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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享受救助情况说明

    1.享受低保情况怎么填写

    如实填写。

    相关拓展: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2.大病救助证明怎么写

    你的问题有点不明确,到底是想要救助还是要医院的诊断证明?我就当成是你想要大病救助申请吧。这个问题我曾回答过一次,今天再给你回答一遍: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向社区申请医疗救助, 格式是这样的:

    申 请 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X, 性别X, 现住XXXXXXXXXXXXXX. 因患XX病住院治疗,花去高昂医药费达XXXXXX元, 本人家庭收入低, 人均收入仅XX元, 本来生活就很拮据, 现在因病欠下大量债务, 致使生活陷入困境. 特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帮我度过难关.

    请领导批准为感!

    申请人: XXX

    XXXX年X月X日

    如果是单位的,也可套用此格式,把“政府”两字改成单位名字就可以了.这是常用的格式,请采纳.。

    另外,申请大病救助还需要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3.贫困生补助证明怎么写

    第一要有你申请的理由,包括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平均每人的月收入.还要有当地政府的证明

    第二要写你自己的情况,如果是的学生,要写明你在读书期间的表现,你的成绩如何

    困难补助申请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五部分组成。

    (一)标题

    这类申请书的标题一般也是写在第一行中间位置,以醒目的字体写出来。标题由文种和申请事由共同构成。如“困难补助申请”。也有的直接以“申请救济”作为标题的。

    (二)称呼

    称呼写在标题下一行,顶格,称呼后加冒号。所谓称呼即要写出所要申请的单位名称或领导的称呼。有的还要在名称前加上修饰语。如“尊敬的校学生处领导同志”等。

    (三)正文

    正文要求阐明自己申请的理由。写困难补助申请需将自己的生活情况、家庭负担、下岗情况等一些困难都写出来,该部分要有理有据地写。正文的最后还要写出自己的希望或写出“特此申请”字样。

    (四)结尾

    结尾即要写些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字样。

    (五)落款

    落款写在全文右下方,署上申请者的姓名并注上申请日期。

    4.抚养关系及相关情况说明怎么

    城市低保和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及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含集体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一、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 城市低保待遇申请人应为: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原民政救济对象 1、“三无”对象。

    “三无”对象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抚养或扶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统战对象。

    民政部门管理的统战对象包括: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起义投诚人员、特赦人员和刑满释放转业人员等。 3、归国华侨。

    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解放初期归国的老华侨。 4、因公致残返程知青。

    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在文革期间上山下乡并因公致残返回城市的知青。 5、六十年代初精减退休老职工。

    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六十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精减退休的老职工。 申请低保时应提供相应证明: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统战对象身份证明 (4)华侨身份证明 (5)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 (6)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7)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职职工 1、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指领取工资后(月工资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不含应扣除的劳动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指领取离退休金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待岗人员。待岗人员指足额领取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最低工资的70%)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存档”人员。“存档”人员指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部门经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人员。

    5、“内退”人员。“内退”人员指在中央、市及区县所属国营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等内部退休(未达到法定的正式退休年龄)的人员。

    6、“协保”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的人员 7、特困企业职工。

    是指所在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由有关部门认定),且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不能足额领到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职工。 8、因病享受劳保待遇人员。

    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申请低保时应提供相应证明: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收入证明(包括家庭其他有收入人员) (4)离退休证及其他收入证明 (5)待岗收入证明 (6)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职业介绍情况证明(包括低收入证明) (7)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求职证明及复印件 (8)企业实行内部退休制度的相关文件和领取生活补助费凭证材料等 (9)与企业签订的“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收入证明) (10)求职、就业状况及收入证明 (11)收入证明(由企业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市或区主管委、办、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2)享受劳保待遇的收入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 (1)家庭中在劳动就业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状况证明或求职证明(经劳动保障部门安排,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的,本人不能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2)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3)夫妻另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指与持有本市城镇户口居民结婚,并在城区定居)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失业(无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本 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2、其他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人员。

    3、无业人员。也属失业人员,是指未就业,也未进行失业登记以及未参加失业、养老 等社会保险人员。

    申请低保时应提供相应证明: (1) 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其他收入证明。 (4)求职证明或就业状况证明(经劳动保障部门安排,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的,本人不能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四)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安置费人员 1、“买断工龄”人员。 是指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企业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人员。

    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在职职工失业后,未按期逐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而是一次性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3、一次性领取住房拆迁补偿费人员。是指所住房屋拆迁后,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了住房拆迁补偿费的人员。

    4、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助费的农转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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