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举办者个人情况说明
1.幼儿园举办者申请开办请示格式
一、申请筹设:
(一)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待业证、退休证、学历证、个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等,简历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3.选址报告,主要包括拟筹建园的场地规划、总平面图、各层建筑设计平面图;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5.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审批程序
1.区教育局收到举办者提交的(一)项e5a48de588b67a6431333361303066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即为正式受理,发出《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受理书》。
2.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书面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须重新申报。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二、申请正式设立:
(一)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正式设立申请书;
2.筹设批准书;
3.幼儿园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计生证、学历证、理事会或董事会委托书);
5.聘任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计生证、上岗证、学历证、健康证);
6.幼儿园的房产证或租赁关系协议书;
7.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
8.医疗机构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卫生许可证;
9.房屋安全鉴定或房屋质检证;
10.消防验收合格证(为必达条件,一票否决)。
(二)审批程序
1.区教育局收到(一)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委托香洲区学前教育机构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教育局根据评议委员会的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书面说明理由。
2.具备办园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第一项的(一)中第2、3、4、5条所列材料和第二项(一)中除第1、2条外的所有材料。
3.经批准的幼儿园须到区民政局、市技术监督局、税务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幼儿园举办者自评500字
一、领导重视 身体力行 一所幼儿园能否发展,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立稳脚跟,很重要的一环是领导的思想观念和领导艺术是否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能否办出自己的特色。
我园领导清楚地意识到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对科研工作一直都很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并落实到教育行为中,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幼儿园的科研工作,园领导身体力行带头搞科研、写论文,经常到班上去听课和评析,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组工作会,党支部书记张春凤亲任自治区C类课题《在艺术活动中发展幼儿创造性的研究》课题组长,其他领导都进入到具体的实验班中指导课题的开展,园领导每人都有论文获奖,并把科研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的议事日程,幼儿园每年对科研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并印发科研工作计划和科研工作总结。 二、机构健全 科研条件保证 我园把“建成一支能在全市科研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的教师队伍”确立为园科研工作的目标,很早就开始进行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研究,科研机构健全,设科研组长一名,科研组成员7名,建立有本园的科研管理网络,做到班班有课题,题题有指导;各班老师针对本班幼儿的特点或教育教学工作中最簿弱的环节选择课题申报,科研组专门召开工作会商讨和审查园级课题的立项,科研组成员分配到每一个班,保证每个课题有1—2个科研组成员具体指导和检查课题实验活动的开展,并进行反思和评析。
幼儿园提供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条件,有专用的办公室,配套有足够的办公桌椅、档案柜、图书、音像和各种学术资料等,科研资料充足,长期订阅《学前教育研究》、《南宁教研》、《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等十几种相关杂志和报刊,有科研方面的图书共计200多册,幼儿园有自己的网站,每个教师都会运用计算机上网查找有关资料;园领导能用计算机管理幼儿园的科研工作,有专项经费,能满足办公、资料增添、设备添置、人员培训等需要。另外我们与南宁市教科所建立经常性联系,长期聘请南宁市教科所黄海健老师作为我园的科研顾问,。
三、制度健全 档案规范 我园制定有园教育科研制度,教育科研三年规划,科研管理网络,每学期有科研工作计划、总结;能较好地对教育科研、教改研究开展考核、评价、奖惩;业务档案齐全,管理规范,能做好教育科研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工作,所承担的市级课题研究均有专题档案,园级课题管理规范,每学期每项课题均有课题小结、教案、评析等,资料收集较齐全,科研活动正常而有效地开展。 四、积极鼓励,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科研活动中的积极性 幼儿园搞科研主要是应用性研究居多,目的是解决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最困惑的问题。
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依靠全体教师,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同行们都知道,做一名幼儿教师很累,带好一个班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我们教师也都明白,一所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是和每一位教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幼儿教育科研主要是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创出本园特色的重要途径,“不搞科研就没有出路”,通过科研,可以促使教师积极去思考、去探索各种教育关系、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从而科学地改善教育教学方法的实践活动,也是羸得家长和幼儿的最基本条件。
园领导鼓励教师们积极地开展科研活动并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为教师做好科研工作搭建平台,幼儿园每年都举办科研专题讲座、课题研讨会、优秀科研成果推广会、优秀论文交流会、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研究课、观摩课等活动,认真组织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参加南宁市教科所和本园的科研知识培训,参训比例达100 %;现在老师们的科研意识增强了,科研活动开展得有模有样,科研论文的撰写水平提升较快,科研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 五、我园科研工作的成绩 2004年我园向自治区教科所申报了一项“十五” 课题《在艺术活动中发展幼儿园创造性能力的研究》,并于2005年获批立项,我们认真地组织开题和实验工作,从艺术活动的不同层面设有6个实验班,领导和科研组成员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实验活动的开展;另外有5个园级课题、2个区级课题的子课题也正在进行中。
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比例占100%。全年教师参与撰写论文或专题总结达100 %。
2005年10月,我园在南宁市立项的“十五“规划课题《幼儿合作交往技能的培养研究》通过了专家组鉴定顺利地结题。 2004年共有48篇论文获得南宁市和广西区级优秀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其中,南宁市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论文评比中有3篇获一等奖,8篇获二等奖,10篇获三等奖;广西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比中有6篇获二等奖,2篇获三等奖;在广西第二届幼儿教师论文“园丁奖”评比中有3篇获一等奖:4篇获二等奖,8篇获三等奖;在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第二届优秀个案评比中有1篇获得一等奖,3篇获得二等奖。
