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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亏损企业所得税自查情况说明

    1.求企业亏损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

    应纳税所得额800+8+5+4+75+50+10+10+20+1=98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83X25%=245.7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第三节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说明一下,我没有把100万股息加上是因为我认为你所说的利润总额不包含100万的分红,如果包含,那就不j叫利润总额,而叫做未分配利润。

    2.求企业亏损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

    应纳税所得额800+8+5+4+75+50+10+10+20+1=98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83X25%=245.7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第三节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说明一下,我没有把100万股息加上是因为我认为你所说的利润总额不包含100万的分红,如果包含,那就不j叫利润总额,而叫做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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