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承诺书
1.认缴出资承诺书范本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2)已被设立质权;(3)已被依法冻结;(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怎么填写
登记附表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2)已被设立质权;(3)已被依法冻结;(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3.注册资金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扩展资料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4.新成立的企业,注册资金是认缴,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可以接法人或
可以
资金到位时间由自己拟定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2014年3月1日起,公司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不再作为登记事项,不再作为公司章程的重点审查内容。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登记机关在受理公司登记申请时不再收取验资报告。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由企业依法履行实缴义务,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申报的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登记注册资本,无需收取验资报告。
(二)2014年3月1日起,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实收资本、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的登记。
(三)公司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因股东构成未发生变化,仅涉及股权结构的变化,鉴于股东认缴(实缴)的出资额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故此类情况无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章程备案,无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四)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公司的,不再提交验资报告,按照企业申报的认缴资金数额登记注册资本。
(五)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含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注册资金实缴登记制度。原适用于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等部分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分期缴付制度不再执行。
原有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已经按照分期缴付方式缴纳部分出资的,可以继续按照原出资时间履行未缴部分的出资义务,但出资时间不得延长。到期不能缴资的,应当办理减资或注销登记。未缴纳部分的出资可以变更出资方式。
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含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可以银行入资凭证作为验资证明文件;设立时出资中含科技成果的,可以由出资人出具办理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的《承诺书》后,将该部分出资计入实缴资本。
(六)设立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3383466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金)有最低限额规定的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仍需达到规定条件。
(七)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5.人们如何写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才有效
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 (股权公司名称)的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2.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 (2)设定担保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 (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 (4)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记名股票代表的股权; (5)目标企业的股东(出资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的股权。 3.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股权出资人签字(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