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工作总结
1.求一篇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年总结
自己结合实际改改就行了e68a84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2616438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综治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认识新时期下信访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全市信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全市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有序规范的信访新秩序逐渐形成,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今年1-10月份本部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1-10月份,我单位共排查和化解来信来访积案 件次,同比减少 件次,降低 %,其中:信件 件,个体访 件次 人,集体访 件次 人。除去重访 件,实访 件。
越级上访集体进京 批次 人,赴省 批次 人。个体越级进京 件次 人,越级赴省 件次 人。
(一)解决处理情况实访的 件信访事项已解决 件,涉法涉诉告知 件,无理诉求答复 件,正在解决的有 件,办结率达 %。其中:大接访县级领导批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 件;转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的 件;上级交办案件 件,办结上报 件,正在办理 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1、部分农村群众反映2008年村委会调整土地等问题;2、部分农民工反映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等问题;3、部分居民反映取暖费收取过高及供暖不热等问题。4、个别企业职工反映档案不健全影响办理社保等问题;5、部分群众反映煤场污染等问题;6、个别群众反映抚恤金不按上级文件执行等问题;7、部分企业职工反映医保、社保及未交纳三险等问题。
8、部分移民反映住房条件差,开发商未兑现盖房时承诺的事项,强行向移民索要房款等问题;9、个别群众反映征地补偿款少,要求按照土地补偿政策执行问题;10、部分群众反映2008年农业保险问题;11、部分村民反映自来水等问题;12、部分小学教师反映95年拖欠补发工资问题;13、部分群众反映铁路线拓宽征地补偿问题;14、部分群众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问题;15、个别村民反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从已排查化解的问题来看,土地调整占 %,农村农业保险占 %,征地占 %,拆迁占 %,环境污染占 %,劳动社保占 %,企业转制占 %,干部作风及村务问题占 %,涉法涉诉占 %,其它占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措施(一)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
一是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月 日, 组织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对全市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时,印发了《2009年信访工作安排》、《中共 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表彰了全市2008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政府与各乡镇(管委会)和重点市直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信访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做好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公示板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形式、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范围,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安排预约接待。对接待的信访案件,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答复的,签批分管领导或转办责任部门限期解决答复;案情复杂的,经接访领导批示,及时进行包案。
今年 月 日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之后,各乡镇(管委会)、部门和单位也都安排部署开展了大接访工作,每天有一名领导接访,每周安排一名主要领导接访,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干部下访分统一组织、分散组织和包案下访三种。统一组织由市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半年一次;分散组织由各部门抽组人员确定专题组织下访,一季度一次;包案下访是县级包案领导抽组有关部门带案下访。
今年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后,各行政职能部门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均下基层开展学习调研,进百村,入万户,访贫问苦,问计问策。就专题解决信访问题而言,市国土局、农牧局、经贸局、环保局、纪检委等部门均开展了下访活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各级领导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坚持所有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
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市信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研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在上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明确县级、科级两级领导包案。
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了由“救火”向“防火”转变。
采取市、乡、村、市直单位条块结合的办法,对信。
2.针对维稳工作结束了总结报告怎么写
013年是我镇落实市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决胜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xx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13年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与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xx镇维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
1、领导机构落实。维稳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在于责任落实,为此,我镇在维稳工作中强化维稳工作一把手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是全镇维稳工作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镇党政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村(社区)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本村(社区)维稳工作负责人;各村(社区)的小组长负责各组(社)的维稳工作。这样,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维稳工作人人抓的领导机制。
2、队伍人员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及日常的信访接待。同时,要求全镇机关干部配合各村(社区)搞好维稳工作。镇上还成立了一支26人的公益性岗位治安义务巡护队。这些队伍是我镇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力量。
3、基层网络落实。全镇健全完善了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经常走村窜户,熟悉掌握本村(社区)情况,一有苗头性问题就及时上报。镇维稳办根据村(社区)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做出预案,落实化解责任人。
4、工作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积极推行维稳工作年终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我镇将维稳工作列入镇、村干部年终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委、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维稳目标责任书,将维稳工作责任落实。
5、工作经费落实。必需的经费投入是开展维稳工作的保证,镇党委、政府拨出专项经费保障维稳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着力源头防范,强化主动维稳
1、高度重视群众信访问题。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制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领导接访活动,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2、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镇着力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健全工作台账,做到上下信息互通,有效化解矛盾。全年重点抓好“5.12”两周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9.13”、“十一”、“10.18”等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了敏感时段安全稳定。
3、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加强涉稳突出问题督办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解决。今年我镇化解了徐国安涉法涉诉问题,汉源移民刘涛问题、罗生华缠访问题、涌泉村六组、玉江村十三组历史遗留问题。
四、健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对于群体性事件,如涌泉村六组、玉江村十三组历史遗留问题,我镇综合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涉及的村组,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对涉稳重点人员加强稳控,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坚持做好答复稳定风险评估,按照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对事件进行了答复,化解了这一矛盾。
