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的核算情况说明
1.科研经费有哪些情况
科研经费的尴尬:花不动、赶紧花、胡乱花 一位不愿具名的高校科研人员向记者表示,科研经费申请和报销难,套取科研经费确实存在于现实中,用陈哲宇同样的方式来套取科研经费用于维系科研的情况,在高校并不鲜见。
在申请立项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必须要让审核部门看到科研项目的结果可行性,甚至于要告诉对方这个项目肯定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才会被通过,“可科学实验研究本身就有不确定性。 虽然大家都在力求改观,但现实问题依旧存在。”
这位科研人员继而表示,即便申请到经费,只要走正规流程,这笔经费怎么花都好说,关键在于有的项目经费直到年底才会发到手,并且有些费用支出按照各地各校情况不同,处于不能报销的类别中,加之一些经费可能会有剩余,于是就会有“花不动、赶紧花、胡乱花”的尴尬状况,以及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 经费难管,因为科研有不确定性 针对此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一方面,即便陈哲宇和他的同事报销经费是合理的,是从搞好科研出发,但这不是绕开“繁琐程序”的理由。
另一方面,从科研经费管理看,也确实存在制度障碍。 支振锋也表示,科研经费当然需要管理,但现在的科研经费管理重经费而不重科研,重管理而不重科研,实际上是走偏了。
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应该是结果导向的。
2.高校科研经费核算的现状和问题有哪些
(一) 近些年科研经费增长迅速 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包含中央科研经费拨款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其他科研经费拨款。
随着国家投入的增加,高校科研实力的增强,高校的科研经费收入增长迅速。以下是近几年某“985”高校的科研经费收入情况: (二) 对科研经费的认识存在偏差 在科研经费申请立项过程中,高校老师们凭借自身能力积累所具有的水平、影响和所在高校的支持,通过各种方式好不容易争取到了科研经费,因此老师们普遍会认为这部分科研经费是他自己的资金,只要能顺利完成科研合同或协议要求的内容,资金如何支配自己说了算。
某些高校的领导在对待科研经费的问题上,认为这部分钱虽然能给学校带来声誉但是学校不能掌握和支配,是老师们利用自身的技能和学校的资源承担的社会服务。 高校的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认识停留在“代为管理”上,接近一半的财务会计工作量是科研经费的业务,相当多的时间是在给搞科研的老师们算账、报账、调账、转账,学校对科研经费虽然一些管理费收入,但是部分高校年终又把这部分资金以科研奖励的形式发给了科研老师,另外,科学研究还占用了学校很多的资源,比如实验室,水电暖等,因此他们认为,财务人员付出了很多,对学校来讲却是在“赔本赚吆喝”。
(三) 财务对科研经费核算乏力 对于科研经费,因为高校财务核算人员基本不了解科研项目的立项程序、预算要求、进展状况、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等,所以很难规范科研经费的会计报销行为。高校财务部门日常核算科研经费一般限于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进行审核。
其中票据是否合法、是否是流通的正规票据比较好判断,而相关性只能从感性上进行判断,也只能从大方向上判断与其研究项目的关联程度,至于真实性的判断也比较难,一方面经济事项是否真正发生?财务人员有疑问,但不好下结论,比如报销大量的电话费、车费、汽油费、劳务费、餐费等,另一方面社会上假票据流行,由于日常财务前台人员核算量较大,大量的票据需要审核,难免有假票据混在其中。 最后,就算高校财务部门做好了日常的科研经费核算报销审核工作,依然会有大量的科研经费调账工作,不是花超了,就是支错项目了,或者是有结余了,因此,需要有更科学合理的操作性强的处理方法对科研经费进行会计核算。
(四)科研经费预算不严谨 高校的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某项科研经费审计出现问题,搞科研的老师便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调账的现象。 分析其中的原因,基本是预算编制的不到位或没有严格按预算执行。
在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方面,有些高校老师们为了多申请科研经费,没有认真考察所需仪器设备、差旅、会议、劳务、咨询等的必要性,相应的水电暖支出、房屋使用费等间接费用测算过高;有些高校的老师们对各项费用支出缺乏经验,各费用之间和实际支出相比有高有底,执行的过程中便需要申请做相应调整。 在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方面,有的高校支出的随意性较大,和科研项目的相关性不高,比如许多的车费、电话费、材料(办公)、劳保用品等。
(五)科研经费结题方面 纵向课题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0】7号)的规定,纵向科研项目的净结余应归还原资金渠道,此规定理论上使纵向课题结余资金应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迫于领导的压力,当然领导也反映科研老师的呼声,高校财务部门不得不对结余下来的纵向课题经费进行财务调账、冲账,也有的高校叫做所谓的“置换”,通过这些方式将纵向课题经费余款列支转走。 横向课题的结题结余款一般还保留在原财务部门设立的项目账号内。
一般的横向科研课题没有严格的结题手续,高校财务人员不清楚科研项目的进展状况,即使知道某课题要结题,一般高校财务也不会办理结题核算,因为,一方面领导不重视这方面的管理,觉得高校有了一笔沉淀资金,另一方面没有可操作的政策支持。 对于已经结题的经费,许多老师通过各类票据,基本用在了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上,很少一部分用在了对其他课题的支持上。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3.科研经费会计核算中的常见问题
企业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省科技厅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X X课题) 2、企业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①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项目核算 借: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X X课题) 贷:银行存款 ②若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X X课题 贷:银行存款 3、企业在课题完成后结转处理,应做会计分录: ①形成固定资产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固定资产——X X课题 贷:在建工程——X X课题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X X课题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 X课题) ②形成产品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X X课题)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X X课题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 X课题) ③费用支出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省科技厅批准予以核销; 借:专项应付款——X X课题 贷: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X X课题) 贷:在建工程——X X课题 ④结余的专项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X X课题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 X课题)。
4.企业会计准则科研经费怎么做财务核算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究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账务处理:
1、发生研发费用时:
借:研发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账款)
2、月末将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归集到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费用
也可以直接管理费用处理: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账款)
5.科研经费的范围或内容是什么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科研竞争实力,本着加强管理、理顺关系、有利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经费的来源与分类本办法所涉及的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费。其来源如下:(一)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三)校科教发展基金。
二、科研经费的拨款(一)根据上级或项目合同单位核准的年度或总拨款计划,视项目的进展情况,由科技处批准分期或一次拨到课题组。课题组需按规定的时间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不按时报告(包括填报有关报表)的,暂不拨款。
