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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阳六不承诺书

    1.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怎么写

    问题比较奇怪。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

    2、一个法人以自己名义,作为单独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就是非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承诺什么。反而是联合体投标,需要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2.环保六必须、六不准内容

    “六必须、六不准”的内容

    六个必须:

    1.必须打围作业

    2.必须硬化道路

    3.必须设置冲洗设施

    4.必须湿法作业

    5.必须配齐保洁人员

    6.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六个不准:

    1.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2.不准高空抛撒建渣

    3.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

    4.不准场地积水

    5.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6.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3.军人手机使用保证书有哪些

    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没有得到批准就擅自行动是军人最大的忌讳,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就使用手机,是严重破坏军纪军规的表现。这是不服从部队管理、纪律意识的淡薄、自我约束力不强的表现。

    作为军人,应该保证不在不该使用手机的时间使用,如有违纪,按军规处理。

    遵守纪律是军人的天职,纪律是军人必须遵守的秩序。军人应该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军人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与外界交流,如若违反,按军规处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令》

    第一百四十一条 军人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军事秘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军事秘密载体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在涉外、会议和宣传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第一百四十四条 部队要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4.请问如何写自愿不交保险的保证书

    个人保险怎么交的一些处理 对于非本地户口,只能按单位方式参保社保的。

    是这样的,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

    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5.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承诺书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扩展资料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承诺书—百度百科

    这种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中工网

    非阳六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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