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员代表选举情况的说明
1.支部团员大会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支部团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书记,一般分两段,即先选出支部委员会,然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选举程序一般是: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
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经团员酝酿、讨论)。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经过团员酝酿讨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发选票。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7.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8.投票。
先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验票。
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
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32636431选。
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会议程序可适当从简。
团员数量较少的支部,由于团员之间彼此了解,情况比较熟悉,在进行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也可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
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和副书记。
2.团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如何选举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提交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名并表决产生。其组成人员一般由团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团委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团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团的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3.街道选举团代表程序
1、筹备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团员代表大会e69da5e6ba90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238646436,是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团员通过自己选举产生的代表参予团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讨论决定团内重大的问题的重要会议。
因此,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是开好团员代表大会的基础。团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帮助下,由召集团员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具体负责。
主要应做好下述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员 代表大会的请示。团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团章的规定应按期换届。
换届前,首先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 ①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③拟定的大会的主要议程; ④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 产生的办法; ⑤下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构成原则及指导性比例,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
(2)起草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应在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后,由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作出。
《决定》(草案)一般由团的委员会先指定有关部门起草或直接起草。其主要内容是: ①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依据,召开会议的时间; ②大会的指导思想; ③大会的主要议程; ④团员代表大会名额及构成的指导性比例; ⑤号召所属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3)召开团委常委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团员代表大会的事宜。在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事宜前,应先召开团委常委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工作事宜。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①讨论并修改《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 ② 讨论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并明确分工。 (4)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及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应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①讨论并表决通过团的委员会《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②讨论并决定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
(5)成立团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团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团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立由团委常委会根据团代会的工作任务和团委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来确定。
筹备工作机构一般设有下列几个部门: ①会务处(组)。负责拟定会议预算,向同级党委申报经费,联系大会会场和代表住宿地点,办理其他有关会务工作。
②文件处(组)。负责制定起草团代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和其他主要文件、简报。
③组织处(组)。负责制定团代会代表和下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选举产生办法;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代表选举和下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制定团代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组织团代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
(6)下发关于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获得同级党委和上级 团委批准后,应根据团的委员会全体的决定和上级的批示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内容一般为: ①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条件、提名程序,代表选举办法,代表选举的时间要求等。 ③对所属团组织提出 要求和希望等。
(7) 做好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前,一般应向全体团员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宣传教育。
一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宣传教育;三是团的干部方针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的教育。 (8)酝酿推荐和选举出席团员代表大会代表。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团委下发关于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后,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青年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团的委员会会议(或相应会议),按多于分配名额20%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同级党委审核并报上级团委协商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选举。 (9)指导所属组织做好选举代表的有关工作。
选举好出席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大会筹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开好团员代表大会的基础。因此,要精心组织并加强对所属团组织的工作指导。
①指导所属组织按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提名程序,代表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 ②指导所属团组织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了解和考察,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 ③指导所属团组织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④指导所属团组织开好选举代表的团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 。
4.团员代表如何产生
团员代表是通过投票选举而产生。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调整和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第九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 见,代表团员意志。
第+条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人,最多不超过三百人。 团员或所辖组织较少的,可适当减少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由召集 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 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 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 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 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选出。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在必要时,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 准,可以召集团的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 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