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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会不召开情况说明

    1.谁知道董事会十年不召开股东大会,怎么办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2.可以不召开董事会而直接召开临时股东会吗

    可以的。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主持的顺序为,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个董事来执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主持的顺序为,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个董事来执行;临时董事会的召集、主持的顺序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中外合资企业临时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顺序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集顺序为:代表公司表决权1/10以上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为监事)。首次股东会的为出资最多的股东。股东会由章程规定的来召开。股东会的召集顺序为: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顺序为: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持顺序为: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所以,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顺序是不一致的。

    可以不召开董事会,而只召开股东会。

    3.开董事会的直接目的有哪些 在什么情况下 必须召开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其决议尽量避免瑕疵的前提和基础。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一般包括:总则、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的行为规范、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工作费用以及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如果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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