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发票作废我方已认证情况说明书
1.我方已作废的发票,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对于公司作为销售方来说,作废该发票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所在公司应该通知对方财务将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在认证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报告对方税收管理员作出适当处理。
《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第二条规定:目前,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共分“比对不符”、“缺联”、“抵扣联重号”、“失控”、“作废”、“缺红字抵扣联”等六种。
1、凡属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的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均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属于“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的发票,应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所以,公司所在国税稽查局会根据相关规定,会对单位作出补交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2.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已作废对方已认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因销货方操作失误把票给作废了,购方已认证,现税务局已做罚款,销货方已做无票销售,现在购方让销货方再开一份发票,怎么办?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10-04-26带上已作废的发票去重新开老,当月的很容易搞定。
追问: 不是当月的 回答: 不是当月的要等税款退下来,下个月才能去重开。另外还要出个情况说明。
追问: 购方已作抵扣了怎么办 回答: 。你题目里说的罚款是哪方已罚款哦?开票方还是收票方啊?他们都认证了,国税查也会查到你们都作废了,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估计也要罚款。首先你要让对方开红字发票,把原发票作进项税转出,并且要对原先做好的凭证用红字冲掉。
你拿着对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再去重开嘛。
3.我方已认证的发票,对方能作废吗
如果系统不能恢复过来,你做增值报申报时就向税局写个文字说明,表示是误操作,下个月把这笔销售额作无票收入计算销项税,这样做,一来对方已认证,不影响对方的账务处理。二来销售方不用再开发票,三来,也没有少计销项税。我觉得这样做可以解决问题。
但是,中国是人治社会,涉税问题最好问问税老大,它同意这样做才可以,它不同意,问他如何解决。
其实,税法对增值税的控制,说白了就是:“销项税不能少算,多算不管,进项不能多算,少算不管。”你仔细看看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就是本着这个原则去规定的,他所有的规定,包括认证、退票、作废、开红字发票等等,都是隐含着这个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