五、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继续完善以镇维稳办、派生所为主渠道,各级信息员联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排查,维稳办、综治办综合协调的情报信息网络。通过覆盖全镇的维稳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社会面动态和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镇的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镇内一些影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如张尚清缠访问题、地勘放炮问题、张天英涉法涉诉问题、曙光村和涌泉村的历欠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做扎实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及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得以处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开展好涉稳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多汇报、多争取、求得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逐步将我镇境内的敏感矛盾进行化解。
3.120指挥中心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市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公安机关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18.3%本文来源于 文秘范文 ;破获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1名。
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21人。检察机关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6件15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件149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件7人,积存2件2人,追诉漏犯3人。
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8件,审执结2054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292件,当庭宣判270件,当庭宣判率达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1440件;调解结案1245件,调解率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5件,裁定准予执行103件;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475件,执行总标的额达2054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件,结案16件。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市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市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市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
市、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
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
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市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
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市362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1500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
(二)、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
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市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
在362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
在全市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市现有保安经警141人,专职巡逻队30人,义务巡逻队4700),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
二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市共有“三所一庭”57个,200X年底共有14个庭所达标,200X年共有27个庭所达标,尚有16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7个,司法所7个,法庭2个),这16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
4.如何做好涉法涉诉接访工作
为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创建平安前旗、和谐前旗,根据《信访条例》和《科右前旗信访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前旗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民意诉求表达的原则 便民原则,各级行政机关要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提供便利条件。依法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解决信访人的诉求。
疏导教育原则,指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解疑释惑、提高认识,理顺情绪、凝聚民心,防止矛盾激化。二、信访人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信访形式 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四、健全民意诉求表达方式 (一)公布有关信息 第一条 向社会公开信访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二条 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第三条 建立科右前旗信访信息系统,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丝线互联互通。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方便信访人查询。(二)完善旗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中旗级领导包括旗委各书记、各常委,人大各主任,政府各旗长,政协各主席,以及公、检、法主要领导。
第二条 旗级领导接待工作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农牧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实施。第三条 农牧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把旗级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接待时间等及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第四条 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旗级领导到农牧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坐班接待来访群众,每位旗级领导全年接待来访群众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参照旗级领导接待安排,与旗级领导一同接待来访群众。
各部门领导随时协同旗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第五条 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接访的,由四大班子办公室负责通知本部门其他级领导代替履职。
第六条 接访领导负责当天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由农牧民调处中心一同与领导接待工作人员,并将信访问题和处理情况反馈给包乡、包案领导。第七条 对已经研究确定解决的信访事项,包乡、包案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直至矛盾化解。
第八条 旗级包乡领导及时跟踪督办,并协助包案领导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做到息诉罢访。第九条 涉及多个部门的群众诉求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待领导可以组织多个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研究解决,也可以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或呈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处理。
第十条 农牧民调处中心对旗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案件处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三)建立苏木乡镇办事处(场)领导接访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中乡级领导包括苏木乡镇办事处(场)的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
第二条 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乡级领导坐班接待来访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级领导一同接待来访群众。
第三条 接访领导负责当天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并将信访问题和处理情况反馈给包嘎查村领导。第四条 对已经研究确定解决的信访事项,包嘎查村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直至矛盾化解。
第五条 旗级包乡领导及时跟踪督办,并协助包案领导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做到息诉罢访。(四)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信访职能 第一条 政法机关要配齐配强执法监管部门工作力量,认真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第二条 人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办理人民来信来访。第三条 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反映诉求、公开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平息化解作用。
