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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家长意见征求函怎么写

    家长意见征求函

    ――您愿意了解您孩子每天在学校的表现吗?

    亲爱的家长:

    您好!

    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把您的孩子培养成材,是我们学校和您的共同心愿,这就需要老师和家长之间能随时沟通,互相通报孩子的有关情况,以便您和老师能及时针对孩子的具体问题开展教育。

    传统的老师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方式是通过家长会、通知、特殊情况家访电话联系等等,但由于您的工作繁忙,以及老师工作任务重,时间、精力有限。几乎不可能把您孩子的每天的情况及时告诉您,更不可能把班上所有的孩子的情况告诉每一位家长,同时,我们也很难随时了解您孩子每天放学后的情况。

    作为家长,您应该每天都关心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有没有迟到、早退、旷课,家庭作业完成的怎么样,有没有身体不舒服,有没有上课交头接耳,有没有被老师表扬或批评,有没有和同学吵架,如果老师有了小测验,孩子的成绩怎么样,有没有向您汇报等等。

    这个社会对孩子有诱惑力的东西太多了,孩子可能会瞒着我们去网吧或游戏厅,而我们却因为种种原因觉察不到,如果老师和家长之间能有效的保持沟通,我们就更多的机会帮助更多的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辽宁的一家高科技公司与我们合作,利用他们先进的技术和优良的服务,现在这个萦绕了多年的问题,通过我们的短信平台有机会给您解决了。把您孩子在学校的每天的表现情况,通过每个班主任老师与我们配合,利用我们强大的短信平台系统,每天都把你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情况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的发到您的手机上。您也可以随时把对学校及老师的建议和想法与孩子的情况反馈给我们,我们会及时的与学校和老师取得联系。

    我们强大的短信平台系统和优质的服务得到了教委大力的支持,同时也得到了各个学校领导与老师的配合与帮助。我们保证能让您每天接收到关于您孩子在学校表现情况的短信息。您接收的时间大约在每天下午5点-7点之间,正是您孩子放学回家的这段时间。

    也可能您的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很平稳,您怕每天都收到重复的短信息。这个问题您不用担心。如果您的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在一段时间内很平稳的情况下,我们会用科学的方法请您正确的引导孩子,怎样让孩子平稳的度过青春期,每天他(她)的课后作业等等的情况。在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给您发送国内、国外的热点新闻、天气预报等等。如果您还有其它的要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优质的服务会让您真正的觉得物有所值。只要您每月少吸两包烟,少打几次车,您就可以随时的关注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每天表现情况。我们的服务是有偿服务,每月的服务费为__元人民币。(注:服务费不在手机费用中扣除,发送的热点新闻等不另行收费)

    是否享用我们的服务,完全是根据您的自愿。

    您是否享用我们优质的服务 □非常愿意 □愿意 □可以考虑 □不愿意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学生所在学校 学生所

    在年级

    您的意见和要求:

    2.要回复一个征求意见函的格式怎么写

    标题居中:关于对《XXXXXXXXX征求意见稿》的回复XXXXX(部门名称):接贵部下发的XXXX征求意见稿,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

    现将意见回复如下:…………………………………………………………………………………………………………………………………………………………………………………………………………………………………………………………………………………………………………………………………………………………………………………………………………………………………………………………………………………………………………………………………………………………。特此回复。

    XXXXX年 月 日。

    3.如何写签订劳动合同意见函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这是自1994年《劳动法》确立劳动合同制度以来我国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第二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该法历经了全国人大4次审议修改,历时1年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施行,对企业劳动用工及用工管理带来重大影响。

    对这部法规,各级管理者,尤其是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认真学习并将法规精神运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中,方能有效减少或防止劳动纠纷,防范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学习与理解 1、《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了其调整的范围是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包括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和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下两种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 A、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退休人员; B、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2、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定程序和生效条件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中必备条款“劳动纪律”取消,意味着企业通过劳动纪律管理和约束劳动者的法律依据已不存在,企业要强调对劳动者的管理,必须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实现。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里的依法包括两层含义,1是程序合法,2是内容合法。 所谓的程序合法是指“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法定条件是将决定或制度“告知劳动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企业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的证据由企业提供。

    因此,在制度发布或修订后,应该通过文件签字传阅等方式保留已告知劳动者的证据,以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3、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受到严格限制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的重要内容,目前,普遍存在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现象。

    《劳动合同法》从几方面限制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改变了《劳动法》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B、规定了三种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即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种情形是: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企业改制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限制最为严格。

    C、“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对约定服务期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该规定明确约定服务期必须同时满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两个条件。而企业做的常规培训和上岗前的培训,一般不视为专业技术培训。

    5、限制了约定违约金的做法 在当前的实践中,企业一般通过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方式达到制约人员随意流动的目的。《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任意约定违约金的立场,第二十五条规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即只有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任何情况均不得约定违约金。 同时,对提供培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限定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6、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A、《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者书面预告企业后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企业的制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必将彻底改变当前企业通过约定违约金的经济手段和审批员工辞职书的行政手段留住员工的行为,为员工自由择业提供了法律保护,也加大了企业管理员工的难度。

    B、几种企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即“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企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

    7、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求“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同时,分别规定了可以单方面直接解除、单方面预知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的情形。

    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依据不能解除。 A、企业单方面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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