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权属变更情况说明
1.夫妻间房产权属变更有哪些手续
(一)夫妻共同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相应材料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变更。
若申请符合条件,房管局初审后将报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办房屋产权变更所需材料: ①《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原土地证和房产证 ③个人身份证明 ④结婚证 ⑤需要交税的情况下要出具完税证明。
(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①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不急哦啊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不叫期限,补交齐备后予以受理。 ②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
(三)产权审核 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符合规定的,报上级核准。 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
(四)交费领证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夫妻间房产过户要怎么做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事项: 1、购房者要熟悉办证流程,及时办理产权证。
2、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办证的处理。 3、警惕开发商代办的陷阱。
4、延期办证要让开发商承担责任。 夫妻间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如上,在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的时候,你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有问题可以及时找律师来帮助你处理。
2.夫妻房屋产权变更 该怎么办理
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办理机关为你所在地房管局产权科
3.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属需要哪些证件
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属,要求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原件、结婚证、协议书等当地要求的资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办理。
以北京朝阳市夫妻间房屋登记业务指南(1)为例子 一、当地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办理房屋权属变更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办理房屋权属变更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原件或转让协议原件; (5)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产平面图和将遮盖产权人名字的房屋登记表复印2份。如登记为夫妻共有的,复印3份。
2.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交的材料: (7)房屋已设定抵押且未申请注销的,应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提交他项权证原件、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移的书面意见原件及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8)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9)房屋转入方为境外个人的,还应提交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转移无须提交;港澳台、华侨、境外个人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台湾同胞也可提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二、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登记变更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登记变更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的,由房屋登记机构公告作废); (4)离婚证及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5)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产平面图和将遮盖产权人名字的房屋登记表复印2份。如登记为双方共有的,复印3份。
2.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交的材料: (6)房屋已设定抵押且未申请注销的,应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提交他项权证原件、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移的书面意见原件及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7)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8)房屋转入方为境外个人的,还应提交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转移无须提交;港澳台、华侨、境外个人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台湾同胞也可提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三、申请人需委托或公证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 转出方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 3. 境外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
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4.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考虑到各地对于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属的具体办理条件所需要的证件不同,具体当地所需要的证件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不动资产部门进行详细了解。
引用资料 北京朝阳市夫妻间房屋登记业务指南.。
4.西安夫妻房屋产权变更有哪些情况
一、婚姻存续期间共有变为单方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已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现要申请改为单方所有。
应按《房屋登记办法》第32条中的何种方式办理转移登记。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已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如要申请改为单方所有,应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登记的要件主要是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或是约定为一方所有的协议书。 房屋产权以何种方式进行转移(双方可以是买卖、赠与或是按《婚姻法》的规定作为约定,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这是当事人自己的事,登记机构不应加以干预。
除房屋买卖合同国家已有示范文本外,没有必要由登记机构提供规范文本。 二、夫妻共有仅有一方登记变更为共有 实际上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原来仅以一方名义办理了登记,现申请登记为双方共有,按何种登记办理? 实际上为夫妻共有的房屋,而仅以一方名义办理了登记,这是登记簿记载事项和实际权利状态不一致。
现申请登记为双方共有,应按更正登记办理,申请登记要件主要是能够证明原登记错误的证明。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错误所造成的更正,应交纳登记费;如果是登记机构的错误造成的,则不应收取登记费。
实际上为夫妻共有的房屋但已登记为一方所有的房屋,如要改为另一方单独所有,应当先办理更正登记,然后作为转移登记办理。 三、婚前已登记单方婚后变更为另一方 婚前已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申请登记为另一方单独所有或双方共有的。
应按何种方式办理登记? 婚前已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申请登记为另一方单独所有或双方共有的,是转移登记(双方可以是买卖、赠与或是按《婚姻法》的规定作为约定,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夫妻两人在房屋产权变更上有什么要求呢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配偶双方: (一)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增加配偶另一方为共有人; (二)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变更为配偶另一方所有; (三)登记为配偶双方共有的房地产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二、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夫妻间更名为何可免契税 政策除“加名”免征契税外,对其他三种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形式,也给予免征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与行为; 其次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目前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第三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给予减免符合民意; 最后是对四种变更形式实行统一的契税政策,便于地方财税机关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较为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