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规范范文
出租车的行为规范有那些?
一、为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严厉惩处拒载、绕道、强打组合、车容车貌不整等违法违规行为,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在出租汽车行业启动了以“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遏制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文明服务,纠正驾驶员的不规范行为。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优质、舒适的乘车环境,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形象。
整治力度的加强,有效降低了乘客投诉量。
出租车的行为规范有那些?
一、为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严厉惩处拒载、绕道、强打组合、车容车貌不整等违法违规行为,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在出租汽车行业启动了以“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遏制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文明服务,纠正驾驶员的不规范行为。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优质、舒适的乘车环境,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形象。
整治力度的加强,有效降低了乘客投诉量。
求一遍有关于出租车文明规范,守则,礼仪,礼貌用语的文章,要求
一、爱岗敬业:出租车驾驶员立足本职,服务群众,热爱出租行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章守法: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失职,不失当。
三、优质服务:以本业为荣,以本职为乐,乐于奉献,服务群众。
四、钻研业务: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苦练驾驶技术,熟悉车辆性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五、互助友爱:要发扬乐于助人,团结互助精神,同行之间不争客、不抢先,相互维护,团结友爱。
六、顾全大局:出租车是城市窗口行业,按规划区域,定点上下客、不乱停乱放、不随意调头,做文明使者,树行业新风。
七、诚信营运;不欺客、不拒载、不乱收费、送客送到家,服务要到位,诚信于人,方便乘客。
八、平等待人:态度和蔼,谦虚互敬,相互尊重,礼貌待客。
九、举止文明:服装整洁规范,仪表举止庄重,语言表达准确文明。
十、服从检查:自觉服从和接受交通警察、交通运政、城市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错必纠,勇于改正。
出租车公司规章制度
《吉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颁发日期:2003-8-29 实施日期:2003-8-29 发布机关:市人大 正文: 发布机构: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1998-10-05 颁布单位:吉林市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或者车辆租赁服务的客车。客运服务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
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模、数量和车型实施宏观控制。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
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取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
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员;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暂住证;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2年以上; (四)经客运服务培训合格,领取《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准驾证》。被取消营运资格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取消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经营者,按下列程序办理经营手续: (一)企业持营运申请报告,公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持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权使用证和客运出租汽车审批表,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牌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三)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领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未办理以上手续的,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接到客运申请报告后,应当在5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本人。 第十三条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凭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缴回有关证照。
未经批准,停业6个月以上的按歇业处理。 第十四条《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
第十五条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营运车辆实行年度审验。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客运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客运出租汽车停车场(站)管理制度和规范。
出租汽车停车场(站)和乘降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第十八条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方式,为乘客提供提供方便、及时、安全、文明的规范化服务。
本市城区和外县(市)之间的客运出租汽车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可实行直达服务,但不得异地经营。 第十九条客运。
出租车司机道德规范有哪些
现有四字歌供参考;
的士行业,文明之窗,八荣八耻,牢记不忘。语言文明,礼仪至上,笑颜常开,态度慈祥。
如有纠纷,主动谦让,得理让人,不事张狂。急人所急,想人所想,关心他人,古道热肠。
敬老爱幼,忠厚善良,见义勇为,敢冲敢上。老幼病残,搀下扶上,危急关头,救死扶伤。
礼待外宾,不卑不亢,会话英语,带头学讲。钻研业务,学有专长,能驾能修,不留故障。
安全责任,时刻不忘,谨慎驾驶,平安吉祥。车容车貌,四净一亮,标志设施,齐全流畅。
服装整洁,仪表端庄,品行操守,时时涵养。捡拾物品,完璧归赵,失主难找,立即上缴。
上客问路,行车打表,选择近道,不转不绕。地理环境,八方知晓,人文景观,准确介绍。
到站上下,定点停靠,礼让三先,相互谦让。遇客招手,减速停靠,有车必供,方便群众。
发现犯罪,立即报警,违禁物品,拒绝运行。运价标准,严格遵循,有零找零,无零让零。
收钱给票,主动自觉,假票串票,弃用坚决。宰客甩客,我辈不学,法规行约,守之如铁。
为国分忧,奉献在岗,文明使者,人人争当。新风吹拂,满城荡漾,亮丽风景,处处春光。
出租汽车行业的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秩序,保护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根据乘客意愿向乘客提供客运服务,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小型客车。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具体监督和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财政、物价、规划、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第五条 依法成立的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根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职业规范,教育和督促协会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按协会章程为协会成员提供相关服务,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协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事项。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管理作出重要决策前,应当征求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意见。 第六条 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当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其他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相协调,按市场需求实行总量控制,鼓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实行规模经营。
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出租汽车营运,应当遵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安全营运的原则。
出租汽车经营权可实行有偿出让、转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建立和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文明服务。 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在安全营运、文明行车、热情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和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营场所、符合规定数量及要求的车辆和车辆停放场地; (二)有安全、机务、服务质量、治安保卫等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个人,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车辆和车辆停放场地。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企业和个人,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后,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方可营运。
