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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宣传存在哪些问题

    一、当前消防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政府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自主协同机制不健全。当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改变。政府虽然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各镇(街道)、部门年度考核中,却多停留在文件和会议部署,未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工作流于表面形式;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宣传工作多处于“按上级指示办”、“按考核细则做”,台账式、应付式完成消防宣传任务。今年上半年,辖区只有一家职能部门协调我大队前往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和疏散演练,整体缺乏主动性、创新性,并未形成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机制。

    (二)消防宣传队伍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任何工作都需要“人”去开展。当前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基本上是由部队内部的有宣讲、写作爱好的干部、战士、合同制文员组成。然而消防宣传工作对人员要求较高,要做到能说会写、能摄影、会协调,再加上部队现役体制,存在宣传骨干留不住,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梯次性、高水平的的消防宣传队伍。

    (三)消防宣传形式单一,内容匮乏,缺少吸引群众眼球的“新闻热点”。当前宣传工作不外乎发放宣传单、设摊咨询、发送短信、微信、理论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宣传形式单调、表面化,难以吸取群众眼球;未与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沟通协调,整合资源,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宣传工作互动性不强,难以激起群众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反而灭火救援之类的社会热点新闻,得到群众的青睐,导致消防宣传工作方向偏航。

    (四)消防宣传缺少连贯性,覆盖面窄,辐射范围小。消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循序渐进、坚持不懈。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依附于现有的宣传阵地,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月等重大活动日和节点上,时效性短暂,缺乏经常性的、连贯深入的工作,宣传结果也达不到持久目标。再加上,由于基层警力有限,平时宣传侧重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区居民,导致消防宣传覆盖面窄,辐射范围小。

    二、当前消防安全检查存在哪些问题

    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如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备及其包装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防火技术条件,设备或容器的安全阀、阻火器、爆破片、紧急切断阀、过流阀、水封、单向阀等防火安全附件或装置是否齐全、合格、适用,包装的材质、容积、重量、构造、型号、标志等是否符合所装物品的要求等。2、用火、用电及其他火源管理。

    如烘烤、熬炼、气焊、电焊、热处理等用火管理情况,是否都有动火审批手续和相应的安全措施,电气没备、线路等安装、敷设、选型是否符合场所的防火防爆要求,设备、储藏及建筑物的防静电、防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3、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

    如建筑物的平面布局、防火间距以及与四周建(构)筑物和设备装置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类别要求,建筑物的装饰装修、防火分隔、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道路是否畅通等。4、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

    对历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如何,是消防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在检查时应注意三点:一是上次检查的认定火灾隐患是否准确无误;二是没有整改的原因是什么;三是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或其他临时安全措施。5、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如单位的专职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学习和训练,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备战情况如何,义务消防队员的分布是否有空白点,本单位及重要部位有无必要的防火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如何等。6、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如应设的消防设施是否设置,应配的器材是否配备,配备了的看其是否齐全、合理,是否完整好用等。7、职工的安全思想及消防知识。

    通过调查访问,了解职工的防火警惕性及消防知识熟悉性等防火安全意识状况,了解职工是否受到了消防安全教育,效果如何。8、安全疏散通道及疏散指示标志。

    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如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的了解掌握情况,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各种消防设施存在哪些问题等。10、防火巡查。

    如巡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发现过哪些火灾隐患,如何整改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等。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注: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扩展资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消防验收意见书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单位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评价报告怎么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预防各类消防责任事故,为“平安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处于八月十八日至九月十三日,对厅直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主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各种消防隐患的治理及应急预案的准备、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查、特种工作人员持证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的看,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形势是好的,对厅党组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全面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应急措施基本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基础性工作扎实有效。

    绝大部分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有制度、有措施,重管理、重防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领导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各单位领导普遍比较重视安全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有效,资金落实。

    高管局年初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布置今年安全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省航道局提出了“六个一体化”的方针,既安全、质量、成本、廉政、环保、进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领导以身作则,实行安全奖惩制度。

    设专职安全监管员,施工期间深入生产第一线,省征费局积极配合这次检查,专门组成了安全检查小组,限期在本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设计院领导重视安全工作(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在资金保障上舍得投入,今年仅院办公楼配电线路增容改造就投资三十余万元,而且对应急消防栓、单身宿舍楼等均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危险化学药品加强监控与防范,随用随买,单位不再另立库房存放,有效地提升了单位的安全环境。 (二)各种应急措施基本配套齐全 各单位紧密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事故苗头上强化预防。

    省高管局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反应规范》,从指挥调度、路政养护等各个方面,分别规定了各自的快速反应原则、措施、程序及应急预案一号至四号;省运管局今年重新制定了《吉林省道路运输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将省、市(州)、县运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电话联系号码一并下发,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紧急事态的快速反应能力;驻交通大厦内高层的部分单位为职工购买了防毒面具,并在部分房间安装了应急救生缓降器,以备应急使用。 (三)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文案中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省规费局重新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将安全管理与职工利益挂钩,并做到奖惩分明;把费款安全、车辆安全和日常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落实率达100%;吉林分局的领导拓宽安全工作思路,把安全工作渗透到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政治生命安全,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省公路管理局加大安全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局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科研所把检测中心的用电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对老化线路及空开进行了改造更换,同时加强易爆以及有毒的化学试剂的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尚需进一步加强。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救援字[2005]169号)文件要求(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对厅直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一并进行摸底。

