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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督办情况说明

    1.环保系统督察室职能

    实施综合督查 开创环保督查新局面刘长根 武绍贵 刘传义 曹跃霆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日前在督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突出督查重点,实现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加强综合督查。

    2014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探索开展了对辖区重点城市以督查政府为主的综合督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表明,综合督查是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环保管理战略转型的积极探索。

    综合督查意义重大 首先,实施综合督查是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正处在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的阶段,环境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各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区域实际出台政策、实施对策,强力应对。

    实践证明,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全社会的环境投入在增加,公众的环境意识在提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显现。实施综合督查,正是强化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督查,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其次,实施综合督查是适应新常态的需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地面临经济转型、产业调整、发展放缓等诸多发展压力。

    同时,又面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值趋高的环境压力。如何适应新常态的新形势,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重大难题。

    开展综合督查,正是将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放置在新常态中加以考量,帮助和推动被督查城市找出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抓出新常态下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药方,推动地方科学发展。 第三,实施综合督查是适应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需要。

    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并明确赋予了包括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职权和责任。新《环境保护法》为督查中心开展针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综合督查提供了法理依据。

    探索开展环保综合督查,正是适应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要求,开展对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督查,摸索督查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情况的方式方法。 第四,实施综合督查是推进环境管理转型的需要。

    当前,我国环境管理体制正面临着从以污染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管理模式。环境质量由地方政府负责,要想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就要从督查政府着手。

    此外,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发展方式密切相关,粗放型、高消耗的发展方式,不可能从整体上减少污染排放。这种情况下,仅督查具体项目和企业是不够的。

    综合督查是以督查地方政府为目的督查方式,强调从宏观层面、从经济发展大局、从再生产全过程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环保综合督查,是环境保护管理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是当前情况下探索环保督查转型的重要实践。

    第五,实施综合督查是环保督查不懈探索的里程碑。环保督查工作重心侧重于督查企业,这与督查中心设置之初的督查、服务、协调的本意大相径庭,也不利于厘清国家和地方环境执法监管的权限。

    而且,侧重于督查企业,仅仅是偏重了环境保护微观层面的督查,将工作压力传递至基层环保部门,对基层政府的触动甚微。开展综合督查则是由侧重督企向侧重督政转变,变单一的督查企业向综合的督查地方政府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让地方政府意识到环境保护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情,推动了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综合督查效果显著 实施环保综合督查,旨在强化政府的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各方力量的统筹,加大污染源监管,调动社会公众参与。2014年,华北督查中心对河北省廊坊市开展了综合督查,对石家庄等13个城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暨总量减排综合督查,经后督察表明,综合督查有效推动了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一是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经过综合督查,被督查城市的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达到了新高度,充分发挥了环保工作党政同责、政府统领的作用,并初步厘清了环保责任体系。

    被督查的14个城市(区)均由市(区)长或主管副市长牵头组织整改工作,均建立了相关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二是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得到强化和落实。

    综合督查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责,指出了各部门在贯彻环保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后督察发现,大多数城市有关部门已行动起来,各部门的环保责任履行程度得到大幅提升。

    例如,廊坊市自2015年起,提拔县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39663266(市、区)党委、政府及与环保工作密切相关的委办局主要领导,需在市环保局大楼内同期进行任前公示。 三是推动了地方政府对影响环保工作深层次问题的探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工业布局、能源结构等方面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日益突出。综合督查从上述几方面对环境保护的影响着手,。

    2.督查督办方式是什么

    督查督办方式是:(1) 集中督查督办:指对企业和企业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全局性的工作会议,以及企业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2) 定期督查督办:指对企业交班会、党委书记办公会、专题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3) 日常督查督办:指对企业本部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提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4) 专项督查督办:指对企业领导所作重要指示批示及交办的重要事项、企业和企业党委确定的重点督导事项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

    3.第4批中央环保督察取得了哪些整改效果

    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近日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环保部用“喜人的成绩单”形容督察成果。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部署,建立机制,对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效果。

    一是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群众普遍点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决整改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西藏自治区大力开展拉鲁湿地整治,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吉林省全面启动白山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收集转运处理工作,解决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

    二是统筹督察整改与民生保障,防止“一刀切”。山东省通过“过桥行动”帮助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向非禁养区搬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强化管理服务、加强补贴补偿,积极为养殖户搬迁、企业转型解决实际困难;四川成都、浙江宁波等地及时采取措施,叫停部分基层整改“一刀切”问题。

    三是借势借力,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浙江省以督察为契机,推进卫浴、建材、印染等特色产业综合整治和转型升级;四川省组织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青海省及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海南省举一反三做好督察整改落实。

    四是注重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舆情氛围。各地利用“一台一报一网”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各地群众积极参与督察、举报环境问题,监督整改落实;广大网民关注督察、点赞督察,为督察出谋划策;山东省还举办督察整改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较好效果。

    目前,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问题,督察组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同时督察组也要求地方总结边督边改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群众环境举报受理、查处机制,不断解决和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4.中国的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怎么做