(二)科研工作进展提前或有紧急需要的,可提前申请科技借款;工作进展不正常或经审查经费使用不当的,应减少或暂停拨款;项目严重拖期或课题中止的,应停拨经费,直至退回已拨部分经费,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处理,追究相应责任。(三)凡申请提前借款、拨款的课题组,须先向科技处提出申请。
由科研科视该课题经费到位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报科技处处长批准后,由财务科按项目进行核算和拨款。三、科研经费分配(一)纵、横向科研经费到院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具体情况,适当提取院科教研发展基金、院科研特支费、院(直属系、部)项目管理费、财务管理费等。
院提取比例:纵向项目:10%,横向项目30%。说明:1.离、退休人员独立承担的课题,仍由原所系(部、处)管理,提成比例减少2%。
2.对纵向课题经费的提成,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对横向科研经费的提成,各系(部、处)可根据本单位情况,依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在保证课题按时完成和有利于科研工作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横向提成比例范围内适当确定,具体提成比例由各单位在征得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报科技处审查、由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科执行。
各系(部、处)的提成比例,一般控制在3.5%以内。已把科研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的系(部、处),其提成出例可在此范围基础上适当放宽,审批程序同上。
4.院科教研发展基金的使用按照《院科教研发展基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5.科研特支费由院科技处掌握使用。
6.院提取部分不包括应缴税款。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及系(部、处)暂不提取各项管理费用。
8.财务管理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提取。(二)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不含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可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配套资助申请,有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报学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其购置设备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配套资金从院设备费中列支。
对于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购置程序按学院规定的设备购置程序办理。
(三)由学院组织的院内多单位合作承担的项目,由科技处根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经费划拨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课题组的,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支配。
(四)所有科研经费必须汇入院内统一帐户,执行统一分配政策,并由科技处主持分配。对于将科研经费汇入院外帐户者,将视情况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分别给予停止一次工资晋级,取消职称评审资格或聘任资格,直至其改正和弥补学院损失为止,同时对所在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选当届先进单位。
四、科研经费的使用(一)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1.专职人员费用: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劳务费和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障费等。2.科研业务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图书资料及印刷费、固定资产占用费、各种计算、测试、分析及实验费,水、电、暖和通讯、费用,临时用工劳务费等。
3.实验材料及试制费:包括原材料(器件)、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样品、标本采集加工及购置费,设计与试剂费,半成品、试产品的试验、安装费等。4.仪器设备购置费。
5.实验室改装费。6.某些作业性项目的少量施工费。
7.协作费:指支付给外单位协作者用于完成所分担的研究及试验工作所需要的经费。8.与本项目有关的出国费用。
9.院、院(直属系、部)发展基金、管理费(含特支费)和财管费等.10.应缴的各种税款。11.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等。
以上诸条未包括的属科研工作必需的有关费用,由科技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解释并批准,财务科审查同意后可予以报销。(二)院、系(部、处)提成后剩余经费的使用。
1.学院、系(部、处)提取各种费用后的纵向课题经费的使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专项规定的,课题组可提取15%作为机动费,由课题组一次或分次提取,用于必要的业务招待及课题组劳务费(单列)。项目。
6.科研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 目前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8号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科学事业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科委共同研究制定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国有科学事业单位。
第三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是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七条 国家对科学事业单位实行核支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给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根据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和科学事业单位特点、财务收支状况、承担国家科技任务情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对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管理办法。
(一)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单位,以及国家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二)对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单位,实行定项补助,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八条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科学事业单位, 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财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预算编制内容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单位预算必须全面反映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内容。
第十条 预算编制要求 在科学事业单位负责人主持下,财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单位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
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单位预算,由财务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 预算调整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可以报请财务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单位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 收 入 管理 第十三条 收入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单位除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评ㄍ蹲适找妗⒗⑹?入、捐赠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
第十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包括: (一)科研收入,即单位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承包取得的收入。
1ر技术转让收入, 即单位有偿转让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 2ر技术咨询收入, 即单位提供专业信息、可行性研究、技术和经济论证等智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