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协议书范文
如何实施住院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并实施以来,不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加大了,同时患者的权利也更多了,尤其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作为特殊疾病群体的精神病人,常常因为缺乏对疾病的自知力,患者入院往往是被动或被强制入院,事后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常受到病人的责问或起诉[1]。因此,精神病人知情同意权的如何实施及医院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自愿入院 从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应当实行自愿原则。少数精神病人虽然主动要求住院,但这些病人病情未缓解,在法律上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需要其监护人陪同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否则,可能会因知情同意权问题与其监护人发生纠纷。
强制入院 医生建议住院:精神科医生认为精神病人必须住院治疗时应当如实地向病人的监护人告知病情的严重性及住院治疗的必要性,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病人家属要求住院:在临床工作中经常有病人家属主动要求医院强制患者入院,这时除要确定患者有无精神障碍,还要核实家属身份并要求家属在申请书上签字。
急诊入院:对疑似精神障碍的患者,被其所在的单位、居(村)委会或当地公安部门收容、强制住院的,医院在对其实施紧急观察入院或门诊留观处理的同时,要尽快通知其监护人,尽到告知的义务。 医疗保护 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可能会突然出现冲动、伤人、毁物或自杀、自伤行为,为了保护患者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医院采取强制性的保护性医疗是必要的,也不可能征得病人及监护人的知情同意,但事后要向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告知。
如使用保护带约束或将患者隔离。应严格禁止处罚精神病人。
特殊诊疗 由于思想观念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特别是精神卫生领域里还没有得到充分尊重。目前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手术等需要患者本人签字才能进行。
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在发病期间一般无行为能力,签字无法律效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需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恢复期的病人 恢复期精神病患者应享有知情同意权,享有在医疗过程中与监护人共同签字的权利,如:疾病的诊断、目前病情以及治疗方案;医务人员还要及时向患者监护人交代病员的病情各有关诊疗情况。如果患者要求出院要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如果患者要求请假外出,也一定要履行签字手续,同时要与患者监护人联系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患者及家属目前虽然处于恢复期,但是患者在外出期间因环境改变或遇其他精神刺激,均可能导致疾病发作,家属务必尽到监护之责,并随时将患者送回医院继续治疗。
如果患者履行签字手续后,因患者家属的过失,患者在离开医院期间损害行为造成的后果,医院将无过错[2]。此外,精神病患者在住院期间除享有医疗服务外,还享有通讯、会客、处理私人物品、保守个人隐私的权利。
如果因病情或医疗护理等原因需要对患者加以限制时,医务人员应将理由告知精神病患者本人或监护人。 实验性治疗 由于临床科研或治疗的需要,需要精神病患者接受新药或新疗法临床实验,医院必须书面告知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并取得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对有行为能力的患者,要告知并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对无行为能力的患者,要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对还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药品,在使用时必须告诉患者或其监护人该药的不良反应,是否有被试费,是否免费用药以及出院后的维持治疗;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详细地告知实验治疗的目的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录音、录像或拍照 科研、教学或示教的需要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时,这种情况要征得精神病患者本人和/或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医院未经患者及监护人的同意,实施上述行为并给患者造成一定影响或精神创伤,则可认定医务人员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肖像权或隐私权,医院可能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医院不但要认真如实告知,而且要争取患者及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注意回避患者的特定性信息,如用马赛克遮挡面部以及敏感部位[1]。
与监护人沟通 实行保护性医疗时,患者处于一个相对隔离的状态,作为患者的亲属,非常想知道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治疗措施,担心医生会不会象影视作品里所描写的那样,对精神病人用电针、电棍等惩罚手段;因此,必须和患者的家属或监护人进行沟通,以消除误解,达到知情同意的目的;另外,要随时向其家属通报患者的病情、治疗和康复情况,以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中意外出现的情况感到突然而引发纠纷。如果需要使用贵重药品或中途换药,也必须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原由及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
精神病移交协议书范本
【篇一:土地移交协议书】 甲方:______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________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现就土地移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宗地位置及面积 乙方受让的土地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路,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平方米)。
宗地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第二条:乙方必须按照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金额及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第三条:交地时间 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按房屋拆除后土地现状向乙方移交该宗土地,交付时双方签署书面交接文件。 第四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二份。 第六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月__日在荆州市江津东路附155号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
甲方(章):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篇二: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接受方):____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移交方): 根据《____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法》(____资委[20__]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_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______资产接受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篇三:工程交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推动廊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化管理,避免经营性亏损,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施工管理交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管理人员交接: 1、乙方制定《管理人员应付工资表》交给甲方。由乙方协调原项目部各专业对口的管理人员与在___月___日前与项目总监主持下的新项目班子做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表》,经现任项目经理确认、工程总监签字认可,到中林艺公司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2、愿意继续被聘用的管理人员与项目新管理班子重新签订《项目聘用协议书》,接受新管理班子的绩效考核; 二、施工现场的交接 1、乙方制定《供应商应付款一览表》,由乙方协调各专业分包队伍与项目总监管理下的新项目班子“一对一”交接,完成现场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交底,签订《项目交接协议》取得《项目结算书》,经新项目经理确认,工程总监签字同意,与中林艺办理结算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