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辅导期没有完成收汇情况说明怎么写
1.外汇管理局 企业辅导期结束 书面说明
邢台市外汇局辅导期报告所需:
1、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一份;
2、银行结汇单复印件一份;
3、进口/出口合同复印件一份;
4、辅导期进出口收付汇信息表一式两份;
5、写一份辅导期期间进出口及贸易外汇收支总体情况。
注意:1、以上资料全盖公章。
2、报关单用报关行发给带条码的或者从电子口岸系统里打印带格式的,预录入核对单是不行的。
3、提交时间为进出口业务发生之日或者货物进口、出口之日起91-100天内,逾期可能会被罚款、降级。
国家外汇管理局XXX中心支局:
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公司性质为 ,主营 业务,属于 行业。
XXX年 XX月 XX日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于XX年 XX月XX日满90天辅导期结束,辅导期内我公司出口总额 万美元,收汇 万美元;进口总额 万美元,付汇 万美元。辅导期内发生的贸易信贷业务有:预收货款 万美元;预付货款 万美元;延期收款 万美元;延期付款 万美元,差额XXX。
我公司承诺本说明及辅导期企业贸易收支报告表内容均属实,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2.什么是外贸企业外管局辅导期
外贸企业外管局辅导期指的是外管局辅导企业做好相关申报备案工作的期限,其期限规定是根据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起90天是,开始时间是按照实际付汇或实际收汇开始计算的。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八条 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扩展资料: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信贷、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来料加工、转口贸易、境外承包工程、进出口退汇等业务,以及区内企业、辅导期企业等主体实施专项监测,将资金流与货物流的规模与结构等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
第三十条 外汇局对B、C类企业以及经总量核查与专项监测后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的企业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对于指标出现较大偏离、连续偏离或相关指标反映情况相互背离的企业,可实施现场核查;对于指标恢复正常的企业,解除重点监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
3.关于逾期未到外管局进行外汇登记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您没说清楚外汇登记为那种登记 如果为存量权益登记 见下:
1、外汇登记 现在复称存量权益登记,之前俗称年检。FDI企业和ODI企业内地主办企业每年九月份之制前必须进行上一年度存量权益登记。
2、若未及时完成登记,则会产生管控信息 进而暂停所有外汇业务。
3、若以产生逾期,需到当地外管局进行书面申请解除管控。情况说明主要列明管控原因为逾期未申报存量权益、逾期未申报的原因(如对相百应规定不熟悉等)及相应采取措施 并保证之后严格遵守相关登记制度。具体的情况说明外度管局一般都会告知的 解除管控不难,上海这边甚至当天即可完成。
4、存量权益登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通过银行办理 2、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3、通过外管局办理。建议通过银行办理。 所交材知料主要为相关年度审计报告及申请表
如果您的登记为相应FDI企业义务登记或入账登记 自2015年6月起相关登记均在银行办理 无逾期之说 若有其他问题 可以俩系道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