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证明情况说明
1.怎样写工龄证明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证明范本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从 年 月到 年 月在本单位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累计以往从事该工种的工龄合计已满 年。
特此证明! 单位工商注册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单位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 工龄证明的办理 (1)凡办理养老保险工龄证明须出具申办养老金手续单位的介绍信。 (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
(3)凡办理购房工龄证明须提供售房单位印制的表格。 (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代理须出具代理协议书。
(5)凡被原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被新单位重新录用后,可办理身份认定手续; (6)接收单位应提供《流动人员接收函》一份; (7)填写《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8)辞职申请表原件一份;。
2.如何办理工龄证明
工龄证明的办理 (1)凡办理养老保险工龄证明须出具申办养老金手续单位的介绍信。
(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 (3)凡办理购房工龄证明须提供售房单位印制的表格。
(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代理须出具代理协议书。 (5)凡被原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被新单位重新录用后,可办理身份认定手续; (6)接收单位应提供《流动人员接收函》一份; (7)填写《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8)辞职申请表原件一份; (9)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干部身份证明书》、《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工龄证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
扩展资料 工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龄计算。
3.连续工龄证明材料
关于连续工龄证明,提供一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复函,供参考。
一般材料就是档案记载、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之前从仲裁员那边咨询也提到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能对应上,就能证明连续工龄或累计工作时间。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人社厅函【2009】149号【发布日期】2009-04-15【生效日期】2009-04-15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