第十四条 非本市出租汽车不得用于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的营运。摩托车和未取得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其他机动车不得用干客运出租营运。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参加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五)经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第十六条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资质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合格的,方可继续经营;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经营。
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车辆,应当到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更新手续。 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歇业,应当报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审核,再按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第三章 营运服务与管理 第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公布并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发票; (二)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 (四)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乘客、驾驶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第十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服务规范和车辆检修、安全行车、治安防范、投诉受理等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二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安全、文明的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及急需抢救的人员优先供车。 遇有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服从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除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辆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如何宣传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一、加强司机的职前教育培训,把好准入关 如果说出租车行业驾驶员的准入关把不好、把不严,驾驶员仅在取得驾驶证即可上岗,那么提升服务质量无从谈起。
因此,我们特别重视职前教育,通过把好“三关”,向驾驶员灌输行业服务理念和行业服务知识,宣传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 1、审查关。
对入公司报名学习服务监督卡的拟开出租车的驾驶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和驾驶员情况调查。出租车驾驶员是个特殊的职业,服务意识、安全意识、个人形象、驾驶技术等等都必须过硬,因此对拟进入公司驾驶出租车的驾驶员,公司首先要对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以前从事的职业,驾驶经验等情况进行审查。
做到一审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行业的要求;二看其形象,是否存在与出租车行业的要求驾驶员的仪容仪表有不相符的地方,如存在留长发、纹身等情况的驾驶员,一律不予接收;三问其经历,在此之前其所从事的职业,在驾龄上是否满3年、有驾驶经验,如只有驾龄而没有经验的一律不予学习;四查其户口所在地和住址,除本县内的驾驶员方可承包驾驶我公司的出租车,外地的驾驶员,我公司一律不接收;五观察其态度,对审察过程,态度不端正和对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无所谓的驾驶员,公司坚决杜绝其从事这一行业。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审查,对新入的驾驶员,公司基本上能有所了解。
在这一关上有的驾驶员因驾龄问题、仪容仪表问题等等都被公司拒之门外,有的驾驶员说:“到海联公司开出租车,学服务监督卡,公司就向派出所查户口一样,问的太详细了。”有的驾驶员认为繁琐,就自动地打消了开出租车的念头,就在今年的6月份,有一位驾驶员通过关系找到公司,要学习服务监督卡开出租车,公司一看其身上纹了条条花纹,立即拒绝了,此举有效地为公司挑选合格的驾驶员奠定了基础。
2、初培关。对审查合格的驾驶员,首先公司先行教育培训,公司从行业的发展、要求、公司的管理规定、出租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素质教育,给他们洗脑,因为,新加入的驾驶员原来多是驾驶货车、私家车、其他客车的驾驶员,对出租车行业还是比较陌生,只是听朋友说出租车能挣钱或想从事看看的,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从这一关,再刷掉一部分意志不坚定的驾驶员,并对其他驾驶员敲响了从事出租车行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的警钟,提高了他们的紧迫意识。
其次,通过了公司的第一关,方可参加市出租汽车协会组织的培训学习。针对我公司距离市区较远,驾驶员前往市里学习不方便的情况,我们就为驾驶员搞好优质服务,积极请市出租协会的领导到我公司为驾驶员上课。
如今年的7月份,我公司有30多名驾驶员服务证到期须换证和有40多名驾驶员初学,公司及时组织,邀请市出租协会的领导到我公司为驾驶员上课,驾驶员们十分感激,并十分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在课堂上能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听课、记笔记,受到协会领导的好评。 3、上岗关。
在海联公司,不论是主驾还是副驾,证件不齐不上岗,公司不同意不能上岗,手续不办不能上岗,未经公司岗前考核不能上岗,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上岗必须亮证服务等等,已成为我们海联公司广大驾驶员熟知的规定,在社会也产生了影响,很多人都知道,要想开海联公司的出租车真的很难,而且要求较高,在实践中发现,越难还越有人想从事这一职业,这些都是与行业的管理和我们平时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宣传分不开的。在此基础上,我们海联公司在管理上、服务质量上等方面实现了关口前移,并且实现了服务监督卡亮证率100%。
可以说,经过层层审查、教育、考核,能进入到出租车行业开上我们海联公司出租车的驾驶员对行业的规定、公司的制度都有较高的认识,他们素质也比较高,从而为我们加强驾驶员的日后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二、加强营运期间教育培训,规范经营行为 由于我县出租车市场的不断成熟与规范,驾驶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我公司现有主驾162名,二驾近130多名,驾驶员素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此,公司结合驾驶员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驾驶员的营运期间的教育培训,纠正驾驶员的违章,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1、结合驾驶员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教育培训。首先是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出租车企业的生命线,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讲,由于车辆经营场所一般分布在县城繁华地段,路面情况复杂,受车流、人流量大,车辆停靠起步频率高的影响,各类行车事故苗头多,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大,因此我公司把出租车的安全放在首位,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放在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公司坚持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次会议除学习安全营运知识,学习车辆保养技术,学习新颁布的交通法律法规外,在每次的会议之前,我都要准备近万字的发言内容,结合实际,给驾驶员讲解,不讲大道理,只讲驾驶员身边的、易懂的知识,让驾驶员容易接受。
在遇到春运、“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公司还邀请交通、交警等同志为驾驶员上课。
如何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模式与投资发展预测分析报告》显示:
围绕经营权,逐步推进市场化、规范化改革
逐步降低和取消经营权出让费。出台我市出租汽车改革中长期规划,逐步放开市场准入和数量管控,建议对存量出租车逐步降低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标准;或在有偿使用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延长经营期限,并有计划逐步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对经营权到期后更新或新增的车辆,有条件的实现无偿提供经营权。降低或取消经营权使用费要让利于驾驶员。
加快推进出租车运价管理机制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运力投放、价格确定等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出租车管理可以从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转变。在管理范围方面,放开高配置高服务、提前预约上门接送服务等满足特殊需要的出租车价格。
积极探索创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有关部门必须继续保持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对无证营运的“黑车”和三轮车、残疾车等,要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相关部门应鼓励创新出租车服务模式,鼓励出租车应用叫车软件等新技术,创新服务提供方式。一方面,出租车企业应适应市场需要,提供多层次服务;另一方面,网络平台也应依法规范开展合法业务,共同构建依法合规的良好运输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 “油改气”工作
根据市政府2007年“油改气”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加大对燃气汽车改装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出租汽车油气改装工作。进一步规范改装市场秩序,提高改装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提高改装技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