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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处以上个税情况说明

    1.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 个税如何处理

    个人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候,要确定一处单位的地税机关为我们纳税申报的地方。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地税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扩展资料:

    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纳税的规定: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一、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

    咱们先来看看个税改革前,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各自完成扣缴申报,基本减除费用以及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减除。

    个人在次月的15日内履行自行申报义务,税款多退少补,一般情况下补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在这个前提下,(居民)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税款,分别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但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仍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扣除。

    等到年终后,将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分别并入综合所得,如果综合所得符合汇算清缴的情形,由纳税人于次年的3-6月,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呢?

    很简单,就是将自己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合计,再减除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看看是否超过6万元;

    超过了,就需要汇算清缴,不超过,可自行决定是否汇算清缴。

    3.要求合并申报两处以上收入的个税,怎么回事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第二条规定表明: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4.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1、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的,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2、自行申报的关键点

    (1)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2)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46339额中扣除。

    举个例子:

    假如小李2017年2月在A公司取得工资6000元,在B公司取得工资4000元;以上所得不包括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

    1、小李在A公司扣缴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在B公司扣缴的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3、小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4000-3500)*20%-555=745(元);

    应自行补缴个人所得税=745-145-15=585(元);

    4、纳税地点: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纳税期限:3月15日以前(不考虑节假日的影响)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所述第一项指工资、薪金所得,第二项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第三项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合并纳税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5、国税发〔2006〕162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规定,自然人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其他情形,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申报期限为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之内。

    自行纳税申报基本步骤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文件要求,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要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第一步:自然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税务机关获取网上查询密码并进行身份核准(提示:此密码与个人申报年收入超过12万元密码不一样,如果以前获取过密码,此步骤忽略);

    第二步:登陆北京地税网站(),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再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

    第三步:在弹出页面点击“个税自行申报客户端下载”,按提示要求安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

    第四步:双击电脑桌面上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图标,选择证照类型,输入证照号码、姓名及密码(提示:纳税人也可在此页面中先注册,自行输入密码,然后到税务机关窗口进行身份核准。如果已经通过第一步到税务机关获取了密码并进行了身份核准,则不需要再注册了,直接输入证件号及密码即可登录);

    第五步: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然后持身份证到申报表中所选的税务机关窗口打印税票,去银行缴纳税款。

    重要提示:因为个人自行申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也属于申报事项,所以此项申报、缴税也必须在征期内完成,逾期缴纳税款系统会自动产生滞纳金。

    5.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6.个人所得税证明怎么写

    证明

    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特此证明。

    **税务局(公章)

    **年**月**日

    扩展阅读:

    个人完税凭证需要

    (1)“换开完税凭证申请表”,需要盖公司公章

    (2)敲有银行受理章的扣款凭证

    这两样都要找公司的办税人员才能拿到

    不过开个人税单就比较方便,你拿自己的身份证(带上复印件,税务局会收掉),问下你以前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号(这个托个同事问一下应该比较方便吧),去公司登记所在的税务局就可以开了。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索取指引

    第一条 按照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向和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保证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准确知晓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保护其知情权,特发布本指引,个人所得税证明。

    第二条 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由扣缴义务人实行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指引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本指引所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本指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税务机关。

    本指引未尽事宜按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向其开具完税证或缴款书。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个体工商户业主以及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取得经营所得的;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税款的次月,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录入的“纳税人信息”身份证明一致的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同时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没有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扣缴义务人员工花名册;

    2、税款所属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应包括扣缴税款明细)和税收缴款书;

    3、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为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人员,在扣缴义务人完成当期明细申报后,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窗口可以申请取得外籍人员个人的税收缴款书。

    第八条 税务机关定期(一般为一年)向纳税人寄递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九条 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具有同等证明力。

    两处以上个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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