    交通大厦燃油锅炉及贮油罐、机关服务中心锅炉两处、高管局机关及服务区、收费站锅炉、贮油罐及配电室,航道局贮油罐、自然村加油站、锅炉房等,各单位虽高度重视,重点防范,但仍不同程度存在漏洞。计算机房内应配置D型干粉灭火瓶,而绝大部分单位配置的是ABC型的干粉灭火瓶;个别单位配电室内住人,不符合安全要求;部分单位的食堂排烟罩油污清理不及时,易引发火灾。

    有的单位柴油贮罐外盖是铁制的,不符合防静电保护要求;有的液化气罐距离灶台太近,有的单位食堂配电箱是木质的,不符合防火要求,有的食堂食品卫生很差。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消防演练有待进一步深化。

    个别单位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一些基本的消防知识不知道,常用报警电话不知道,灭火瓶不会使用,灭火瓶和消防指示标牌位置摆放不正确,还有的单位没有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有的单位自查不严、不细,日常检查对安全隐患麻痹大意;有的单位灭火瓶失效过期不更换,消防演练没有搞过。

    (三)几个具体问题 1、厅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街宿舍和设计院小平房宿舍(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均通过了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尽管服务中心和设计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两处危房的消防安全工作仍不可忽视。建设街宿舍与自管锅炉房一体相连,不符合消防要求,一楼住房均已改造成门市出租房,滥拉电源线的现象比较。

    四、消防设施基本情况要怎样写

    一、灭火措施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演练二次;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须周密计划,上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4、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的水平。

    二、消防各项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由各二级学院、部、处、馆按在职职工总数的2%推荐组合,学生义务消防队推荐按每班一人(参考各栋均配因素)组合; 2、保卫处派专人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消防知识授课和训练; 3、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2次,每次不少于二天(全年不少于三天)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4、义务消防队队员须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及该工作区域内疏散预案,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消防知识; 5、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能协助二级单位防火责任人搞好该单位的消防工作及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6、义务消防队每年年末应组织一次年度工作总结表彰。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 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 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用火区域用火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 2、划分用火作业级别和动火及取暖用火等审批权限手续; 3、严禁擅自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及取暖; 4、禁火区域严禁动火,需动火时设立禁烟、禁火范围及标志牌,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5、电器、电热设备消防管理责任定人、定位;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接线,经报有关单位安排电工实行; 7、动火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建立完善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的管理机制; 2、对查出来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立即组织力量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须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根据《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限期改正; 3、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须拿出方案、措施,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施整改,在整改之前,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4、隐患整改必须服从安全保卫部门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和无故拖延; 5 、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应当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备查。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位、定人、定标准管理; 3、消防设施、器材每年四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器材应及时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压,每年放水1 次,室外栓冬季遇严寒时,应采取防寒措施保护。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位、定人、定标准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4、安全疏散设施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对违反疏散设施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保卫处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二级学院、处、部、馆安全责任人每月,教研室、科室每周,班组每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重大节日前,寒暑假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专职防火员经常对各部位、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查; 4、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发相应的检查文书,并报告主管消防监督机构; 5、对消防监督机构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函告; 6、对安全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消防管理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本校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落实本校、分院(部、处、馆)、教研室(科室)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 3、学院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7、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八)义务消防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开展本部门防火自查及巡查。

    2、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培训、维护、保养好本部门消防器材; 3、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4、做好本部门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5、向各级防火负责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九)专职消防员职责 1。

    五、全国消防检讨书案例全国消防检讨书500字

    4月29日XX市消防支队来我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客房楼层消防管道无水,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通报了酒店消防检查严重不合格并对本酒店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此次消防检查出现的问题有许多原因,作为保安部负责消防工作的主要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深刻的检讨本人主要有如下问题。

    首先工作上积极心不高。本人自升任保安部副经理,主管消防工作,没有尽力做好消防工作。刚接手保安部消防工作,与前任消防专干没有作好交接工作,对于消防设施有许多地方不清不楚地进行交接。在工作中不主动的去了解和熟悉消防设备设施的分布以及其是性能,对于酒店一直存在的消防问题没有过深的了解。而只是做一些粗略的设备设施统计工作,然后简单的向领导汇报的被动工作方法。

    其次对部门消防管理较松撒。因为我部自年初一直缺员,队长都在岗位上值班,老员工想走,新进员工留不住,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采取人性化管理的办法去留人,对部门的管理没有以前那么严格,没有从细节上去抓管理,尤其是消防管理没有做到位,如消防培训和宣传工作。出现了许多的安全隐患,以致于保安部消防管理工作较以前没有较大的起色。

