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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纠纷承诺书

    1.婚姻保证书怎么写

    为了营造甲乙双方美好的家庭未来、确保家庭安定团结,更好地哺育后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结为夫妻,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交往。

    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送点小礼物或金钱。 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行为。

    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 5、双方禁止赌博、吸毒、包二奶、重婚、嫖娼、有婚外性行为、暧?的关系和其他违背婚姻法律、法规、道德的行为。

    6、双方若有本协议第三、四、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 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执行。

    7、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8、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 9、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 10、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11、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 12、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13、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父母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2.婚姻调解协议书怎么写手写

    婚姻调解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因家庭所事、生活习惯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导致矛盾升化,经**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不能无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说话伤害乙方自尊心。

    二、乙方必须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乱打骂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乙方上班所得工资交给甲方保管,有家庭经济往来支出双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额大小。

    四、乙方必须承担家庭发展计划,勇于承担男人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遵守协议,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手印)

    二0一*年*月*日

    3.婚姻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1、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没有签收法院离婚调解书的,可以反悔。

    2、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案件,需要当事人签收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后,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签收法院调解书前反悔,拒绝签收的,法院需要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4.婚姻协议书格式

    离婚协议书

    甲方:王某某,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某区某公寓,电话:

    乙方:李某某,女,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某地,电话:

    甲方和女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1、甲方和女方因(离婚原因)致使感情完全破裂,婚姻无法继续维持,双方均同意离婚。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房产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的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房屋折价款 万元。

    2)存款

    双方名下的存款共 万元,男女双方各一半。

    3)车辆

    男方名下的车牌号为 的某牌汽车归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补偿 万元。

    3、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4、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的一方抚养,男方余女方拥有同样的抚养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这是比较简单的格式,内容需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完善。

    5.帮忙写个家庭纠纷协议书

    家庭老人赡养协议书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

    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

    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

    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

    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

    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

    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

    6.婚姻保证书有用吗

    婚姻保证书里的不同约定,可能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1、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 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2、关于过错方净身出户的约定 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果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 比如法院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承诺,判决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但如果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财产份额。

    3、关于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的约定 夫妻可以自行协议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但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不会支持。 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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