国资委会不会就是以前的"经贸委"?如果这样一个不仅作为国企总老板而且也是跨越产业、跨越市场的国企的小的"经贸委"来与民营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对阵,那么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到何日才能做到"公平、有效、竞争、公正"? 网上有很多 自己多参考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下一步应解决的重点是:(1)银行体制的竞争、化解风险、改善服务;(2)在电力、电信、交通、城市基本设施、能源、科技等产业从事实上克服政府垄断所带来的低效、腐败与不公平;(3)从根本上改变股市上国企为主,光是央企就占股市融资资本1/3的局面。
(4)从财政、税收上花力气改变依赖国企国资、同时又为国企提供过多保护的体制。这四项改革的前提是,要把央企国企视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平等成员,让国企、国有控股企业与别类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国资委不应是一个政府机构。国资委作为一个大董事会应受国务院其他政府机构领导与监管。
为了统一领导、设计与推进下一步的改革,建议国务院考虑设置市场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目前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电监会与其他市场监管机构。范文搜版权所有 我们从国资委给新上任的几十名央企CEO的聘任责任合同中看到的是20年前中国政府对国企所实行过的承包制。
其实,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国资委作为政府出资人的委托机构,其管人管资产增值的方式也应相应调整。比如对央企、国企高管人员绩效的考核,一般地就不宜于事先设定一个增值指标与效益指标。
如果参照同行业内各类非国有企业绩效平均水平来度量国企、央企的高管人员绩效,会既公 【您现在阅读的《关于国企改革的几点思考》是由“范文搜”精心收集整理,在此强烈要求将本文《关于国企改革的几点思考》和本站添加收藏到你的收藏夹以方便下次查找资。
怎样正确推进国企改革
完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利于培养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
“抓大”就是抓好一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体现国家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兼并、租赁,扶优扶强,提高它们的素质和竞争能力;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实施破产;富余人员分流,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它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制,它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使国有小企业能灵活地适应市场。(3)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推进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的配套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4)把改革,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再就业工程,要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企业的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切实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努力探索符合市场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决策,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
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但这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党和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拓宽就业门路、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把改革和技术改造结合起来,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执行和监督体系;“放小”就是采取改组、联合。(2)分类指导,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并实施再就业工程,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5)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为加快国有企业的改组和调整,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如何解读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国企改革三大重点:分类改革如何落实 一问:分类改革如何落实? 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其中第一步就是要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
即“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有专家指出,分类改革成为本轮国企改革的一大创新。
不过,“国企数量和业务范围庞杂,如何分类将成为一个难题。”朱宁指出,“分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是一个挑战。
具体来说,是应该按企业性质分类还是按业务分类?” “如果一个国企中不仅包含商业类业务还包含公益类业务,这要如何处理?是需要把公益类的拆分出来单独运营吗?拆分或许对国企本身来说可能是好事,能够更轻量化运营商业类业务,但财务上的分割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朱宁说。
而有关这些疑问的解答,还有待配套方案的进一步细化。 二问: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如何推进? 指导意见中对于大众所关注的国企薪酬分配也有所明确,具体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14日,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上明确表示,国企改革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针对相关问题已有全面方案,“对于过高偏高收入要调整,这对于整个工资结构和收入水平是一个规范,有关问题还会进一步研究。” 张义珍表示,将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与国企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分配制度。
朱宁认为,国企要进一步激励高管的创造力,而这就涉及到国企薪资改革。 “接下来国企高管的薪资要与企业业绩相挂钩,与贡献相匹配。”
朱宁注意到,之前国企高管的薪资与企业规模比较相关,但与企业利润相关度较低,一些规模很大企业虽然未能实现较高的利润,但它的高管薪资反而很高。 朱宁认为,现在广受关注的国企高管“限薪潮”是国企薪资改革的其中一个方面,改革的另一个方面是要探索高管持股激励的办法,高管持股比例和持股方法是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问:如何描绘混合所有制改革路线图?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始终成为热议的焦点。指导意见指出,要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吹风会上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时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意见解读
亮点一: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解读:顶层设计方案为下一步改革方向与路径定调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保建云表示,这是国企改革在已有基础上的新的重大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从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重大进展,然而,部分地区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部分国有企业依然效率不高、产权不明的情况。
此前,尽管已经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地方性的国企改革方案,但缺乏顶层指导与设计,国企改革推进缓慢,而《意见》的出台则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国家顶层设计方案,为下一步国企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定调。亮点二:分类监管 国有企业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解读:有分类才有管理 有分类才有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春晓对此解释,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因为有分类才有管理,有分类才有发展。根据什么来划分?张春晓表示,对于商业性主要是能够凸显在市场中的商业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够放大企业经营的运行活力,能够放大市场的运行能力,以及它的载体能力,为市场的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这是商业类。
公益类主要是考虑到民生以及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提供,这是分类的大原则。张春晓说,在分类中一定要注意,不管怎么划分,必须坚持国有资产的全民性,不能因为划分,把国有资产划分没了,缩小了,国有资产丧失了。
在划分中还要坚持动态性,要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而实时的动态调整。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如何考核?张春晓回答,对于商业类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它的保值增值、市场竞争力、活力、控制力,以及对经济引导作用。
对于公益类主要考核它的民生保障功能、公共品提供的水平,主要是从保障功能上进行考核。亮点三: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制约不足的问题,《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解读:国企股权多元化有助减少高管腐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许保利曾公开表示,国企股权多元化有助减少高管腐败。国有企业开始真正要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必须要追求利润且要承担市场竞争的后果,即或是在市场竞争中发展,或在市场竞争中破产倒闭。但单一的国有产权很容易使国有企业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其行为扭曲,影响经营效率,国企高管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寻租空间。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恰恰可以解决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的问题。而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其应有之义就是意味着国有企业要开放股权,企业中的股权除国有外还要有非国有。
亮点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解读:要实现"1+1>2"的效果 不能出现“灯下黑”张春晓表示,混合发展的目的,必须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增强活力,必须有利于引进的非公资本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激发活力,要实现"1+1>2"的效果,绝不能因混合而混合。“拉郎配”式的混合极有可能造成打着市场的幌子,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手段,评估出缩水的国有资产,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新一轮的流失,还使非公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要实现国有经济进退自如,收放有度。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搭建良性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行平台。
绝不能搞暗箱操作,不能出现“灯下黑”。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不是说要把原有的国有资产其中的一块蛋糕切去,而是说引进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把存量资产做大,把蛋糕做大。
另外,还要让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共同再做一个蛋糕,把老蛋糕做大,把新蛋糕再做强再做大。亮点五:国资委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张春晓表示,经营权和所有权是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非常重要的两大权利,在这次《意见》中,多次提出要划清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界限,同时要使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
解读:给儿媳妇权利,让婆婆做好监督张春晓表示,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使监管和营运实现了各自的属性,国有企业经营的独立性更强,市场化程度更高,市场化的平台就非常容易搭建,市场化的运营效率就能够逐步提高。更有利于实现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