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情况说明
1.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深化“宜居重庆”的建设,我市某
(1)当 时, ; 当 时, 得 ,∴(2)当 时, 当x=195时, 当 时, ∴对称轴是直线x=180 ∴ ∴投资的第一年该“用电大户”是亏损的,最少亏损为78万元。
(3)依题意可知,当 时,第二年w与x之间的函数关系为 当总利润刚好为1842万元时,依题意可得 整理,得 用户 2016-11-17 举报 扫描下载二维码 ©2020 联系方式:service@zuoyebang.com 协议 var userCity = "u5317u4eac", userProvince = "u5317u4eac", zuowenSmall = "3";。
2.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排污费超收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什么关系啊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为一种特别资金对待,专款专用属于企业的收入类科目,但是需要在税前扣除。
排污费主要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由于排污主要是属于制造车间和生产车间的排污,所以一般按照情况可以详细列出,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一般列入管理费用。
排污费超收资金是指计划征收排污费,之外超额完成的部分。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国家发给节能减排的企业补贴资金。
3.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明政府和个人如何节能减排
政府:大力提倡科技节能,不能考省的。
制定新的或采用国际节能评定标准(比如CASBEE),凡是达到节能等级的给与经济补助。(比如对使用一定规模太阳能发电的企业个人给与经济补助)个人:结合实际需要,使用合理的节能方案或节能设备。
(比如安装家用太让阳能发电设备,领取政府补助)家用太阳能发电只是个例子,目前我国无法实施。想节能减排,就要花钱投资,不想花钱的话就只能省。
人类为了财富过度向自然索取,如今是要还的时候了,不花钱就得出命。钱重要还是人命重要,在我国是一个很难说得问题。
4.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11-22 17:31:18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央和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
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及时传达,精心部署,强化服务和加强监管,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
节能目标任务: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8年下降6%。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户企业实现节能3500吨标准煤以上,列入省“239重点节能”的6户企业实现节能15864.7吨标准煤以上。
关闭或整合企业1户(XXXX),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企业2户(XXXXXXXXXXXXXXXXX)。 减排目标任务: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XXXX(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等6户污染治理工作。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COD1106.48(吨)、NH3—N(吨)49.72、So2(吨)控制在30000以内。 (二)完成情况。
据统计部门测算,我市今年1-9月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大约下降6%,预测全市通过努力可以完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列入239户企业中的6户企业1—9月按产值计30000吨,按增加值计算节煤23000吨,到年底完全可以完成目标任务。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1-9月,全市重点污染物削减量为COD1817.14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4.2%;NH3-N110.95(吨),完成年目标任务223.1%;SO21895.05,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6户企业的工业污染治理除XXXX、XXXX2户企业在设备安装外(10月底试运行),XXX正等待专家验收,XXXX、XXXX和XXXX等4户企业均在试运行。省控6户企业年内都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主要做法 1、及时传达,精心部署。全国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业节能电视电话以及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工业领导小组会及市工业经济运行会以及全市节能降耗暨淘汰落后产能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节能降耗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对全市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真进行了分解细化作出了具体部署。 2、加强领导,制发文件。
为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2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即:节能减排办公室、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其中节能办公室又分工业、建筑、交通、商用、农村、机关、城市、节能据统计8个专业组和1个资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副县级)、定编3人。
减排办公室成立了总量控制办、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了工作结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市政府先后制发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X府发〔2008〕81号)、《关于加强全市节能工作的通知》(X府发〔2008〕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2008〕84号)、《XXX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X府发〔2008〕86号)等文件,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统计局等部门还联合制发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实施意见》,为有效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3、细化目标,落实责任。
省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市及时对全市77户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节能目标和省下达的削减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与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责任和措施。 4、注重监管,增强实效。
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市节能减排两道小组于7月、9月先后两次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督促和安排全市节能和减排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各地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定期监督性监测和检查, 5、搞好循环,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是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和首要任务,资源综合利用本身就是间接节能减排。今年我们切实加强了安岳循环经济试点园和南车集团资阳机车公司循环经济试点的各项综合度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同时,抓紧了全市11户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证工作,目前全市水泥企业全部通过了资源综合利用认证,年可消耗工业固体废物30万吨。取得可喜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有序开展。
6、狠抓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中,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悬挂巨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突出节能减排重点,明确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方向,切实加强对重点能耗、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排放大户的服务,特别是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实行重点服 务和跟踪管理,先后。
5.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读者疑惑:企业收到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后,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林菊红: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奖励企业特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是国家给予特定企业特定项目的资金奖励,引导企业投资节能减排项目,可简单概括为“政府出钱,企业少掏钱”。
3个相关文件,该依据哪个 涉及节能减排奖励资金的会计处理的文件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下称“《政府补助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和《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下称“奖励办法”)。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企业取得政府拨款后,要判断这项拨款是属于政府补助,还是资本性投入。
如果是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收益或者递延收益。资本性投入仍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的部分予以核销。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一是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二是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三是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是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五是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奖励办法规定企业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上述3个文件的焦点在于节能减排奖励资金是否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是政府补助还是资本公积,是计入当期收益还是递延收益。
这就要分析节能减排奖励资金的目的和实质。 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应计入递延收益 根据奖励办法规定,节能减排补助是中央财政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对节能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其重点在于奖励和引导企业。
可见,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属于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专项经费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计入递延收益,再转入当期损益。
因此,企业取得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应计入递延收益。上述奖励资金确认时点,不是在企业实施项目改造时,而是在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取得政府部门审批认可时。
综上所述,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时,应按实际支付金额(不扣除补助资金),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部门提出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在取得政府审批认定符合奖励标准时,按审批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补贴收入”科目;在实际取得奖励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在奖励资金实际补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补贴收入”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科目。 政府补助属于政府给企业的无偿补助,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
企业将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会造成企业税后净利润增加,从而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为此,政府补助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等。
会税差异不影响递延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了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三项收入为不征税收入,其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这就排除地方政府的财政返还等优惠政策,采用“窄口径”的财政性资金定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对不征税财政性资金作出3个条件限制,即企业能提供规定资金用途的拨付文件、财政部门专门规定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
企业取得的节能减排奖励资金是财政部规定管理办法并经国务院批准、企业实行专款专用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09]87号文件规定,因此,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会计上作为“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确认,税务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两者之间产生了会计和税务差异。
由于奖励资金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不影响递延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