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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考诚信承诺书800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 生 诚 信 承 诺书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

    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

    2.【求】高考诚信承诺书范文 200字

    为了在同学们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校团委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应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得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不在试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号的;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强抢他人答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或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系

    年 月 日

    3.考试诚信承诺书100字

    参考中间的就可以了:

    期末考试是检测学生学习状况的一种方式,期末考试的成绩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所以期末考试很重要。但是在进行高考的时候,我们不只在乎学生的成绩,更在乎学生的品性。学生在考试的时候应该恪守诚信,杜绝舞弊,弘扬考试的公平公正,以自己的实力考出自己的网最佳状态。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期末考试诚信承诺书,希望大家都能够诚信考试。

    我是----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担保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条款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一、严格遵守《考生守则》有关条款

    1.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英语15分钟)进场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5分钟,将答题卡准备好,等待监考员收缴,终场信号发出时停止答卷,并等监考员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

    3.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4.在试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二、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接受《-----中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一律记0分。

    (2)扣除所在班级量化积分5—10分/人次。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通知家长来校交流,并协助监考。

    (6)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项一律记“不合格”。并取消其今后参加省、市、县、校三好学生、优秀学干的评选资格。

    (7)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8)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9)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转换学习环境、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0)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给学生本人,一份交德育处保存,作为处理考试违规学生依据之一。

    -------中学

    上面的期末考试诚信承诺书,告诉了我们应该诚信考试,维护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希望大家在考试之前不只是手头上签下这样一份诚信承诺书,更应该在心里记着这份承诺。

    4.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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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布者:wnb449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3篇 诚信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精神文明的根基,是国人积淀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品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篇一: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636f7079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433623736离开座位。 2、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3、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答卷。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文章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出自,此链接。 4、我以自己

    5.诚信承诺书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

    “立身之本”即处世之根基。 中华民族历来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处世之本。

    在许多经典著作中都谈到“信”的重要性。《论语》中有“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礼记》中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些珍贵的论点都说明为人处世必须守诺言、讲诚信。

    诚信问题已是中国所必须面临的重大国情之一,它与农业问题、环保问题、人口问题、失业问题、腐败问题等相比,好像并不直观显露,但它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层面已曲折凸显出来的破坏性是如此触目惊心。最近发生的震撼全国的阜阳假奶粉事件,其深层原因就是诚信在市场中的缺失与缺席。

    诚信问题已经危机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 中国市场信用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经济学博士邹建平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之上,撰写了《诚信论》一书,对诚信问题作了全面深刻而现实的论述。

    在《诚信论》即将出版前,本刊征得邹建平的同意,摘编了《诚信论》的部分观点以飨读者。 因正在修改中《诚信论》近40万字,所以摘编过程难免挂一漏万,在此向读者与作者谨表歉意。

    邹建平是市场信用学方面的著名专家,他先后编著及翻译的著作有:《中国金融问题报告》、《证券评级概论》、《日本债券评级》、《国外证券评级》、《中国资信评估实务》、《中外信用评估比较研究》、《美国信用评估理论与方法》等。 其中以他作为课题组长的《证券信誉评估系统》与 《企业信用评估系统》为国家级科研成果。

    下文是《诚信论》一书部分观点的摘编。 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诚”和“信”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哲学和伦理学范畴。

    “信”与“诚”可以互训。 汉代许慎编撰的《说文解字》中说:“信,诚也。”

    又说:“诚,信也。”孔子认为,“信”是“仁”的体现。

    信既是君子立身、进身的根本,也是为政者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他强调做人要“言而有信”,要遵守自己的诺言,守信用。

    他指出:“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孟子也对诚信这一道德范畴作过深刻的阐述。

    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到汉代,“诚”成为儒家人生哲学的核心概念。

    《礼记·中庸》中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宋代理学家周敦颐说得更透彻:“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则说:“‘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衬,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通吾身、心、知而无不一于善之谓也”。

    中国儒家诚信观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传统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和精华。 传统诚信思想强调的是一种身份伦理,其基本内涵就是要求人们诚恳老实,有信无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现代诚信观是一种契约伦理,它是在推行市场经济的过程发展起来的,是对传统诚信伦理思想的一种扩充和完善。 明清时期晋商、徽商以诚信经商乃至“称雄天下”的故事,说明了传统诚信与现代诚信在本质上是一脉相同的。

    诚信是人类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石 诚信作为有其自然基础和社会基础的人的本性,决定了反映它的相关内容必然是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根本。现代科学证明,人的本性是一个系统,是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

    诚信作为一种精神因素,属于人的本性的基本内容。 诚信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客观的基础。

    一方面,诚信的存在和发展有其自然基础;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化机制及其日益强化是人的诚信本性形成的社会基础。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社会的本质在于实践性。

    人类社会实践过程的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协作配合或社会联系的强化。 而人与人之间的配合协作,当然少不了彼此间的利益认同、关系认同、命运认同等基本条件,它们的综合表现就是彼此的信任、信赖、信托、信用,就是彼此相互承诺和践诺的诚信关系的确立。

    另外,教育也是人的社会化和诚信化的重要机制,任何人生来接受的第一教育内容一定少不了诚信,此后的家庭教育、团伙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更是如此。 这种全面系统和强制化的教育机制,就不得不使诚信在人的素质系统中占有基础的根本的地位。

    这种社会诚信化机制,就必然使由自然遗传机制导引而来的诚信,从其可能的或潜在的形态,转化为具体显化的现实形态,成为人的本性。 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关于人的善恶本性及其外化的规范体系。

    既然诚信属于人性的本来内容之一,那么反映它的道德内容,就当然的属于整个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 诚信还以集合的形式反映了人的基本需求,这也是决定它成为社会道德的基础和根本的重要因素。

    这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就可以看出来。总之,诚信作为人类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其根基于人和社会的本性、基本需要以及道德人格的形成等基本因素,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和发展的必然。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最深刻的精神资源 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表明,市场本身乃是一种制度化的交易场所,一方面有一整套的法律,用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系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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