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怎么写
这是个对投标人关联企业的情况描述
需要先确定投标人的关联企业 可以登陆营业执照下方的网址查询投标单位名称 查询到的企业信息中包含投标人企业的出资单位 分子公司信息
所有这些内容均属于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 你在情况说明中主要是把以上查询到的信息结果如实填写并说明即可
投标环节中要求投标人填写这个信息主要是防止投标人之间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参与同一个标段项目的投标 因为这个时候关联关系的企业可能相互之间串通报价 这是对其他参与的企业不公平的
2.关联关系表的填写说明
关联关系表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国家(地区),地址,和企业的关系,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类型。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二、“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三、“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四、“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3.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
xx有限公司
无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e5a48de588b67a686964616f31333365663531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20XX年 XX月XX日
二、债权和债务是什么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总之,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