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少情况说明
1.个人所得税少报书面解释怎样写啊
我给你分析分析这个问题。首先法律条文是不能解释的,你违反就是违反了,没有理由。但是税务要求你写这个书面解释,本身意义不大,主要意思就是说你要承担责任,以后有什么问题是你个人负责。这就说明你的问题可以过去。所以你首先想明白自己是不是违法了,比如说隐瞒收入,未及时查看通知,延期报税、未合并收入报税。
真正违法的情况,就写一些客观理由,比如因财务人员疏忽、对政策不了解,等等。
格式一般是
1、抬头
2、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少申报了多少税款
3、为什么少申报了税款(想一些说得过去的理由)
4、今后如何如何,要认真学习税法知识,云云。
2.个税为零情况说明恩吗写
基本上个税为零的,都不太现实,所以奉劝哪怕一个月缴纳几块钱呢,也一定要多少缴纳些。每年地税都会把个税为零的企业整理出来,开会,检查,写说明之类的。其实你想想来回折腾的人力、财力、精力成本,还不如交税呢,不然得不偿失,何必呢!
而且,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附表里有一个本年实际支付的职工工资薪酬,那个数字,通常会跟地税个税申报系统中的数字进行比对。如果不一致,比如相差太大,也要写说明,没有关系,多多少少都会交钱罚款的。这件事情,基本上每年的9-11月份都会进行。
再说了,省的钱又不是自己的,干嘛不按实际情况申报缴纳呢。
说明就写工资实际就是低,没有达到起征点,之类的。
3.情况说明(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
主管税务局要求贵公司写情况说明,其目的是将贵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规范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杜绝将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在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又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现象发生。
因此,贵公司应当在下列几方面给予说明:
1、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2、是否存在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福利费或其他科目中列支而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有无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的情况;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4、有无隐匿或少报个人收入情况;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增加工资费用支出等情况。
4.如何解释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因
解释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因当然是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用足政策,少交企业所得税方法:
(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五)白条支付水电费。
(六)购买假发票人帐。
(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九)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十一)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十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十三)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十四)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十五)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十六)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二十一)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二十二)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人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反映,始终在往来帐上反复。
(二十三)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二十四)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二十五)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5.情况说明(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
主管税务局要求贵公司写情况说明,其目的是将贵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规范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杜绝将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在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又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现象发生。
因此,贵公司应当在下列几方面给予说明:
1、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2、是否存在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福利费或其他科目中列支而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有无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的情况;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4、有无隐匿或少报个人收入情况;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增加工资费用支出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