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试用期合格
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怎么填写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应该手工填写
按照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 所述:
应选填对应的类别;试用期岗位专业:应选填内外妇儿
十一、试用期岗位类别代码
(一) 执业医师
临床医师 110
口腔医师 120
公共卫生医师 13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医师 141
中西医结合医师 14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医师 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医师 144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医师 145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341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蒙医医师 343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藏医医师 344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维医医师 345
(二) 执业助理医师
临床助理医师 210
口腔助理医师 220
公共卫生助理医师 23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助理医师 241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 24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助理医师 243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助理医师 244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助理医师 245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中医助理医师 441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蒙医助理医师 443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藏医助理医师 444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维医助理医师 445
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勤学善问、任劳任怨、踏实肯干、认真努力……
总之,把自己写好点。
2.怎样才能证明试用期不合格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3.新劳动法下如何证明员工试用期不合格
原劳动法中,企业只要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合同,新劳动法出台,如果没有证据,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本人认为企业可从以下方面降低录用风险: 2、只招聘适合的人选: 尤其是那些offer并没竞争力的单位,要注重potiencial而不是光鲜的背景及经验。注重培养员工。
3、入职培训不能省: 不能因为只进一、二名员工就让入职培训打折,发本员工手册让员工自己看。入职培训中要告知员工公司的各项规定及制度,员工岗位职责,培训结束后要让受训者签字。
(如果员工违反,这就是证据) 4、新入职员工跟踪管理 对新入职人员最好的方法是有一位mentor,跟踪试用期员工情况,我们的目的是帮助员工胜任工作,而不是想方设法证明员工不合格。同时在此期间可以记录员工作进程,对于不合格的方面也一并记录。
(这些也是证明员工不合格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