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试用期承诺书

    1.请问试用期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试用期协议,证明合法的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在法律上不承认的。

    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双方在其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均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你说的,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但是站在厂家的立场上他可以随意举出你不能胜任的理由,所以试用期里解除合同又可以说是不需要理由的。

    2.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和业绩保证书问题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业绩保证书一般没有法律效力,给职工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员工对公司的承诺书怎么写

    员工承诺书

    本人某某某系x x x x x x 有限公司的员工,愿恪守下列条款规定,忠诚为企业服务,在上岗之前,本人自愿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调遣,接受公司培训。 二、严守职务机密,否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三、按公司规定,三个月为岗位适应期,合格后转为该岗位正式员工。

    四、因适应期不合格者随时可以通知停止使用,或于适应期因情况变更本人不愿意转其他岗位或其他区域工作时,本人自愿立即离职而决不请求任何补助。 五、适应期满正式录用后,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调迁,不执行公司调迁即按自动离职办理手续决不请求任何补助。 六、如因本人原因损毁或遗失公司设备财物时,愿遵照公司估定价值负责行使赔偿义务。 七、本人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及主管之教育和帮助。

    自愿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人事部签字):_____________

    扩展资料: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承诺书

    4.试用期协议合法吗

    该协议违法,是无效的。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否则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与你签订的试用期协议,以及“协议中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试用期后再签合同上保险”等,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自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的二倍的工资;支付同工种、同岗位的岗位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5.关于试用期解聘和离职保证书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6.试用期书面承诺工作1年,有没有法律效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期限是一年,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如果劳动者已经履行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劳动者试用期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邮寄、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承诺书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