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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

    一、非税收入自查报告怎么写哦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WBR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WBR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WBR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WBR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WBR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WBR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WBR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我上面说的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负低,WBR要求企业提供的低税负的自查报告的模式,不知道你说的分析报告,WBR是针对提供给哪个部门使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该是差不多的!。

    二、非税收入自查报告怎么写哦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WBR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WBR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WBR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WBR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WBR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WBR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WBR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我上面说的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负低,WBR要求企业提供的低税负的自查报告的模式,不知道你说的分析报告,WBR是针对提供给哪个部门使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该是差不多的!

    三、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怎么写

    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省****管理局:

    为了加强我处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行为,加强票据管理,根据省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2012]**号),我处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认真

    对于此次自查工作,处党委高度重视,责成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此次对财政票据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计划财务科结合文件精神和处领导的指示,于2012年*月*日至*日积极组织本科室财务人员对我单位所有未核销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认真填写行了相关检查表。

    二、检查、学习提高、规范管理同步进行

    财基科将票据自查工作与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业务技能的提高、制度的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边检查、边学习、边整改规范;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法规意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自查、学习和法治教育不断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检查全面、重点突出

    财务人员在自查工作中,在全面检查我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管理制度,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非税收入的项目等。通过检查,我们认为:

    (一)我单位未在财政部票据监制中心办理过《财政票据领购证》和领购中央财政票据。

    (二)我单位在地方县级财政部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合法有效,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和乱罚款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管理制度。

    所领购的地方财政票据指定了专人管理,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票据内容填写规范准确和完整,票据开具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一致;2009年至2011年仅领取10本地方财政收据,不存在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2011年所领用的地方财政票据至今未用完,票据存根保管完整,有作废票据时,三联齐备。

    (四)不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收入的行为。

    (五)2009至201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因与与地方财政不相隶属,所收金额全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管理。

    (六)不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其他情形。

    在这次自查中,发现票据管理中也存在个别不足,日常票据管理够不严,对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不能依法熟练区分,需要继续加强开票人业务技能的学习。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进一步学习了国家有关票据和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梳理了自身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票据管理,营造风气风清气正的财务管理环境,继续推进财务工作上台阶。

    附件:***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四、小金库自查自纠 范文

    为认真做好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县《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8年2月14日开始,县史志办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施办发[2008]4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主任张树才为组长、副主任詹应泽、支部书记蒋卫树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施办发[2008]4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史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我办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县史志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五、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

    自查报告

    根据《转发的通知》的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到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我*于4月1日至4月5日完成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领导方面。

    ***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我*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我*财政干部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党政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并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我*每年年终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由*纪委组织一次针对我*的财政资金安全性的财务大检查。

    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实行回避制度。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财政*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已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

    账务处理方面。

    ***财政*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在岗位变动后,***财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我*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对账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银行之间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财政*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财政*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财政*

    2009年4月8日

    六、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按照国发〔2014〕62号文件要求 一、从严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 (一)统一税收政策管理权限。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国家专门税收法律法规授权地方的税政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全部集中在中央。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违规或越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不得越权批准减免税、缓缴税和豁免欠税。

    今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时,不得越权规定具体的税收优惠事项,不得突破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 (二)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

    严格执行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以及资源环境类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收费项目减免权限,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禁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以安置人员、解决就业等为条件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环境类非税收入政策规定,严禁违规对排污企业减免或缓征排污费等。

    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处置、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等程序,规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未经批准不得允许企业低于统一规定费率缴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得擅自调整企业缴费基数。

    (三)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除国务院统一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对企业制定财政优惠政策。

    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要坚决予以取消。对其他支出优惠政策,如代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营成本、给予电价水价等价格优惠、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税费,对开发园区、欠发达地区等特定区域实施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要逐步加以规范。

    二、认真开展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 按照国发〔2014〕62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排查,全面摸清财税政策底数,为规范财税政策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重点清查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制定的涉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影响公平税负、公平竞争,阻碍统一市场建设的内容;二是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是否合法合规;三是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在国家规定权限内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是否自行扩大适用范围、提高执行标准、延长执行时限等。 全省专项清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到2015年3月31日结束。

    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制发、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其中,以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由牵头起草单位负责自查清理。

    要对现行税收等优惠政策进行逐项清理核实,如实填写《税收等优惠政策统计表》(附件1)。 在专项清理基础上,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

    对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确需继续保留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市和省直部门须逐项列示并说明理由及保留期限。 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梳理排查现行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2015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含省财政直管县)、本部门专项清理自查报告、保留政策说明及相关统计报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财政厅审核汇总,由省政府审定后报财政部。

    三、构建税收等优惠政策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实行税收等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结合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改革,全面掌握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定期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效果;严格执行非税收入项目立项与减免审批制度,强化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估。对评估发现的不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实施效果不明显的政策,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或取消意见,逐级汇总后报财政部审核。

    税收等优惠政策应当明确执行时限,原则上到期停止执行;确需延续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明确执行时限的,要设定政策终止时限。 (二)健全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国发〔2014〕62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将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要将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三)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实行税收等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优惠政策一律取消。

    从2015年起,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要及时完整公开税收等优惠政策目录清单,逐步实现优惠政策制定、评估、调整、取消等全过程公开。建立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定期。

    七、金库安排自查计划范文

    一、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施办发[2008]4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史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我办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县史志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八、政府非税收报告怎么写

    珠海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珠府[1999]97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企业认定办法 一、生产科技型企业的认定。

