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日简报
1.为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我国为什么开展法制宣传日活
1.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
2001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对我国人民的普法宣传活动起了很大的效果。2.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将12月4日命名为“法制宣传日”,而非“宪法日”,是因为宪法与刑法、民法、诉讼法等一样都需要宣传。 3.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
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规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的“休假日”。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
其作用都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各国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也可以激发公民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让公民认识到法律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护人民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
2.关于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语(120个字)
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3.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相关新闻
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座谈会强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法制宣传长座谈会。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苏军强调,“六五”普法要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一是抓好重点内容。
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二是抓好重点对象。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三是抓好重点活动。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经验。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继续抓好各项普法活动的深化。
四是抓好重点阵地。“六五”普法期间,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专栏、专刊和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
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 明确30项任务要点明确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并据此从7方面提出30项具体任务。
《要点》提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要点》从7方面提出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30项具体任务:一、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1、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送审工作。2、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3、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4、做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
组织好省(区、市)和市(区)两级、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骨干等培训。各地、各部门负责所属地区、系统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
5、抓好“六五”普法教材编发工作。组织编写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
各地各部门做好全国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6、成立全国“六五”普法中高级干部讲师团。
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的作用。7、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法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8、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9、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10、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12、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13、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14、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通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四、扎。
4.为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我国为什么开展法制宣传日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01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对我国人民的普法宣传活动起了很大的效果。
2。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将12月4日命名为“法制宣传日”,而非“宪法日”,是因为宪法与刑法、民法、诉讼法等一样都需要宣传。 3。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规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的“休假日”。
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 其作用都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各国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也可以激发公民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让公民认识到法律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护人民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
5.法制宣传日主题
历年主题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6.法制宣传手抄报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
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
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教授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 健康第一,高尚情趣。
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安宁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 “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第11招 火里逃生 防火须知,勿当儿戏,火警电话,不可忘记 第12招 未成年少女自护 少女合群,防止无助,冷静机智,勇敢自护 第13招 学会使用家电产品 家电便利,用前学习,合理使用,遵循规律。 第14招 电脑与自护 电脑神奇,积极学习,你是主人,莫做奴隶。
第15招 招谨防铅中毒 铅会毒人,慎选器皿,装修防铅,处处小心。 第16招 把好你的“健康之门” 爱牙护牙,防止龋齿,断牙可植,就医及时。
第17招 注意厨房中的安全 厨房学艺,细心有序,边学边做,安全第一。 第18招 安全使用煤气 煤气危险,用毕即关,注意通风,防患未然。
第19招 不做小烟民 吸烟成瘾,疾病缠身,健康自尊,不做烟民。 第20招 面对校园暴力 不卑不亢,自卫适当;对症下药,人人舒畅。
第21招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 第22招 守护好你的“司令部” 保护大脑,谨慎用药,精神卫生,至关重要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
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
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
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
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
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
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青少年法制学习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日前记者从某市公安局获悉,在8月25日至30日一周,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近日在该市的石景山分局和东城分局先后在三天内打掉了两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名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
8月中旬,朝阳分局连续打掉两个骑摩托车抢夺作案的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骑抢案件24起,被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不满16岁,有2人是在校学生。为此,警方呼吁,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应该引起家长、老师以及全社会的关注。
(二)青少年法制学习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专家指出,初始犯罪年龄与犯罪率有很大关系。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
成年犯罪中早年发生犯罪的比成年后开始犯罪的多七倍。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今年1--5月份,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含职高、寄宿、中专)共计25件、41人 ,其中未成年人32人,成年人9人,女性5人, 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25%。占所有案件的2.19%。
学生主要集中在职高、寄宿学。
7.12.4法制宣传日除了演讲形式宣传,还有什么形式
还可以有以下方式1.“12·4”法制宣传日游园活动,以咨询、展览、游艺、论坛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2.法制文艺巡回演出3.邀请法律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制部门领导进行法制理论和实务的探讨;4.参加“2010年全国百家网络“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5.“12·4”活动当天各地均举办大型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设置法律咨询或宣传点,通过展板、横幅、图片、发放宣传资料、千人签名、文艺演出等活动形式,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
在“12·4”活动期间,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通过上法制课、法制主题班会、法制征文、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演讲比赛、模拟法庭、观看法制专题片等形式,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8.急求一篇县委办“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简报,一篇县委办专项法制
本网讯 近日,鹤岗市依法治市办协调鹤岗电视台、鹤岗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对全市"法律六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用典型推动"法律六进"工作。
目前,鹤岗电视台法制部组织专人对南山煤矿、二十一中学、鹤岗市烟草专卖局三家单位进行集中采访,制作了法制专题节目,已在鹤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周三7:50分播出,次日6:50分重播,每片播出15分钟,连续播放两周。依法治市办刻录了三个专题节目光碟,免费发放各机关、企业、学校,要求组织观看。
鹤岗日报社派出记者随同采访,在报上登出2篇先进事迹。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收到了履盖面广、针对性、时效性强的效果,受到社会普遍欢迎。
下一步,还要录制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先进典型专题节目,大力宣传"法律六进"活动先进典型经验,不断地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新方法,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断总结经验,使"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