    再次业务技能不熟悉。接手消防工作后,没有花大力气去学习和钻研消防业务技能,一直停留在表面和初浅的水平。一方面是本人上任三个多月以来,酒店接待和改造工作较多,总忙于现场督察,没有抽出一些时间去学习。另一方面,就是前任消防专干一直忙于外出工作,也无法向他学习。最重要的是自已对自己要求不严,不去实践中学习、钻研,亲自下到现场找问题,跟踪问题去积极解决。

    最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酒店开业到现在已有十余年了,一直没有出现过消防安全问题,忽视了酒店消防安全的隐患。另外就是过于强调酒店的设施设备的老化带来的危害,轻视人防的重要性。导致接手消防专干以来,管泵加压工作基本处于停止状态。直到消防检查暴露问题后才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经过此次检查暴露的问题,我会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总结,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改变工作态度,主要从以下工作开展。

    第一、加强积极心、责任心。以主动的、务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消防工作,重视人防的作用。积极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对消防喷淋系统进行改造,现场督察确保定时完工,正常使用。作好酒店消防安全检查,作好消防周报表及相关记录。

    第二、认真学习业务技能,提高工作能力。首先自学消防理论,全面掌握的消防知识。另认向前任消防专干虚心学习,对酒店的消防工作更深入的了解和熟悉,将酒店的消防图弄明白。

    第三、配全好保安部经理工作,抓好部门管理。当好部门经理的助手,提高保安部管理效率。重点作好消防培训,本人将定于5月20日亲自对保安部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让队员全面掌握消防知识,提高他们的消防业务及工作能力。还有消防宣传和教育工作。另外就是不定时的进行消防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限期整改。

    第四、加强安全意识。安全事故无大小,对酒店行业更是如此。对消防工作出现的隐患要立即改正,记录在案,对于无法解决的将请示上级领导,确实解决,保证酒店的消防安全。

    感谢酒店领导的信任及帮助,我将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作好消防工作,酒店领导及同事对我的今后工作指正。

    六、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使用中存在主要问题有哪些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由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的主要原因与管理模式、维保合同双方责任落实以及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力度有着直接的联系。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旧的中介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模式打破后,未及时形成新的明晰的管理体系。2000年以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一样都作为消防中介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其资质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体制,2000年后公安消防部门取消了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审批。通行的做法是只要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资质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均可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2006年公安部出台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规定,把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分为巡查、单项、联动检查三部分,因大部分建筑产权单位不具备单项、联动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只能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资质的单位来进行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建设部门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资质按其水平高低分为一、二、三级,但未对维护保养资质进行明确核定、分级和限制,而出现由地、市级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级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超出自身技术水平和资质范围从事部分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故障频发,完好率不高。

    (二)维保队伍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队伍主要由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的人员组成,因其人员流动性和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检测时间的长短导致队伍维保水平存在明显差异。

    有些维保人员是刚招进来的临时工,未经消防培训就已上岗,没有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有些维保队伍因从事维保时间不长,缺少维保所需最起码的维保设备或设备不齐;有些维保队伍的责任意识不强,未能真正意识到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是一种法律责任,如不能尽责,将承担法律责任风险;有些维保单位之间,恶意竞争,相互杀价,导致维保价格低于维保所需的运行成本,必然造成维保质量的低劣;有些维保单位未健全维保人员职责,制定好操作维护规程,对每日、每月、每季、每年各消防系统所需进行的维保操作内容不加以明确和规范,导致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偷工减料,不能真正履行好全部的维保职责。 (三)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对维保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具体表现为:一是有些单位自身无专业的维护管理人员,又未与具有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二是部分单位错误地认为只要订立了维保合同就一劳永逸,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管理就是维保单位的事情,对维保单位提出的更换部分消防设施部件的正常维护费用不能及时解决;三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知识知之甚少,导致本单位和维保单位签订的合同中不能详细地明确维保单位的责任、维保的内容和相关要求,在维保过程中也不能很好的实施监督,致使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处于不良状态;四是单位的消控中心操作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致使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处于不良状态。 (四)公安消防部门在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督环节中还有不到位之处。

    一是重维保合同的签订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重视不够;二是对维保单位的从业人员未建立完整的培训机制和持证上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消防设施的维保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对被维保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培训中没有将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协同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维保市场的主动意识不强。《消防法》、公安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规定、以及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均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和维护应由相应资质单位承担,其维护人员应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安消防部门未能主动与建设、工商等部门协调,把好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发证关;四是部分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业务水平不高,在平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监督中发现不了问题,往往仅停留于消防设施是否设置这个层面。公安派出所的专职消防民警及消防协管员因其本身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原理、操作规程不熟悉,在平时的消防监督中往往难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不到位。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公安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中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操作方法,公安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中也发现了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检查记录表中也有反映,但只是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被维保单位整改,没有按照《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责令维保单位整改,如逾期不改,就立案查处。目前有许多地区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的立案查处率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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