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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单位情况说明

    1.单位情况说明怎么写

    其实这个做个简单的就好了!我之前也去办了社保,做了个简单的,你参考参考

    单位基本情况报告表

    1.法人单位名称:

    2.法人单位代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注册地址:

    5.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6.企业经济类型:(在要选的类型后边打钩就好了)

    内资企业:国有 集体 私营 有限责任

    股份合作 股份有限 其他

    外资企业: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7.注册资本: 万元

    8.正式经营时间: 年 月 日

    9.经营范围:

    10.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 登记注册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2145436356543656336(公司的注册号)

    民政部门 有就填,没有不填

    地方税局部门 税务登记号

    其他 有就填,没有不填

    是否民办非企业:1、是 2、否

    注:选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11.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企业会计制度

    12. 从业人员数:合计 人,男 人,女 人(这里是比较重要的,你们公司实际有多少人参保就要写多少人。)

    本公司承诺所报告情况属实,对其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这个是基本的简单点的,你自己可以借鉴了。把该填的都填上就好了,一定要签字盖章哦。

    2.单位贪污罪有哪些规定

    单位贪污罪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3]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3.企业管理人员贪污,向什么单位反映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发现单位领导贪污

    发现单位领导贪污,如果百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到当地人民检察院举报;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涉嫌侵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度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知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版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权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5.某人贪污了公司的违法所得法律怎么解释

    依据法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

    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违法所得属于赃款,是应当要退还的。

    另外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以外,还要并处罚金。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面是对犯贪污罪的处罚的法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6.发现单位领导贪污

    首先要看清现实,和你的利益,不管他拿没拿,拿多少,关键是你会不会受到损害,有,简单找证据,找律师举证律师会教你怎么弄,就算现在没事也要找,不要等到出事连个证据都没有,你手中至少要有两把剑。

    没有的话就没必要怕了,和你没半点关系,如果你怕丢工作或搞好关系,那就帮老板搞好点。还有怕是没用的,要直接面对他。

    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要做,什么匿名信,举报电话,那很傻,还不如直接和领导摊牌,因为这个时候你掌握主动权,但是一旦你出招了,记住只要是手段都会有办法破解,你领导只要不是白痴直接往你身上一推,因此想找信得过的律师举证,找不到又觉得很严重就直接报警,如果还不行那就和你老板分钱分好处,没办法到这个时候你什么都试过了还不信说明你领导滴水不漏,又有关系背景,还不如分一杯羹,不要在乎多少,你只是在保护自己,让你领导安心。

    贪污单位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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