2005年共有44篇论文获广西区一级优秀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其中有4篇获广西教育学会第九次优秀教育论文评比中一等奖,6篇获得二等奖,10篇获得三等奖;在。
3.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变更必须由什么人或者单位提出
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准予办学登记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包括民办的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需改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必须经原办学登记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我市民办学校需改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必须经中山市教育局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市教育局和镇区教办备案。
一、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2、《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表》(表一)。3、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表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5、民办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举办者,需提交①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和变更后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举办者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者需出具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制载文件);②民办幼儿园的财务审计报告;③原举办者和变更后新举办者关于民办幼儿园移交问题的合约(此合约必须在市教育局经办人见证下签署)。(2)变更地址,变更后新地址校舍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验收文件(新园舍需作办学条件的评议)。
(3)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办幼儿园的财务审计报告、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民办幼儿园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变更园长,需提交原园长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园长的任职文件及《民办幼儿园拟任园长履历二、变更手续1、申请变更登记,应由民办幼儿园及其上级法人单位指定本单位员工或者委托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经办人负责办理。2、办理变更登记时,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
如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变更后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变更法人代表的,需分别出具原法人代表和变更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不能出具的,必须有书面说明材料。3、教育局收到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根据幼儿园当年年检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需进行评议的,评议时间不算在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园。
ⅹⅹ幼儿园移交协议书关于ⅹⅹ幼儿园变更的申请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民办幼儿园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表。
4.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变更必须由什么人或者单位提出
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
准予办学登记的民办学校(民
办学校包括民办的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需改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
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必须经原办学登记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
”
我市民办学校需改
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必须经中山市教
育局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市教育局和镇区教办备案。
一、
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
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
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
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
的文件。
2
、《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表》(表一)。
3
、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表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
、民办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
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
1
)变更举办者,需提交①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和变更后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举办者须
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者需出具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制载文件);②民办
幼儿园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原举办者和变更后新举办者关于民办幼儿园移交问题的合约
(此合约必须
在市教育局经办人见证下签署)。
(
2
)变更地址,变更后新地址校舍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验收文件(新园舍需作办学条件
的评议)。
(
3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办幼儿园的财务审计报告、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民办幼儿园拟任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变更园长,
需提交原园长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园长的任职文件及
《民办幼儿园拟任园长履历
二、变更手续
1
、申请变更登记,应由民办幼儿园及其上级法人单位指定本单位员工或者委托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
构的代理人作为经办人负责办理。
2
、办理变更登记时,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的身份
证。
如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变更后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变更法人代表
的,需分别出具原法人代表和变更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不能出具的,必须有书面说明材料。
3
、教育局收到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根据幼儿园当年年检结果,在
30
个工作日
内(需进行评议的,评议时间不算在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
园。
ⅹⅹ幼儿园移交协议书
关于ⅹⅹ幼儿园变更的申请
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
民办幼儿园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