    (一)珠海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珠海市生产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 (二)生产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 1.有自产产品的生产企业,而非流通领域的贸易公司。

    2.其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 3.职工中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不含生产工人),不低于20%比例。

    4.科技开发费用占技工贸总收入3%以上。 (三)生产科技型企业认定范围:在我市工商注册,在珠海纳税。

    (四)生产科技型企业认定程序:企业提出申请,报市科委批准,颁发认定证书。 (五)生产科技型企业凭认定证书方可办理享受有关优惠待遇的手续。

    (六)申请认定须报送如下材料: 1.本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技术成果证明。

    3.企业财务报表。 二、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已认定的企业,每年工商执照年度检验前进行一次甄别,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取消资格。

    关联资料:地方法规共1部 三、以上条款由市科委负责解释,企业性质由市工商局根据资金来源在核发执照时确定。 第二部分:税收优惠 一、凡经国家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新产品和省内首次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3年内、省级新产品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2年内,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和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企业;经省、市认定为民营科技企业的私营企业自认定当年起4年内,头年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列收列支返还企业,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头两年全额返还,后两年返还地方分成部分。

    二、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的私营企业,自认定当年起4年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分成部分列收列支返还给企业。 (一)固定资产投入超过200万元或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

    (二)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新办的从事旅游业的私营企业。 (三)新办的从事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私营企业。

    三、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返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 第三部分:企业税收返还的办法 一、税收返还由市财政局凭科委发文下达认定的企业名单办理,具体负责科室为市财政局对外经济科。

    二、税收返还交预算科给企业办理返还的拨款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三、办理企业税收返还手续,具体程序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到市科委索取"收入返还申请书(表)"---填妥"申请书(表)"后到税务征收机关加具审核意见连同企业所需资料一并交市科委审核加具审核意见---到市财政局对外经济科提交所有申请核准材料(申报材料详见后)---市财政对外经济科核准后,符合规定的,交由预算科给企业办理返还手续。

    办理时间每季度一次,不符合规定的,则由市财政局通知企业。先征后返还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市科委和财政局的监督。

    四、企业需提供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有权确认为科技型或发明专利等的部门出具的确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年度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五)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的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它企业的企业,除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外,还要提供以下两份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二)企业帐务处理(即会计分录)原件及复印件。 五、下列情况不能享受先征后返还政策。

    (一)市财政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确定企业是否能享受税收返还,即税款必须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年度内入库才能予以返还。各企业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在享受优惠的第一年所缴纳的税款中,若所属期属上一年度的税款不能享受税收返还;在享受优惠的最后一年的税款,若在次年3月31日前缴纳的可以享受税收返还,在次年3月31日以后(含申请延期交税)缴纳的则不能享受税收返还。

    (二)凡按财政返还给企业的增值税计征的所得税,不能再享受税收返还。在计算税收返还额时,应从已纳所得税总额中扣除属财政返还的增值税缴纳部分,并附"预算拨款凭证"复印件。

    (三)凡在税务部门办理了收入退还的税款,不能享受税收返还。在计算税收返还额时,应将已由税务局退还给企业的税款,如涉外企业超关税返还、出口增值税先征后返、税务局错征或者多征退税等从已纳税总额中扣除,并附"税收收入退还书"等相关依据复印件。

    (四)凡属查补入库的税款,不能享受税收返还。 (五)企业应按以上规定如实申报税收返还额,否则将取消其税收返还资格。

    第四部分:贷款贴息的申办 一、贷款贴息的管理由市科委负责。 二、贷款贴息的范围。

    (一)珠海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 (二)列入国家、省、市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计划项目。

    (三)重点科技开发。

    九、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

    规范化管理以及解决策略

    税收收入与法律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国家的一切税收活动,均以法定方式表现出来,非税收入也应参照税收收入,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健全非税收入法规制度,以法规来明确收费项目的审批、收费项目的制定、收费票据的使用、收费资金的征收分配、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如《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得收取费用,以往所说的“工本费”将成为历史。如果收费征收管理行为的每个环节都处于法律法规的严密约束之下,则会形成依法收费和依法治费的法制化管理局面。

    统一审批管理权限,集中管理

    取消不合法的项目,严格新增项目审批,将一部分具备税收特征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收费,纳入税收征管体系。政府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应当结合财政预算内资金的供给情况,考虑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等。公告行政审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如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了500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实施细节。颁布这一法律的核心意义是界定政府的行政权限,打造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有限政府。对于这部凝聚着众多立法者多年心血的法律,社会各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为此,力求尽快与它“接轨”。

    非税收入全部进入财政专户

    我国自1993年开始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对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取消多头开户,确立收支专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收入专户,一个支出专户。收入专户除财政划解外,只能收,不能支;支出专户除财政核拨支出外,只能支,不能收。通过专户管理,可以保证各项收入全额缴入主财政专户,直接监督全部支出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非税收入改革取消了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应缴非税收入直接缴入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并将以往“单位开票、单位收费”的征缴方式,改为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或专户)”的征缴方式。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应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强化对截留、坐支收罚资金逃避财政专户和私设金库管理。

    实现“以票管收”

    收费票据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对现行票据应加强管理,统一规范并扩大票据覆盖面,利用各种媒体对财政各类票证的式样及相对应的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填写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对不使用财政票据收费、罚款的,当事人可持违规收费票据到财政部门上诉并要求退款。强化收费稽查工作,充分发挥收费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监督各单位收取的费款及时、足额的入缴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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