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报案材料范文
一、被人殴打报警后,报案材料向谁提交
事情起因:我父亲的邻居带人上门来干涉我亲戚修围墙(因修围墙的路有争议),与对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方立即大肆出言侮辱、谩骂我父亲,并且不顾在场当事人和知情者的劝阻出手殴打和用砖头打砸我父亲,父亲今年57岁了,由于年老体弱,无力反抗自卫,只能任由其殴打,而对方在当事人和知情者的极力阻拦下才阻止了他的继续殴打。
当时两名民警只是对此事进行了了解、调查,并没有对此事向我父亲和当事人告知结果(据我所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七十八条和八十三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受理“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现事情已经过去3天了,我想提交报案材料,应该向谁提交?是向市公安局,还是向乡派出所?还有请对我所叙述的以上具体内容给予建议和帮助。
二、打架事件派出所不处理,上报公安局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学生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有哪些规定
一、处理方法: 1、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
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 2、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仲裁进行解决。 3、学校内发生的此类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依据调查结果,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等级、程序进行处理。
4、校卫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处理后,应由校卫队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中学生打架斗殴法律上提供了依据 1、打架后没造成严重后果,或是对方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后果比较严重或是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的,就要适用《刑法》。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扩展资料: 案例: 云南曲靖两名学生起口角多人校内打群架 9月23日晚间,百度贴吧及曲靖一些微信朋友圈盛传,位于曲靖沿江的麒麟职教集团发生学生群殴事件,打架场面吓人,上传视频及多组图片。事件是否真实?具体情况如何?昨日,麒麟区委宣传部就此事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据调查了解,9月23日12点43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沿江派出所接到麒麟区职中报警:学校内有人打群架。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时,学校领导、安全处工作人员正在组织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派出所民警在协助受伤学生的同时,迅速控制事态并立即展开调查。 据悉,9月23日10时45分许,麒麟区职中建筑专业学生刘某与省体专业学生秦某发生口角,中午放学后,建筑专业5名学生与省体专业的学生相遇时发生斗殴。
学校安全处工作人员王某见状上前制止时被省体专业学生殴打。 之后,军事班的学生到来,又与省体专业的学生斗殴,随后被校方工作人员制止,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截至9月23日23时,有3名学生在医院观察治疗,学校秩序恢复平稳。 麒麟区教育局、麒麟区职业学校也及时对受伤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了安抚,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深入调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云南曲靖两名学生起口角多人校内打群架。
四、打架报警司法鉴定要怎么做
打架报警司法鉴定: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司法鉴定打架,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