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出具征信情况说明
1.征信报告有问题银行出具怎样的证明
第一条 为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辖区内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 征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五条 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第六条 设立个人征信机构,除应当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二)有完善的业务操作、信息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三)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所称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第七条 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一)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表;(二)征信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等;(三)公司章程;(四)股东关联关系和实际控制人说明;(五)主要股东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以及主要股东的信用报告;(六)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明;(七)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八)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包括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九)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关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说明和相关安全保障制度;(十)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受理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后公示申请人的下列事项:(一)拟设立征信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二)拟设立征信机构的资本;(三)拟设立征信机构的主要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四)拟任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利于征信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的审慎性原则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依法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条 经批准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个人征信机构应当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第十一条 个人征信机构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个人征信机构拟变更资本、主要股东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和变更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第十三条 个人征信机构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对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已经进行充分论证;(二)最近3年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第十四条 个人征信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一)个人征信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二)个人征信机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三)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立分支机构的3年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分析和经营方针等;(四)针对设立分支机构所作出的内控制度安排和风险防范措施;(五)个人征信机构最近3年未受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六)拟任职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材料。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五条 个人征信机构变更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变更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事项。个人征信机构应当在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事项变更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办变更登记,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六条 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在个人征信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十七条 个人征信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2.银行资信证明的详细说明
补充:
资信证明没有特别的格式,是一个书面证明材料,由银行出具。是指法人组织的资金和信用,同时还包括法人组织的资格与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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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信证明,目前尚无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理论普遍认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 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
3.银行建立征信系统说明了什么
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联网的。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可以查询,如果你在某家银行信用记录不好,去其他银行做贷款就会受到影响。
个人信用记录含以下几方面信息:
一是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识别、职业以及居住地址等信息。
二是贷款信息: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比如说房贷、车贷、助学贷款、授信贷款等。
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一般指贷记卡、准贷记卡。
如果你想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可以到就近的人民银行,凭本人有效证件,签订一个授权查征信的协议,就可以知道自己的信用状况了。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信用记录,因为不良记录一旦产生就很难消除的,以前做房贷的时候就有很多客户因为信用卡、助学贷款、房贷、车贷等逾期还款,导致贷款办不下来。
4.个人银行信用证明如何开具
个人信用可以去人民银行去开具,当然如果是在北京。
如果是为了那个客户综合评定,那么个人信用可以不开具,个人信用那栏可以最多得到15分,如果不开具,期货公司会从什么地方(忘了)调取您的交易信用记录,如果没有不良信用那么期货公司就开具信用记录证明,这个可以得到十分。想拿到15分,一是去人民银行开具,另外就是去商业银行,最好是您常用的银行,信用都是联网的,它们可以开具的。
有什么问题直接点我名字交流吧。我就是期货公司的,您如果在北京可以考虑成为我们的客户。
我们是首批获得开户资格的期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