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无离职证明承诺书有用吗

    1.员工没有离职证明,写个离职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果。

    没有离职证明,原单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补充出具离职证明,当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离职承诺书,该承诺书是有法律效果的。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

    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没辞职,公司开的离职证明有用吗

    劳动者没有辞职,用人单位开的离职证明知是没有用的,一般只要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才会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离职证明的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道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劳动者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1、本人离职的理由:希望在贸易方面,能获得更广泛的经验。

    2、本人去职原因,是希望在广告业方面发展。

    3、我为照顾住在远地的年老母亲,而申请辞职。

    4、本人离职的理由是这样:本人深知无升迁的机会。

    5、由于希望获得更高的职位负更多的责任内,而离开现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容,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没签劳动合同 离职证明有用么

    根据你的情况,现在答复你:

    1、“此类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 是否也就没有约束力 突然自动离职员工也就不必对原单位产生义务和责任 同样不影响以后再同行业就职 ”?

    答:虽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力的。所以你要离职也应当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对你而言,如果就职其他行业一般不会受前面的离职影响,首先你们没有签合同,就是没有“竞业限制”这方面的约定。你这行业也不涉及行业的保密规则约束。所以不用担心。

    2、“离职证明是否真的很必要,这种情况不开 会有什么问题”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没多大意义。除非有些单位在聘用新员工的时候会有要求你要有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这样对新的单位比较保险,他们不想要有一个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的人进入他们单位,避免日后发生的纠纷。有些单位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理由相信你现在确实是一个“单身”。这个你自己掂量。但是你要求原公司给你出具离职证明,他们是有这个义务的。不给开证明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3、针对你的情况,可以给你提供几点建议。首先,虽然你在劳动局撤销仲裁了,但是你可以继续申请仲裁。因为你可以原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两倍的工资,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天开始到你终止劳动关系那一天。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医保的话,你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对方给你经济补偿。你在工作两年,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后,你可以拿以上的理由与公司协商解除你的问题。如果不行的话,再仲裁一般是可以解决的。

    列几个法律依据,提供你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看这一最后一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我的意见能为你提供帮助,要勇于那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加油!

    4.本人现在即将入职新的公司但是没有离职证明,要写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在任职或工作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勤勉敬业,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的行为,完全履行了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职责,未发生失职或渎职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

    二、承诺人保证在离职时,已将本人所负责的所有工作事项及全部相关文件资料等与公司做了交接及详细说明,并已归还所借公司的全部证照文件资料等,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

    三、离职后不以公司名义或本人原公司岗位、职务等从事任何活动。

    承诺人保证,如本人离职后,公司发现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尤其是有故意隐瞒行为,导致公司发生任何损失,包括公司自身损失、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政府机关处罚等,承诺人应按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及违反上述承诺的后果已充分了解,自愿作出并遵守上述承诺。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