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说明
1.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 不 参加党组织生活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在6个月内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经过教育无转变的,可决定让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期间仍不改正的,可根据其表现,作出组织处理。
所有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异地工作的党员可以就近参加当地的党组织生活,并向原党组织说明!
你可以参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并向原党组织说明情况。
2.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怎么办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在6个月内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经过教育无转变的,可决定让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期间仍不改正的,可根据其表现,作出组织处理。
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种制度,称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的生活中,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因此,每个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而且要坚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
3.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如何处理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党员只有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经常教育和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真正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战斗部队。 是否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
每个党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组织生活,应进行批评教育;如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应按党章规定处理。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新编党的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
4.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应受何处理
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如何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加以解决。 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对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或适当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 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离工作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写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 生 活。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
党员只有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经常教育和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真正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战斗部队。
是否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每个党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组织生活,应进行批评教育;如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有正当理由,党的组织生活 可以不参加吗
正当的理由取决于你所在党支部书记的判断,只有他同意了你得请假,党的组织生活你才可以不参加,而且如果是一两次还好说,长时间多次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很容易被人认定自动脱党。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在6个月内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经过教育无转变的,可决定让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期间仍不改正的,可根据其表现,作出组织处理。
所有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异地工作的党员可以就近参加当地的党组织生活,并向原党组织说明!
你可以参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并向原党组织说明情况。
6.如何对待无故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
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党员无故拒绝参加党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可以由党内作出纪律处理。
如果因为不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过多而导致人数达不到五分之四、不能如期进行选举的话,一般要延期选举。
另外,中组部有个答复,下列人员可不列入应到会人员:
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四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五是已经回原籍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为了保证党支部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上述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