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证办理请示范文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正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5)辐射工作人员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
(6)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等);
(7)事 故应急相应机构及应急预案;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以A4纸装订成册,前面附目录。
二、办事程序:
(1)申请单位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p.gov.cn/)填报相关表格,准备上述申请材料;
(2)向自治区环保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三、许可程序:
(1)书面申请材料由核与辐射管理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送厅领导签批。
(2)申请材料签批后,经办人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打印许可证件。签章后,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3)销售、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Ⅰ、Ⅱ类射线 装置,以及拥有甲级、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由核与辐射管理处组织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合格后,方能取证。
(4)许可情况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示。
扩展资料:
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就使用射线装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要进行处罚: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3、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紧急求援: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材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下载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5、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辐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二P60-62)
6、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十六条响应规定的证明材料(辐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二P28-32)
①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②辐射工作岗位证
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④岗位职责
⑤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⑥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⑧人员培训计划
⑨监测方案(含监测布点图、监测频次)
⑩事故应急措施(含单位、科室、省市环保部门电话)
7、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紧急求援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的各项资料, 本人第一次操作此事
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 请 表 申请文号: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宋体小4号)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三、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一)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二)申请活动范围分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三)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的组合,如生产Ⅰ类放射源和Ⅱ类放射源,使用Ⅰ类射线装置。 (四)特别的,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建造Ⅰ类射线装置的,填写销售(含建造)Ⅰ类射线装置。 四、“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最大等效年用量”、“工作场所等级”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定。
五、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 邮 编 工作场所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辐射安全与环境 保护管理机构 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活动的 种类和范围 所附材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4.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所附申报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 法定代表人声明:本申请表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信息。
本人已熟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的要求,愿依法对本申请表的申请事项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一)放射源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规划装置 名 称 规划生产、销售、使用的放射性核素名称 规划生产、销售、 使用的放射性 核素类别 规划设计的 放射性总 活度(贝可) 活动种类 工作场所 名 称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工作场所名称 工作场所等级 规划设计的 放射性核素名称 规划设计的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贝可) 规划设计的 最大等效年用量 (贝可) 活动种类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三)射线装置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规划装置 名 称 规划生产、销售、 使用的射线装置类别 规划生产、销售、 使用的射线装置数量 活动种类 工作场所 名 称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及专/兼职管理人员表 机构名称 电 话 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职务或职称 工作部门 专/兼职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监测设备、报警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登记表 仪器名称 型 号 购置日期 仪 器 状 态 备 注 辐射防护用品(含个人剂量监测) 辐射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毕 业 学 校 学历及专业 辐射安全与防护 培训时间 备 注 现有或拟新增加放射源明细表 序号 核素 名称 出厂 日期 出厂活度 (贝可) 标号 放射源编码 类别 装置名称 放射源具体位置 工作场所 经度 纬度 相对高度 (米) 一、现有放射源明细 二、拟新增加放射源明细 现有或拟新增加射线装置明细表 序号 射线装置名称 规格型号 射线种类 类别 出厂编号 用途 射线装置具体位置 工作场所 经度 纬度 相对高度 (米) 一、现有射线装置明细 二、拟新增加射线装置明细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的有关规定, (辐射工作单位名称)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 (职务 )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置专职机构 (机构名称)或指定专人 (姓名)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三、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四、健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指定专人 (姓名)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保管工作。
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混存。确保贮存场所具有有效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及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七、保证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
怎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请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要求的条件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单位编制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
2、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3)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4)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5)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6)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3、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3)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等仪器。
(4)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7)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使用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二、申请材料:
1、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单位文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须按《辐射安全许可证》“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3、下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应含以下内容:
射线装置明细:装置名称、规格型号、射线种类、用途、来源等。
5)辐射安全负责人参加由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取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国家总局)或《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复印件。
6)工作场所负责人《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辐射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辐射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
9)、由单位统一制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符合单位管理实际,并由单位颁布实施的:①安全操作规程、②辐射工作岗位职责、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④人员培训计划、⑤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或预案、⑥放射性废物及放射源退役处置方案、⑦辐射环境及个人剂量监测方案等内容的管理规章。生产和销售单位还要提交台帐管理制度。
4、上述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编写页码并装订成册;
5、申请表应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附件材料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行政审批地点:
市环保局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期申请单位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向负责换发证的环保部门提供如下材料:
(一)辐射安全工作总结。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由持证单位自行编制,并对总结的内容负责。总结内容应包括持证单位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最新台账,辐射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二)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近一年的监测数据(按许可证申请时提供的监测方案监测)。
(四)环保验收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
怎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下载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5、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辐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二P60-62)
6、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十六条响应规定的证明材料(辐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二P28-32)
①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②辐射工作岗位证
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④岗位职责
⑤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⑥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⑧人员培训计划
⑨监测方案(含监测布点图、监测频次)
⑩事故应急措施(含单位、科室、省市环保部门电话)
7、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