    环境监察办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第三章 环境监察工作第四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监察,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条 环境监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二)严格执法和引导自觉守法相结合;(三)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四)公正、公开、高效。

    第四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监察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监察工作。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察工作。第五条 环境监察机构对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监察机构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为环境监察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六条 环境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四)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九)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稽查工作;(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第七条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可以命名为环境监察局。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也可以分别以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大队命名。

    县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分支(派出)机构和乡镇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名称,可以命名为环境监察中队或者环境监察所。第八条 环境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构成,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范围大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污染源数量和分布、生态保护和环境执法任务量等因素科学确定。

    第九条 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第十条 环境监察机构的办公用房、执法业务用房及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器材等执法装备,应当符合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验收要求。

    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车辆应当喷涂统一的环境监察执法标识。第十一条 录用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环境监察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环境监察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设区的市级、县级环境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省级以上环境监察人员的岗位培训,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

    其他环境监察人员的岗位培训,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应当作为环境监察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第十四条 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应当持有《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对参加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环境监察人员,经核准后颁发《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

    《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颁发、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第十五条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指定专人管理保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环境监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和要求。第十七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环境监察人员的考核制度。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环境监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环境监察工作中违法违纪的环境监察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可以暂扣、收回《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环境监察工作第十八条 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等,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环境监察工作年度。

    5.调查社区环境,写成调查报告(详见说明)

    环境卫生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受市XX局委托,我处迅速组织力量,文秘部落于2005年8月24日至26日对城区范围内的26个商品市场进行了为期3天的调查,总的来看,环境卫生工作有喜有忧,但形势不容乐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区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据调查,我市目前共有各类商品市场26个,总营业面积130762㎡。其中大中型商品市场4个(XX大市场、XX大市场、XX大市场、XX大市场)、农贸市场11个。城区商品市场共有管理人员200余人,其中,专职清洁员120人。从性质上看,事业性管理的商品市场有8家,占30.8%;民营型商品市场16家,占61.5%;股份制商品市场1家,占3.8%。空壳市场1家,占3.8%。4个商品市场配有垃圾站,5个商品市场配有垃圾桶,9个商品市场对厕所每天进行冲洗,9个商品市场有污水管并与市政污水管连接,13个商品市场有公厕,3个商品市场建立了绿化带,15个商品市场聘有保洁员,9个商品市场由环卫部门代运垃圾,11个商品市场每天进行卫生清扫,6个农贸市场有家禽宰杀场地,并每天进行冲洗,1个商品市场对生鲜经营场地每天冲洗,1个商品市场有肉食类保鲜设施,1个商品市场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有健康证,5个商品市场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贸西街(区XX局南侧)马路市场(未计入全市26个商品市场内),该马路市场既无专门的管理机构,也无固定的管理人员。但见有人收费,却无人进行管理和清扫,致使市场内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环境卫生令人堪忧。

    近年来,城区各商品市场管理机构,围绕经济发展需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如XX市场、XX市场、XX市场等,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应的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每年从收取的门面、摊位和卫生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的整治。聘请了专门的保洁员,并做到每天对场地、厕所、排水沟、家禽屠宰场地等卫生角落进行清理,确保了垃圾及时得到清运。XX区市场服务中心为改变市场环境卫生,先后对XXX市场、XXX市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使市场环境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升级。但也有少量商品市场由于没有人员管理,也没有相应的环卫硬件设施,业主自发组织请人打扫卫生。如XXX农贸市场,该市场已整体拍卖,正在改建,原来业主自发组织对市场内环境进行清扫。还有XXX建材市场,该市场原属区农委管辖,由于建筑商离开,致使物业无人管理,业主也是自发组织请人对场地卫生进行打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商品市场对卫生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卫生投入不足,卫生死角多;三是商品市场周边发展不平衡,易受影响;四是周边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是绿化率普遍低下,大多数商品市场没有绿化带;六是个别商品市场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走过场、标准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七是环境卫生监督力度不够;八是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理健康证的不多;九是多个商品市场防尘防蝇设施为零;十是治安问题比较严重,经常有被盗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商品市场环境卫生好坏,关系到我市省级卫生文明城市的创建,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积极服务,建立绿色通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关部门要对商品市场熟食、饮食经营人员进行督查,对没有办理健康证的经营人员,采取上门办证服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

    (三)、继续完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商品市场的环境卫生保持24小时清洁,积极加大环境卫生的投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四)、建立绿化带。对有条件的商品市场要逐步进行改造或创建绿化带和公共绿地,提高商品市场的绿化覆盖率。

    (五)、切实加强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动机制,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六)、建议有关部门对南贸西街马路市场坚决予于取缔,彻底清除城区内的卫生死角,同时就近规划兴建一个农贸市场,以方便这一带的居民生活。

    (七)、建议市政府从每年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城区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的改造和建设,使我市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真正有一个彻底的改观。

    环保督办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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