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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局机关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1.对拒收财物或其它好处承诺书的认识

    这样的承诺书,都是面向公众公开的信函、声明等,主要由一下一些作用:

    1:告诉被承诺群体,承诺方不会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而做出有失公正的行为,提升承诺方的信任值;

    2:起到自我监督、自我警醒对的作用,告诫承诺方信守承诺,不能被利欲蒙蔽双眼,损害公众权益;

    3:承诺书的公示,会让想要走后门,拉关系的部分群体知难而退,不会过多纠缠。

    总的来说,这样的承诺书,对承诺方、被承诺方以及其他群体都能起到积极作用,在适合的场合和情境中,可以鼓励使用。

    2.如何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检查

    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

    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书面承诺情况,各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县纪委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选择门户网站、政网、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媒体中的1种及以上方式,将单位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治理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哪些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遵照本办法执行。中、省、市驻邻单位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社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整治时限2014年12月底前。三、整治措施(一)集中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单位要在11月26日前开设专栏(专题节目),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把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专题,作为县委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1月22日前,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对学习会实行同步记录。各乡镇(园区)、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险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于12月2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

    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书面承诺情况,各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县纪委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2月5日前,选择门户网站、邻水廉政网、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媒体中的1种及以上方式,将单位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认真自查自纠。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严格对照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县纪委或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

    各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四)开展监督检查。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要组织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卫计局要组织对所属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商务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县财政局要组织对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要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县审计局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园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无效、目无纪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通报曝光;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走过场、履责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加强案件查处。

    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

    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

    对领导干部父母、。

    4.如何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首先在于领导队伍的廉政建设,使领导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贪。

    不想主要是指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确立廉政意识。

    不能主要是廉政制度建设,确保监督机制的形成。

    不敢主要是法制建设,使贪腐者及时得到法律和党纪的处理和处置。

    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单靠制度法律那是不现实的,因为任何制度与法律都是滞后的,都是人执行的,都不可能“疏而不漏”的。

    制度建设是针对绝大多数人的,是人们行为举止、从政行为、道德实施过程中的一种规范,没有这种规范就“不成方圆”。

    法治惩处是针对极少数无视党纪国法者的,不对这些人及时惩处,就无法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其次,解决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现象也有待于社会风气的整肃。在一个社会歪风盛行、世风日下的大环境之中,人们往往难以做到独善其身。而且送礼者送不成礼反而会有办不成事的焦虑与畸形心理,导致领导干部处于时时事事充满诱惑之中,这自然也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十分不利。

    所以,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首先在于国家、中央的顶层设计,法纪严明严管严惩;其次在于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再者就是这个社会风气的整肃。

    严格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对于完善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树立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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