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情况说明不列入统计局统计

    1.不报统计数据有什么后果

    会被警告加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41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统计法》规定,罚款可以适用于下列哪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3.为什么查看不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

    1. 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

    2. 点击百首页上方主栏目的“统计度数据”标签;问

    3. 在跳出的页面中间有“统计数据”一栏;

    4. 在“统计数据”一栏框中,点击“中答国统计年鉴”;

    5. 点击“中国统计年鉴”,进入页面,有历年来中国统计年鉴提供下载,选择所需要的年份进行下载。

    查看不了统计年鉴原因可能版因为下载格式不对或下载错误,或更权换浏览器进行查看。

    4.法律可以拒绝统计局入户调查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各级统计部门及其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2、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第三十条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4、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况说明不列入统计局统计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