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按期缴税款的情况说明样板
1.怎样写未及时上税的情况说明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申请延期纳税
需提供资料:
(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3份
(二)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三)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四)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时提供)
带着以上相关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类窗口文书受理岗办理。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所称的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2.怎样写未及时上税的情况说明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申请延期纳税需提供资料: (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3份 (二)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三)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四)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时提供) 带着以上相关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类窗口文书受理岗办理。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所称的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3.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范本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字体: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
写清楚原因就行。
退回是由于质量等原因,可以说销售时客户提出什么问题。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登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发票逾期原因(客观原因,公告中有列举)
三、发票载明事项(开票日期、双方税号、品名、数量、金额等)
四、数据采集情况
五、提出逾期比对抵扣请求。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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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4.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怎么办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过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核准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以内办理。
经过核准延期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以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
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以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纳税怎么办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不包括纳税人善意取得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经抵扣税款的情形),扣缴义务 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纳税通知 书》,责令其限期(最多以5天为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并自规 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 解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
5%的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应当在规定的缴 纳期限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纳税,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经过当地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并免缴滞纳金,但 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上述特殊困难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 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纳 税人当期的货币资金(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 资金)在扣除当期计提的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后不足以缴 纳税款的。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以前向 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 余额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 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从收到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 起20天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自 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关税的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 款的,应当在货物进出口以前向办理进出口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所 在的直属海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材料,同 时提供缴税计划。 直属海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之日起10天以 内审核情况是否属实。
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接到申请材料以后,应当在20天以内作出是否 同意延期缴纳税款的决定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并通知报送申请 材料的直属海关。
由于特殊情况在20天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以 延长10天。 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经海关总署审核没有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直属海关应当自接 到海关总署未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 纳税人,并填发税款缴款书。 货物实际进出口时,纳税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向海 关提供税款担保。
纳税人逾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自规定的 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人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 税款0。 5%的滞纳金(起征点为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