第四条 法律服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发挥法律法规的解疑释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走依法维权的路子,通过司法调解、行政仲裁和开庭审理等途径来解决其合理诉求。
5.中央政法委信访办
信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知规定。
(二)处理人民群众向党委、管委会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管委会上访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其他中央机关、省道委、省政府及其他省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直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五)按照属地管理、专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转办、立案交办。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人民来信来访问题查处工作。
审查责任单位信访结案卷宗。上报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处理结果。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人民来信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管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各职能部门信访工作;培训信访干部、总结属推广先进经验。
6.涉法涉诉的出台法律
依法按程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关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等改革要求。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要求,最高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三个办法”(即《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等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实施办法(下称“三个办法”),作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配套实施文件,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应当坚持诉访分离、统一受理、分类导入、保障诉权、及时高效等五项原则,同时对诉访分离标准和要求、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和条件、控告申诉导入相应法律程序的具体情形、对其他司法机关管辖和共同管辖事项的处理以及导入机制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该办法通过完善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审查受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意义重大。
《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首次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发现途径、答复息诉、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以及发现其他政法机关司法瑕疵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发现检察环节存在司法瑕疵的,相关检察院应当分别或者合并采取说明解释、通知补正、赔礼道歉、司法救助等措施,予以妥善补正,对当事人受损的合法权益进行弥补或恢复,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谅解和认同,重新塑造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该办法通过明确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的发现和处理措施,有利于预防、减少和及时补正司法瑕疵,提高检察院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的制定印发,是检察机关贯彻四中全会关于“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完善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案件依法终结和有序退出机制,有利于实现维护控告人、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尊严和信访秩序的有机统一。 三个办法”作为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配套实施办法,涵盖了审查受理、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关键环节,对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检察机关在具体执行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加快构建综合性受理平台。《决定》对“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最高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站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高度,积极顺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工作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最大便利。 二是坚持诉访分离原则。
《决定》明确提出要“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因此,坚持诉访分离,把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是各级检察机关在受理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工作中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按照诉类事项的基本特征和法律管辖规定,准确甄别控告、申诉的性质和类别。二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依法管辖的涉检和诉讼监督类事项,做好控告申诉的受理工作。
三要按照内部业务分工,及时将受理的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移送相关业务部门或监察部门办理。需要强调的是,各级检察机关在实施过程中,要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能人为提高受理门槛,该受理的必须受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
三是准确界定执法错误和司法瑕疵。
7.如何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要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分类梳理法定途径清单,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推进信访工zhidao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厘清各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内部各层级、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使信访工作回归本位,更清晰地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将法定途径划分为司法途径,仲裁、行政复议途径,行政途径,信访途径等四大类。
要回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依法梳理清单、依法分类导入、依法分类处理和依法公开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分类处答理信访诉求工作的信息共享机制、会商甄别机制、跟踪反馈机制、宣传引导机制和培训提高机制。进一步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各方责任: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法制部门要落实审查支持责任、信访部门要落实协调督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问责”责任。
8.稳控工作大学生可以做吗
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及信访矛盾不出村(社区)、不出镇。
要求各村(社区)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党委,镇信访办每月进行一次具体排查,并及时组织人力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处理,对一些集体上访苗头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早、处理得好。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镇领导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
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土地、婚姻、拆迁征地补偿和退伍军人上访以及涉法涉诉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制定相应解决办法。
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工作力度,做好缠访户、闹访户的稳控工作,做到“三包”,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和基层,对有越级上访和缠访纪录的人员全部采取。
9.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我是一名老战士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重视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较高水平徘徊,越级上访情况严重,集体访、群体访增势迅猛,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问题突出,异常信访、突击信访时有发生,信访形势仍然严峻。
因此,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面对目前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处理好群众信访的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完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重要信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