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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因病身体原因情况说明

    1.我是一名教师,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想休养,不知道可不可

    我也是中学教师。

    据我所知,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可以得到领导的人性化对待:一是在教务处、学生事务处、办公室等机构挂名,打打杂务,既可以继续领取工资,还可以有每月的津贴。要知道,现在各省市都已经给教师补发了津贴,一般都有2000多元呢,在加上学校的奖金及节假日的过节费,每个月的收入就可以维持我们的基本生活了。

    二是,走走门路,如果你有更好的单位打工或者自己经商,就买通校长,每年花上几千元给校长,你就可以“病休”、离岗休息,这样就可以继续你的教龄、工龄,以后调资调级照样有份儿。三是,你确实是病了,就到县级医院开病历证明(同样找找路子),直接到教委去存档。

    2.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有可能是什么原因

    教师体检要求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一)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3373762、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二)血压超过 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l、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六)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七)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八)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九)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十)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十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十二)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十三)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十四)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l、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型。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十五)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相关专业有特殊要求的,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增加相关体检项目。其标准按1999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关专业的规定执行。

    教师因病身体原因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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