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数据申报比对异常情况说明
1.金三系统比对销售大于进项过多出现红色警戒是什么原因
1、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预警
一般来说,增值税申报的收入要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收入基本一直,一旦差异大于10%就会发出预警。因此在会计实务中要特别注意特殊情况下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差异的规定,做到正常业务确保一致,特殊业务也需有理有据。
2、存货扣税比异常预警
什么是存货扣税比?是指“本期存货类进项税额”在“本期应税、出口商品购进成本”中的占比,一般情况是在0-17%,超出这个范围就会预警。
3、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
弹性系数通常是指两个变动指标之间的关联程度。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变动一般是程正相关的,即进项税增加,销项税也应同步增加。
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同期进项税额)/∑同期进项税额*100%;
销项税额变动率=∑(本期销项税额-同期销项税额)/∑同期销项税额*100%;
弹性系数=进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
4、预收账款占比过大预警
如果预收账款占比太大也税引起税局的关注,会怀疑企业有没有按照时间节点确认收入情况。
5、所得税贡献率异常预警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收入)*100%
如果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和同行企业相比太低,就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的情况。
6、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异常预警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企业的主营收入变动率比行业平均变动率低,则企业可能存在少计甚至不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
以上六种情况就是比较容易引起税局注意的税收评估预警,如果您的企业存在这些情况,那么就需要注意了,尽快整理好账簿,免得税局查账措手不及。
2.在网上申报增值税时,显示申报数据比对不通过怎么办
当接收到申报反馈信息为:“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比对不相符 比对结果=该户未有申报受理信息”时,说明在进行一窗式比对时申报平台中尚未确认申报。
申报系统在用户点击“确认申报”后,无需局端审核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信息会直接发送到一窗式比对系统,若您在此之前进行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系统即反馈此提示。解决办法为:请您将申报平台确认报表已填写并保存,然后点击“确认申报”,再进行比对即可。
根据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次序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必填);附表一(必填);附表三(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必填,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
四小票(非必填);稽核数据结果清单确认(辅导期纳税人必填,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二(必填);主表(必填)。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非必填)。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
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