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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正常纳税人会有什么情况说明

    1.税务登记信(国税)纳税人状态 :非正常

    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长期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国税局、地税局)将纳税人设定为非正常状态。必须带上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去税务机关接受处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税款、罚款、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机关才能给恢复为正常户。

    非正常户一般都是未按期申报,催报没来且无法找到经营场地,无法找到相关人员的情况下,当月月底会转非正常户,3个月没有转为正常户就会强行注销税务登记证。

    扩展资料:

    非正常户的存在是有多重社会环境因素。

    第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竞争激烈,企业破产、兼并、分离活动大量增加。从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都没有适应这种变化,管理措施远未到位。

    第二,部分私营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容易被市场淘汰。经营人员考虑到成本问题,不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便于在经营失败时“一走了之”。

    其二,税务管理网络不健全,协税护税机制不完善也是非正常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注册涉及到工商、公安、银行、物业管理、国税、地税等部门。但各部门信息不共享,对一个法人代表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应有的制约手段。

    虽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原则性地规定一些部门的协税护税责任,但由于缺少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协税护税措施,各部门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约束下往往不会主动承担这项社会责任,因此导致协税护税机制始终停留在口头要求或原则性规定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非正常户

    2.税务登记显示纳税人状态非正常是怎么回事

    税务登记显示纳税人状态非正常是纳税人存在有违反税务缴纳规定的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第六条 关于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比例=一个纳税年度的各税种偷税(逃避缴纳税款)总额÷该纳税年度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有非正常户记录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不受《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限制,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扩展资料: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第三十二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

    3.税务是非正常户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的使用。

    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追查到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违章处理、流失发票缴销、欠税清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处理。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1、第四十条 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4、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5、因此,首先,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已失效,其次,公司的未缴、少缴的税款还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并已列入“黑名单”。再次,贵公司的少缴的税款将列入无限期追缴。至于能否追缴成功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只要您资料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出现,应当系统会有提示的!比方提示“原税务登记证未注销”之类的。所以,请认真对待,慎重处理!

    4.纳税人为非正常户 有什么坏处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十条 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因此,首先,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已失效,其次,公司的未缴、少缴的税款还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并已列入“黑名单”。再次,贵公司的少缴的税款将列入无限期追缴。至于能否追缴成功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只要您资料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出现,应当系统会有提示的!比方提示“原税务登记证未注销”之类的。所以,请认真对待,慎重处理!

    5.被国税纳入非正常户了有什么后果

    被国税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后果:

    1、对于被认定为非正户的公司,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还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3、对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4、若出口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则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追查到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违章处理、流失发票缴销、欠税清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处理。

    非正常户的巡查

    主管税务机关在管户巡查过程中,要将非正常户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清理巡查出来的非正常户,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存在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从严处理;对未发现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则对其未按期申报行为从重处罚。

    危害

    通过对非正常户情况的清理与分析,发现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故意走逃企业。这类企业主要是“走逃户”,企业以故意走逃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和税务机关的监管,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完善,躲避纳税义务。

    2、被动性非正常户。包括外地法人企业在本区设立的分公司。这类企业由于对税法的不了解,特别是对国地税业务划分的不清楚,造成非正常。

    3、信息传递与征管措施不到位导致的非正常户。包括正常注销、变更、停业的纳税人,由于管理环节增多,税务机关不能如期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形成的非正常户。

    非正常户的存在,对税收征管秩序的危害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

    1、降低纳税申报率,直接影响申报质量。纳税申报率是征管质量考核中一项重要指标,大量非正常户的存在,直接影响到这一指标的完成。

    2、非正常户采用零税负、低税负的手法经营一段时间后,不办理注销手续,逃避纳税义务,造成正常企业与非正常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市场经济运行秩序遭到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非正常户

    6.纳税人为非正常户有什么坏处

    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已失效,其次,公司的未缴、少缴的税款还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并已列入“黑名单”。再次,贵公司的少缴的税款将列入无限期追缴。至于能否追缴成功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只要您资料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出现,应当系统会有提示的!比方提示“原税务登记证未注销”之类的。

    被纳入非常正常户,要正常对待处理:

    1. 及时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常状态的理由;

    2. 按需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如果税务机关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

    3. 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往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相关部门重新核发。

    非正常纳税人会有什么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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