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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质性响应承诺书

    1.什么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呢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问题,对招标文件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每份投标文件必 须关注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投标能否成功的必要条件,因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一旦废标,就前功尽弃,一切免谈。那么,什么是投标 文件实质性的响应呢?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基本条件和是否满足针对各个项目的特定资 格条件、是否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款、对质量保证期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投标保证 金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提交、是否是联合投标、投标报价是否合乎规范、投标有效期是否 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其他有关废标条款等等,都是属于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怎样编写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各种说法不一而足,以致在实际操作中各执己见,莫衷一是。

    因此,弄清“实质响应”这一概念是每一个代理机构的一道显而易见但需要认真思考的“难题”。实质性响应是订立合同的基础 政府采购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订立买卖合同的过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是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或承诺人。

    要约是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经常使用的一个专业术语,它与投标人的承诺形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没有要约,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承诺也就不能存在,只能先有要约,然后才能出现承诺。要约存在于承诺之中,或承诺包含在要约之中,则称为实质响应,如果要约不能在承诺中完全体现而有所折扣,那么就不能说是实质响应,或者只能说响应不充分。

    招标与投标实质上是一种买和卖的行为,只不过这种买与卖完全遵循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着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这与传统的物资采购相比,无论从采购的管理思想还是采购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招标方来说,采购的所有要求和条件完全体现在招标文件之中,这些要求和条件就是评标委员会衡量投标方能否中标的依据,除此之外不允许有额外的要求和条件。

    而对于投标方来说,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作出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对某些重要方面和关键条款没有作出响应,或者这种响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重大偏差,这些都可能导致投标方投标失败。例如某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而有的投标企业并没有响应,在投标文件中却明确自己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

    这样既使你的投标文件做的再出色,其他方面的承诺再好,仅此一条就在评标开始前的符合性检查中被淘汰出局了。 实质性响应的基本要素 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二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三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所谓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即可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并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基本条件的实质响应:投标人是否符合参与投标供应商基本条件(见《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算是一个基本满足投标条件的供应商。

    如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明等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那么该投标则有可能被拒绝。 2、特定条件的实质响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除了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特定项目的特定条件。

    一方面,投标人一定要搞清楚,招标人到底是要求那个特定的资质,你是否具有这个特定资质,而且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资质证书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所具有的,名称保持一致(母公司使用子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证书都不会被认可)。另一方面,对某些产品的特定要求。

    如对通讯产品需有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对安全产品需要有公安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证书》;对软件产品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一些特定要求。还有,投标人有时也会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重要产品提供原制造厂商的产品特别授权等。

    再次,就是技术规范的实质响应,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只能满足或优于(正偏离)主要技术规范要求,而不能低于(负偏离)主要技术规范要求,否则其投标肯定要被拒绝。这些均属于特定资质条件的实质响应。

    3、合同条款的实质响应:是否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款。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都会把合同条款告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接受该要约,以免中标后双方就合同条款扯皮。

    4、质量保证期的实质响应:质量保证期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也是与投标报价密切相关的一个指标。 5、投标保证金的实质响应:为了防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

    3.如何理解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的重要内容。

    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标书评审委员会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这是招标采购机构对投标人标书所进行的初审工作,如果投标人在初审时就无法过关,即他们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那么,在标书进入实质性评审之前,他们就有可能会被退出或结束竞标程序,导致这一可怕后果的最重要指标或判定依据,就是供应商是否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或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由此可见,“实质性响应”对供应商能否成功或顺利参与投标活动将起到十分关键的影响和作用。

    4.怎样编写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法》是一部关于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参与主体、政府采购合同等方面规定的实体法,该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关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对这句话中间的“实质”二字的解释,本法没有专门的诠释,有人认为实质就是对招标文件的完全响应,有的认为是对投标报价的响应,有的认为是对招标合同条款的响应,等等。

    各种说法不一而足,以致在实际操作中各执己见,莫衷一是。因此,弄清“实质响应”这一概念是每一个代理机构的一道显而易见但需要认真思考的“难题”。

    实质性响应是订立合同的基础政府采购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订立买卖合同的过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是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或承诺人。要约是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经常使用的一个专业术语,它与投标人的承诺形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没有要约,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承诺也就不能存在,只能先有要约,然后才能出现承诺。

    要约存在于承诺之中,或承诺包含在要约之中,则称为实质响应,如果要约不能在承诺中完全体现而有所折扣,那么就不能说是实质响应,或者只能说响应不充分。招标与投标实质上是一种买和卖的行为,只不过这种买与卖完全遵循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着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这与传统的物资采购相比,无论从采购的管理思想还是采购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

    对于招标方来说,采购的所有要求和条件完全体现在招标文件之中,这些要求和条件就是评标委员会衡量投标方能否中标的依据,除此之外不允许有额外的要求和条件。而对于投标方来说,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作出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对某些重要方面和关键条款没有作出响应,或者这种响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重大偏差,这些都可能导致投标方投标失败。

    例如某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而有的投标企业并没有响应,在投标文件中却明确自己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这样既使你的投标文件做的再出色,其他方面的承诺再好,仅此一条就在评标开始前的符合性检查中被淘汰出局了。

    实质性响应的基本要素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二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三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

    所谓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即可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并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基本条件的实质响应:投标人是否符合参与投标供应商基本条件(见《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算是一个基本满足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如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明等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那么该投标则有可能被拒绝。

    2、特定条件的实质响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除了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特定项目的特定条件。一方面,投标人一定要搞清楚,招标人到底是要求那个特定的资质,你是否具有这个特定资质,而且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资质证书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所具有的,名称保持一致(母公司使用子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证书都不会被认可)。

    另一方面,对某些产品的特定要求。如对通讯产品需有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对安全产品需要有公安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证书》;对软件产品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一些特定要求。

    还有,投标人有时也会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重要产品提供原制造厂商的产品特别授权等。再次,就是技术规范的实质响应,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只能满足或优于(正偏离)主要技术规范要求,而不能低于(负偏离)主要技术规范要求,否则其。

    5.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包括哪些

    你好,我从事招标多年,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所谓“实质性”要求和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差。目前在国际招标方面,外经贸部对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应予废标的有关方面问题做出的规定主要有:

    1 )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4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

    5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有效期不足;

    7 )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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